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思妇望着柳条而产生的纷繁思绪。“馆娃宫外邺城西,远映征帆近拂堤。”首句写柳树所在之地,“馆娃”和“邺城”,都是古时与美女有关的地方,西施曾居于馆娃宫中;邺城有铜雀台,杜牧《赤壁》诗有“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之句,曹操姬妾歌女,都住在此地。这里用这两个地名,不仅使人想见其树,更想见住在那里的美人。树与人暗自映衬,柳的娇美自在不言中,并含有思妇以美人自况之意。越觉己美,春思愈切,于是举目眺望,所见只是远近垂柳,拂堤映帆。次句写江岸之柳沐浴春风,飘拂多姿,思妇由征帆而想起远去的征人。“馆娃”和“邺城”,一南一北,构成跨度很大的空间,配合着流水征帆、大堤杨柳,构成一幅广阔渺远的离别图。而“馆娃宫外”与“邺城西”、“远映征帆”与“近拂堤”,句中自对,则 又构成一种回旋荡漾的语调,渲染了一种别情依依的气氛。
“系得王孙归意切,不关芳草绿萋萋”二句,是思妇由柳条而产生的奇异想象:芳草可以使游子怀乡,柳条虽不是芳草,然而它也像芳草一样碧绿,而且还有袅袅长丝,它足以牵住远游的人儿,使他思归更切。这种意境是很新颖的。但上文既然说杨柳拂堤,枝条无疑是既柔且长,用它来系住游子的心意,又是一种很合理的推想。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柳”与“留”谐音,折柳相赠,正是为了加强对方对于己方的系念。有这种习俗,又加上柳枝形态在人心理上所唤起的感受,就让人觉得 柳枝似乎真有此神通,能系住归心了。由此在趁势推进一层:“王孙游兮归不归,春草生兮萋萋”,作者巧妙地借此说芳草没有能耐,反衬出柳枝神通之广大。
这首词不仅扣住《杨柳枝》这个词调咏杨柳,而且加以生发,决不沾滞在题上。词中的杨柳,实际上是系住游子归意的女子的化身。词中处处有伊人的倩影,但笔笔都只写杨柳;写杨柳亦只从空际盘旋,传其神韵,这是词写得很成功的地方。
此诗是初唐五言排律中的佼佼者,素来被诗论家所称道。明人胡应麟在《诗薮》中说:“凡排律起句,极宜冠裳雄浑,不得作小家语。唐人可法者,卢照邻:‘地道巴陵北,天山弱水东。’骆宾王:‘二庭归望断,万里客心愁。’杜审言:‘六位乾坤动,三微历数迁。’沈佺期:‘阊阖连云起,岩郎拂露开。’此类最为得体。”清人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也评论说:“前人但赏其起语雄浑,须看一气承接,不平实,不板滞。后太白每有此种格法。”从这些评语里足以看出这首诗对当时诗坛和盛唐诗人的重要影响。
该诗是一篇感情真挚浓郁的友情诗。诗的前四句是说即将与友人离别,友人孟学士将要南下湖湘,此行可能经过狭窄陡峭的长江三峡,而自己则要西出塞外,与友人天各一方,相距万里之遥,故不胜看伤。这几句笔力苍劲飞动,写得很有气势,特别是开头两句,场面开阔宏大。
“零雨看王粲”一句中的王粲是东汉末诗人,“建安七子”之一。这里代指王勃。唐人诗中用典,多喜用今人与前代名人同姓者比附,此即一例。这句是因王勃被贬斥而生看伤借爱之情。“清樽别孔融”中的“孔融”是东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这里当代指孟学士,以其才能、好客喜士与孔融相似而设喻。两句用典,一以姓同而比,一以事类,都很贴切身份。“徘徊”两句是设想之辞,说自亡与孟学土分别后将会彻夜不眠,望眼欲穿,等待大雁把信捎来。“骨肉”两句亦写别后情状,唯“胡秦外”与“关塞中”措语略嫌重复,只涉自己“西使”,而未切友人“南游”,但从通篇来看,不过是白璧微遐。
最后两句说剑锋耿耿,一则是比喻友人一腔正气,充沛天地。同时也暗示出自已“抱剑钦专”,“但令一顾重,不馁百身轻”(《刘生》),为国家荡平外寇、铲除奸佞的凌云壮志。
该诗送人而兼寓自已襟怀抱负,故题旨就比一般单纯写送别的诗深刻,特别是最后两句,使全篇陡然一振,豪情洋溢,托兴深远,就更非一般小儿女态临歧沾襟、凄楚伤感之作可比了。
此词主要写歌女的才情与美貌。
上片写在淡月、低云、微风的惬意环境中的动人歌声。这是一个天气不错的夜晚,云低月淡,轻风吹拂着楼台翠幕,一场夜宴进行到了拂晓时分,就在夜色将阑的时候,《梁州》曲的节拍由慢而繁,美丽歌女的歌声变得婉转动听。起句点明地点、时间,暗示宴会持续时间之长、与宴者之欢快。次两句点明节候之美好、环境之高贵雅致。上片结句由自然而人声,突出音乐旋律之婉转动听。
下片重点写舞女,直接描写歌女丽质天成之美。她随着乐曲翩翩而舞,长袖生香,天生纤腰显得更加婀娜,这是舞女给人的感官享受。末两句写歌舞之后,她擦去香汗,重匀脂粉,而喝酒祛寒后,她显得更加妩媚动人,是写舞女跳舞之投入及带给人们的美的享受。
这首词就题材而言,在欧词中属于侧艳类,但艳而不俗,亦真实地展现了年轻的欧阳修洛阳生活的一个侧面。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