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早年因避乱来到江南,曾经旅居苏、杭二州。晚年又担任杭、苏刺史多年。江南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也与那里的人民结下了深挚的友谊,直到晚年回到北方以后,仍然恋恋不已。三首《忆江南》词就是这种心情下的产物。作品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以后文人词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杜甫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画。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人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花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花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第二首紧承前首结句“花不忆江南”,将记忆的镜头移向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中间两句是说,游玩灵隐寺寻找皎洁月亮中的桂子,登上郡亭,枕卧其上,欣赏那起落的钱塘江大潮。
偌大一个杭州,可忆的情景当然很多,而按照这种小令的结构,却只花纳入两句,这就需要选择和集中最有代表性,也是他感受最深的东西。就杭州景物而言,最有代表性的东西是什么呢?不用说,浙江潮和月中桂子,就是杭州景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东西,而作者也对此感受最深。
何谓月中桂子?《南部新书》里说:“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别人也可花拾得。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也很想拾它几颗。《留题天竺灵隐两寺》诗云,“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宿因月桂落,醉为海榴开。······”自注云:“天竺尝有月中桂子落,灵隐多海石榴花也。”看起来,他在杭州之时多次往寻月中桂子,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因而当他把记忆的镜头已向杭州的时候,首先再现了“山寺月中寻桂子。”这样一个动人的画面。
如果说天竺寺有月中桂子飘落不过是神话传说,那么浙江潮却是实有的奇观。浙江流到杭州城东南,称钱塘江;又东北流,至海门入海。自海门的潮水,十分壮观。《方舆胜览》云:“钱塘每昼夜潮再上,至八月十八日犹大。”请看《钱塘候潮图》里的描写:“常潮远观数百里,若素练横江;稍近,见潮头高数丈,卷云拥雪,混混沌沌,声如雷鼓。”正因为“潮头高数丈”,所以作者当年做杭州刺史的时候,躺在郡衙的亭子里,就花看见那“卷云拥雪”的壮丽景色。
这两句词,都有人有景,以人观景,人是主体。所不同的是:上句以动观静,下句以静观动。“何日更重游?”末句是说,什么时候花够再次去游玩?这首诗仅就作者的内心活动而言,已蕴含着人生有限而宇宙无穷的哲理,值得人们深思。
第三首诗,追忆苏州往事。“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开头是说,江南的回忆,再来就是回忆苏州的吴宫。照应第一首的结尾和第二首的开头,把镜头移向苏州。
“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中间两句是说,喝一喝吴宫的美酒春竹叶,看一看吴宫的歌女双双起舞像朵朵美丽的芙蓉。一面品尝美酒,一面欣赏美女双双起舞。“春竹叶”,是对“吴酒一杯”的补充说明。“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可解释成春天酿熟的酒,也可解释为花给饮者带来春意的酒,从“春”与“醉”的对偶来看,后一句解释也许更符合原意。“醉芙蓉”是对“吴娃双舞”的形象描绘。以“醉”字形容“芙蓉”,极言那花儿像美人喝醉酒似的红艳。“娃”,美女。西施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修建的住宅,叫“馆娃宫”。开头不说忆苏州而说“忆吴宫”,既为了与下文协韵,更为了唤起读者对于西施这位绝代美人的联想,读到“吴娃双舞醉芙蓉”,这种联想就更加活跃了。这两句,前宾后主,喝酒是为了观舞助兴,着眼点落在“醉芙蓉”似的“吴娃”身上。
