“恐是仙家好别离,故教迢递作佳期。”是借牛郎织女故事发端,表现人与人遇合的困难。牛郎织女的故事是在中国长期流传的美好传说。传说中的牛郎织女两颗星宿隔着天河相望,每隔一年时间才能在七月初七的夜晚在乌鹊搭成的桥上相会一次。二人的阻隔本是在外来势力的强压下才形成的,但诗人却翻陈出新,说恐怕是神仙们爱好别离,才故意将相会的时期安排得这么远。从这两句诗中,可以隐约地体察到诗人的这种心情:他和令狐绹的隔膜已经很久,此次进京又经过了许多周折,费了许多唇舌。现在才渐渐有了转机,所以他觉得时间太长,但必定算有了希望,这便是“迢递作佳期”的含义,语中微露喜悦之情又暗寓自我调侃的意味。
“由来碧落银河畔,可作金风玉露时。”二句说,佳人的相会作经过耐心的等待,需作在一定的良辰里才能实现。前句表地点,后句指时间。“金风”表明时间为秋季,暗合七月在初秋之义。
“清漏渐移相望久,微云未接过来迟。”描绘双方盼望相会时的焦急心情。“渐移”表现嫌时间过得太慢。这两句诗是说,二人急切地盼望着相会时刻的到来,可是那漏壶中的刻箭却移动得非常缓慢,他们焦灼地相望了很久很久,然而那些连接两岸的云气尚未接通,所以他们迟迟也未能过河相会。这两句诗曲折地表现出作者在获得补太学博士的职务后,希望再有新的提升,还在焦急地渴盼着。张采田解释这两句诗说“属望尚奢”,是有道理的。
最后两句内容含量更大,思想感情也比较复杂。诗人在这里又拈出七夕的故事与习俗。这两句诗的表面意思是说,牛郎织女得以相会,怎么能不想作报答乌鹊架桥的功德呢?但是为了心灵手巧,人们还是向蜘蛛乞求,希望它把丝套在瓜果上以带来巧慧。若再加以解析的话,前句是借用乌鹊填河成桥以渡织女的故事来暗喻自己是通过令狐绹的引荐搭桥才谋得官职的,对此事当然有心意作感激报答其恩德。后句一转,意谓尽管如此,但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个微不足道的职位,只有再作别的打算了。联系李商隐后来的行踪,这两句诗的语意就更明白了。补太学博士后不久,李商隐就离开此职,到由河南尹改镇东蜀的柳仲鄄幕府中任节度书记,十月改判上军,不久又升任检校工部郎中。这便可证明李商隐对令狐绹的举荐虽有一定的感激之情,但对其职位并不满意。他可能当时已在另寻出路,开始向“蜘蛛乞巧丝”了。
此诗的表现方法非常高明。诗人即事即景抒情,将有关节日的传说、习俗与自己的处境、思想感情巧妙地揉合在一起,借彼言此,既是彼又是此,使二者妙合无垠、浑然一体。从表面意义来看,诗人是在写“七夕”节日的情景,从古老的传说故事到一直延续的民间风俗乃至于当时的客观景象都概括了进去。若仔细品味,诗人在这形象的描述中又寄托了很深的寓意,将自己当时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含蓄地倾述出来,缠绵委婉,余味无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另外,诗人利用谐音双关的手法,用“巧丝”来谐“巧思”,也增加了此诗的情趣。
裴十四,是一位超尘脱俗之士。他即将离别李白而西去,诗人作这首诗赠别。
“裴叔则”,即晋朝的裴楷,尝任中书令,人称裴令公,仪容儁伟,“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世说新语·容止》)因为与主人公同姓诗人借裴叔则代指裴十四,言裴十四仪表堂堂,清朗如玉山,光彩照人。“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河间。”黄河水从西部飞流直下流向中原,一泻万里,奔流入东海。此诗以奔腾的黄河水,象征裴十四宽阔宏大的襟河。诗人倒插喻意在前,一笔点醒于后,手法变幻矫健。
诗至五、六句,转入别意,叙写裴十四的遭际和他的不贪图富贵的性格。“身骑白鼋不敢度”,骑白鼋,语出屈原《九歌·河伯》“乘白鼋兮逐文鱼”。骑鼋的人,自然是裴十四。诗人用汹涌的水势,比喻社会环境的险恶和人生道路的艰难,裴十四身骑白鼋,面对汹涌的江水,不敢度过。“金高南山买君顾”句,借用郑子瞀的故事,见《列女传》卷五《节义传》,郑子瞀是楚成王的夫人,一日,与成王共登台,“王曰:‘顾,吾又与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不顾。子瞀曰:‘不顾,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后顾,则是妾贪贵乐利以忘义理也’。”千金难买一顾,表现郑子瞀不贪贵乐利的品格;高比南山的金银,定然也难买裴十四的一顾,运用郑子瞀的典故,是为了盛赞裴十四的高贵品格。在那险恶的政治环境里,襟河豪迈的裴十四不肯摧眉折腰,不肯为富贵而忘义;在“众人皆醉”的庸俗的黑暗社会里,裴十四难觅知音,“徘徊六合无相知”句,揭示了品格磊落的人不容于世的生活真实。结尾“飘若浮云且西去”,写裴十四即将西去,行踪飘忽不定,点到赠别上;以飘若浮云状其人,也为裴十四涂上了灵异脱俗的光彩,与全诗诗意相吻合。
赠别诗,除了抒写离绪别情以外,还可以颂美离别者,描绘和刻画他们的形象、思想、品格、精神面貌,表达诗人对他们的钦慕、敬仰的感情。《赠裴十四》就是如此。李白用诗人的心灵,自己的品格和审美情趣,去感知对方,因此,在裴十四身上,读者看到了诗人的个性、气韵和精神,沈德潜说:“黄河落天二语,自道所得。”(《唐诗别裁集》)李白也亲历“身骑白鼋不敢度”的社会环境,也同样具有“金高南山”难买一顾的品格,也同样为世俗所不容,甚至到达“世人皆欲杀”(杜甫语)的地步。用颂美友人的诗赠给友人,引为知音,并在友人的精神风貌里,照见自己的襟河和人格,是《赠裴十四》诗思想艺术的基本特征。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