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裁上看,这首诗属于古体诗,从题材上看,这首诗属于边塞诗。
诗一开头,便写告急途中,军使跃马扬鞭,飞驰而来,一下子就把读者的注意力紧紧吸引住了。一、二句形容在“一走马”“一扬鞭”的瞬息之间,“十里”“五里”的路程便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以夸张的语言渲染了十万火急的紧张气氛,给人以极其鲜明而飞动的形象感受。这是两个倒装句,按一般的写法是:一走马十里,一扬鞭五里。但是这样写,一个五言的句子上三下二,不符合诗歌语言的正常节奏,读起来拗口。像这样“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不仅上口,也因为将“十里”“五里”提前,加以强调,而突出了马的速度之快。
中间两句,点明了骑者的身份和告急的事由。一个“围”字,可见形势的严重。一个“至”字,则交代了军使经过“走马”“扬鞭”的飞驰疾驱,终于将军书及时送到。最后两句,补充交代了气候对烽火报警的影响。
按理,应当先见烽火,后到军书。然而如今在接到军书之后,举目西望,却只见漫天飞雪,一片迷茫,望断关山,不见烽烟。是因雪大点不着烽火呢,还是点着了也望不见,反正是烽火联系中断了。这就更突出了飞马传书的刻不容缓。写到这里,全诗便戛然而止了,结得干脆利落,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尽管写形势危急,气氛紧张,而诗中表现的情绪却是热烈、镇定和充满自信的。
这首诗,取材的角度很有特色。它反映的是边塞战争,但并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截取军使送书这一片断,通过描绘出一幅迷茫、壮阔的关山飞雪远戍图,侧面渲染边关的紧急状况与紧张气氛,展现出诗篇“意余象外”的深邃与凝重。这种写法,节奏短促,一气呵成,篇幅集中而内蕴丰富,在艺术构思上也显得不落俗套。
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并由此得出结论,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又不依“礼”行事,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最后,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文末“君子曰”一段评论,以信和礼为标准。一针见血地指出周郑交质之非。数层转折与整齐的排旬,使作者的论断显示出不可逆转的气势,空灵排宕、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
自幽王烽火戏诸侯及平王东迁以来,周王权威早已实际崩溃。但周王及诸侯都没有将此事捅破。周郑交质作为一个可供观测或曰方便标记的事件点而成为周王权威崩溃的标志。《左传》认为周郑交质“无信(已堕落到需靠人质故曰无信)不礼(周郑上下失序故曰不礼)”,是东周“礼崩乐坏”的缩影。
在《周郑交质》中,君子对双方都有责难,但侧重于批评周王室。左丘明认为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因其不能以信服人,是以礼驭下造成的。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周郑交质》这篇文章反映了《左传》崇霸贬王思想。全文先讲事实,再进行评论,这是《左传》的典型写法。君子的议论以“礼信”为中心,引经据典,辞理畅达。对后世史论有极大的影响。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诗人在诗中描绘了北方一个处处可见的西瓜园。
诗的一、二句写西瓜生长的环境和年来年去每到夏天到处都吃瓜的情景。西瓜与蒲萄、苜蓿一样,都是舶来品,此时在北方已是常见之物,“碧蔓”“软沙”,绿黄二色对比鲜明却又和谐统一,充满了田家之美,然而“凌霜”词却又猛然一寒,美丽的东西是很难经得起严霜的。
接下来诗的三、四句写西瓜的形状味道。诗人觉得生长在北地的西瓜在形状上、味道上都不尽如人意,不能与葡萄、苜蓿相比。隐隐地透露出了一丝遗憾。蒲萄、苜蓿在西汉时传入中原,李颀《古从军行》最后两句感慨道:“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盛唐的诗人是在感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唐王朝所进行的开边战争的残酷,而这在“祈请国信使”范成大听来却充满了丝丝苦涩。一方面,南宋军事力量的薄弱,对金国的俯首称臣,注定范成大的出使必然少不了受辱;另一方面范成大又渴望如苏武一样为国尽忠。矛盾交织,面对同为舶来品的西瓜,联想到唐人诗句,苦涩横亘心头,报国的赤胆忠心和对强大国力的渴慕逐渐鲜明起来。