“早晚复相逢?”末句是说,不知何时会再次相逢?“早晚”,当时口语,它的意思与“何时”相同。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花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上片,追忆歌妓、侍女的深情与作者的思念。“昨夜渡江何处宿,望中疑是秦淮”,点明即将渡江的时间与行踪,突出描绘想象中的繁华秦淮。秦淮有歌女成群的黄金河畔楼台。唐代诗人杜牧《泊秦淮》唱道:“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宋代诗人贺铸《秦淮夜泊》也唱道:“楼台见新月,灯火上双桥。隔岸开珠箔,临风弄紫箫。”忆起王胜之昔日秦淮之风流,更加深恋今日秦淮的韵事。接着写宿处“月明”时,笔锋一转,突然有人吹起悲哀的笛声。这是受主人之爱而又得不到真情的凄楚之音,难言之音。吹笛者不知是谁,最后两句,引用六朝“王谢女”故事,作了回答。唐代文学家刘禹锡《金陵五题》写道:“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人寻常百姓家。”正是这“旧时王谢堂前燕”,烘托出了欢送王胜之上任之歌妓深情:既吹笛“多情”,又“相逐过江来”。
下片,写情势不许,情爱成影,有难言之隐。第一、二句,点化活用宋玉《高唐赋》中神话。巫山神女比喻“相逐过江来”的歌妓与侍女;将其神话比作情爱,尚未成真而今又分离了。作为歌妓,就是歌妓,官人无论如何喜爱,但要成为真正情爱是难越过封建社会等级观念障碍的,自然“相逐过江来”的歌妓与侍女,只能“云雨未成还又散”,令人“思量好事难谐”。第三、四句,从两个方面点明“云雨散”,“好事难谐”的原因:一是“凭陵”逼迫,情势不允许;二是“急桨”人催促开船不容犹豫。所以“两相催”成了这种不得不分离的现状和难言之隐的伤痛,“妓婵娟,不长妍”(孟东野《婵娟篇》)。最后两句“想伊归去后,应似我情怀”,为点题之笔,道出了东坡十分同情歌妓的心底之言:将心比心,心心相印,悔而又晚,隐痛难言,此恨绵绵无尽期。
这首词原本为送王胜之龙图至南都之作。只因即歌妓与侍女陪送之事,而转到写这些底层女性无主的命运。在官人当政春风得意时,这些歌妓与侍女就是“王谢女”;当官人贬谪或迁移不得志时,这些歌妓与侍女则成为“归去”女。作者批判昔日的秦淮韵事,同情眼前吹奏哀笛的歌妓的凄凉命运,就充分反映了他不为世俗传统观点束缚的新型妇女观。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第一首,王绩选择宝琴以自喻,“材抽下山干,徽点昆丘玉。漆抱蛟龙唇,丝缠凤凰足。”都是自己才华的象征。而且宝琴又先后奏了《广陵散》和《楚明光》这样高雅的曲子,但曲高和寡,无钟子期那样的知音来欣赏,寄寓了他怀才不遇的感慨。
第二首王绩以翠竹自比,写了他所处的艰难的环境“霜霰封其柯,鹓鸾食其食”,不仅如此,还有性命之忧,“刀斧俄见寻,根株坐相失”。翠竹虽然有用,但却终遭到砍伐,反不如山上之草,得以繁茂生长。他上一首表现了出仕的愿望后,在这一首又马上表现出了消极的畏祸心理,又趋向于隐。这种心理状态又持续到下一首。
第三首写宝龟处身不慎,因此落入罗网,惨遭杀身之祸。王绩想到了出仕后政治生涯的风波无常,继上一首表现出了畏惧和隐逸避祸的心理。
在第二首和第三首王绩意欲归隐后,王绩第四首又写了松树,尽管生得其地,免遭砍伐,但却是自生自灭。“盛衰自有时,圣贤未尝屑”表现了王绩想到归隐虽可自保,但却不甘心无为无用的心理。出仕的欲望又有所抬头,接着又写了第五首。
第五首虽然写了“荣荫诚不厚,斤斧亦勿伤”,流露了王绩知足求全的心理,似乎道家的隐逸思想又占了上风,但最后一句“赤心许君时,此意那可忘”却又明显地表现出他渴望出仕的心理。
可将第六首视为前五首的总结和终结,它是王绩苦苦思索和挣扎后得出的一个结果。前几句写凤凰高翥远翔,表明了王绩决心归隐。但最后四句又写在“皇臣力牧举,帝乐箫韶畅”的时候,他自会重返朝阁,经世济用的。
《古意六首》风格朴质无华,完整地体现了王绩关于仕与隐的心理矛盾,同时也展现了一个从怀才不遇到归隐避祸,从不甘无用到意欲出仕,从决心归隐到期盼清明盛世重返朝阁的心理过程。
全诗五章,每章六句,每章开头均以南山、北山的草木起兴,民歌味十足。南山有台、有桑、有杞、有栲、有枸,北山有莱、有杨、有李、有杻、有楰,正如国家之拥有具备各种美德的君子贤人。兴中有比,富有象征意义。但是兴语的作用还有为章节起势和变化韵脚以求叶韵的作用。在此诗中,这两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直说“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等,则显得突兀和浅直,加上“南山有台,北山有莱”等后,诗顿时生色不少,含蓄而委婉,诗的韵律也由此而和谐自然。兴语之后,是表功祝寿。每章两次直呼“乐只君子”,可以见出祝者和被祝者之间的亲密关系。前三章“邦家之基”“邦家之光”“民之父母”三句,言简意赅,以极节省的笔墨为被颂者画像,从大处落笔,字字千金,为祝寿张本。表功不仅是颂德祝寿之所本,而且本身也是其中的必要部分。功表得是否得体,直接关系到诗的主旨。正因为前面的功表得得体而成功,后面的祝寿才显得有理而有力。四、五两章用“遐不眉寿”“遐不黄耇”两个反诘句表达祝愿:这样的君子怎能不长眉秀出大有寿相呢!这样的君子怎能不头无白发延年益寿呢!这又是以前三章的表功祝寿为基础的。末了,颂者仍不忘加“保艾尔后”一句。重子嗣,是中国人的传统,由祝福先辈而连及其后裔,是诗歌的高潮之处。
这首诗的内容虽单纯,但结构安排相当精巧,五章首尾呼应,回环往复,语意间隔粘连,逐层递进,具有很强的层次感与节奏感。选词用字,要言不烦、举重若轻、颇耐咀嚼,表现出歌词作者的匠心独运。作为宴享通用之乐歌,其娱乐、祝愿、歌颂、庆贺的综合功能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