诗题旁还有一个自注:“味淡而多液,本燕北种,今河南皆种之。”燕北为女真族的起源之地,而河南则为北宋故都所在,燕北的西瓜如今遍布河南,国破家亡之恨暗含其中。诗人借助北方特有的物产,在对西瓜的描绘中,委婉地表达了故国沦丧的悲痛和失地人民渴望回归的愿望。虽然这些诗仍然围绕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但与《州桥》等篇忍痛直询和《双庙》等篇借古讽今相比则有了很大的区别。诗人不再高声呼喊,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感情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相反,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潜藏在清新的田园风光之下,乍一看轻松惬意,深深品味之后却又渗透出一层挥之不去的沉重,从而使感情更加深刻。诗人巧妙地借助题后自注,把自己含而未说的意思点破,达到不说而说的效果。
范成大在这首诗中表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小中见大,用意深婉,通过北地特有的物产的描绘以及题后小注的巧妙运用,在田园风光背后寄托着自己的故国之思,把表层的轻快与深层的沉重进行对比,达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王夫之《姜斋诗话》)的效果。
第一首“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杜甫身陷贼中的唯一念想和寄托,就是行在中的唐肃宗了。《孟子》中说“圣人三日无君则惶惶然。”杜甫虽不是圣人,但“一饭未尝忘君”(苏轼评价杜甫语),却不得不说是圣人对杜甫的影响。杜甫于身陷贼中之际依然西望行宫,希望有朝一日能突围抵达,但现实却是音尘不到,无人却回,即没有退回之人。长安本是沦陷区,帝王身边的人当然不会自蹈死地,却不知沦陷区依然有人“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眼穿”就是成语“望眼欲穿”之所本。对着西下的落日,杜甫只能在沦陷中深情凝望。“落日”既暗喻西面的凤翔行在,也暗指江河日下的大唐帝国。“寒灰”同用两个典故,一个是庄子的“形故可如槁木,心可如死灰乎?”表现自己绝望的心理;另一个则是《史记·韩安国列传》中“死灰复燃“的典故:韩安国曾经坐牢被狱吏折辱,韩安国说:”你认为死灰难道不会复燃吗?“狱吏说:”死灰复燃,就用尿浇灭。“后来韩安国出狱后做了大官,遇见狱吏后笑着说:”你现在可以用尿浇灭了。“狱吏大恐。杜甫用”死灰“的典故,表现的是自己仍有”复燃“的可能,绝望中仍有希望。”茂树行相引,连山望忽开。“”茂树“又作”雾树“,在”雾树“的导引下,终于望到了凤翔周边的连山,对此杜甫如何不激动?但杜甫却忽然宕开一笔,不写自己的激动,却写自己的故旧亲朋对自己的惊讶:老了,瘦了,但总算从沦陷区活着回来了。通过他人之口来对自己做一个评价,这是诗人高明的地方。
第二首“愁思胡笳夕,凄凉汉苑春”,先追忆曾经在沦陷区四面胡笳的悲怆,和长安汉苑在铁蹄下凄凉残破的惨状,再感慨生还之不易。虽然基本脱险,但杜甫仍觉侥幸,将脱险之后仍视作“生死悬于顷刻”(仇兆鳌语)的“暂时人”,这既是自怜,又不乏自嘲。杜甫找到了“组织”,自然万分欣喜。“司隶章初睹”虽不算警句,然也化用了南朝傅亮《进宋元帝诏》“东京父老,重睹司隶之章”一语,可见杜诗“无一字无来处”(黄庭坚语)的特点。“南阳气已新”同样用典,《后汉书·光武本纪》记载“望气者苏伯阿为王莽使,至南阳,遥望见春陵郭,唶曰:‘气佳哉!郁郁葱葱’。”以望气者(观察天象的人)见王者之气之喜,代指自己接近行在和国君之喜。“喜心翻倒极,呜咽泪沾巾”是杜甫诗歌常见的以悲写喜之手法。激动得沾巾,喜不自胜,溢于言表。高步瀛评道:“五六句明写达,暗写喜,七八句明言喜,反说悲而喜弥甚,笔弥幻矣。”杜甫诗歌的艺术,就在于曲折地表现原本简单的感情。
第三首开头劈空而至。一开始便假设了自己的死,死且无人知晓,是多么的惨淡,但未曾想到自己居然生还,足堪“自怜”。而“犹瞻”再次表达杜甫的“侥幸”和欣喜。“影静千官里”指自己暂时恢复了平静的生活,和众朝臣一样侍奉天子,王夫之评价此句“写出避难仓皇之余,收拾仍入衣冠队里一段生涩情景,妙甚。非此则千官之静,亦不足道也。”“七校”是汉代的七种校尉,这里也代指朝廷百官。而“心苏”一个“苏”字更是振起全篇。最后“新数中兴年”既是对自己报效朝廷的期望,也是对朝廷能够自振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