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批评陆机。陆机和潘岳是西晋文坛齐名的代表人物。《世说新语·文学》:“孙兴公云:‘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元好问认为“陆文犹恨冗于潘”,写诗如果争相绮靡、篇幅冗长会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诗歌既然是传达心声与真情,意尽就该言止,不要太多太长,不须摇唇鼓舌,多所铺张。这里也体现了元好问注重诗歌真情实感,反对形式华艳的观点。
此诗写诗人夜宿田家的所见所想。全诗语言质朴,描写细腻,犹如一幅生动逼真的社会生活画,揭示了唐末社会的无比黑暗,表达了诗人强烈的好恶之感,是一篇思想深刻的现实主义作品。
全诗共分三层意思。先写诗人日暮投宿,夕阳没入了远山,诗人来到这偏僻的山村之时,已经感觉很疲倦了。“日落下远峰”点明了时间,“芜村倦行履”交代了投宿的地点,而且这两句渲染出一派苍凉索漠的氛围,为全诗定下了凄凉的基调。三、四句为过渡句,诗人在小店中借住一宿,这看似平静的茅店,真的是平静的吗,这就自然地引出了下文,同时“酣睡”二字也紧扣上联中的一个‘倦’字,突出了诗人旅途中的疲劳。
这首诗第二个层次是写诗人在店舍中所见所闻。“忽闻扣门急,云是下乡隶”,这两句叙述差人的到来惊醒了睡梦中的诗人,“扣门急”是诗人所闻。一个“急”字写来人来势之猛,扣门的声音一声急似一声。在这之后点出了人物,原来这是一伙催租的差吏。这两句也暗示了差人的跋扈及其嚣张气焰。诗人又用“公文捧花柙,鹰华假声势”,来写差吏的装腔作势和鹰单般的凶狠,这两句极其生动地刻画了差人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穷凶极恶的丑恶嘴脸。一个“捧”字,突出了差人对上司的媚颜奴骨;一个“假”字,则突出了差人作为官府鹰犬的可憎面目。
接下来的十二句是写田家应付官差的情形,是诗人所见。“良民惧官府,听之肝胆碎。”这两句描绘了农民们老实可怜的样子,和差人的穷凶极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惧”字体现了官府扰民、欺民、掠民对农民心理造成的恐惧感之深、之重。
下两句描绘了一位老人夜晚开门出去应付差人时步履蹒跚的情景。为什么会是老母亲去应付如狼似虎的公差,年轻人此时都哪儿去了,诗人虽未明说,但也可知是那无止境的徭役和兵役是出现这一情景的主要原因。村中的年轻人也许早就被抓丁拉差掠走一空,即使有剩下的,哪还敢见公差,何况是晚上。“老脚走颠踬”一句饱含辛酸,官府无道、掠民扰民,民不堪负重,于此可见一斑矣。
“小心事延款,酒余粮复匮”这两句描述的是老母亲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准备招待公差,却苦于酒少粮缺。“小心”突出了老母亲对公差的恐惧。“酒余”句则突出了农户家中十分窘迫的生活状况,反衬了公差的可恶,揭示官府及其爪牙不体恤民情,扰民掠民的事实。
“东邻借种鸡,西舍觅芳醑”这两句描述的是老母亲借鸡酒招待差人的情景。差人既然已经来了,家境再窘迫也得想法招待,于是只好去东借西借,这个中的酸楚及痛苦也许只有这无奈的老人心中才最清楚。要在平时,谁又舍得去宰吃正在下蛋做种的鸡。可差人来了又不得不宰,这平白的叙述中隐蕴了千千万万老百姓内心深处的多少无奈。
“再饭不厌饱,一饮直呼醉。”差人吃了又吃却不仅仅满足于吃饱,酒一直喝到酩酊大醉方才罢休。“不厌饱”、“直呼醉”是诗人对差人丑态穷形尽相的描写。而老母亲,她害怕明天去官府见官,在灯前跪着对差人苦苦哀求。一个“怯”字进一步体现了老百姓对官府的恐惧之深。“苦苦”、“跪”都是描写老母亲的,年纪大得连走路都跌跌撞撞的,在忙忽着让差人酒醉饭饱之后还要对其下跪哀求。此情此景,真可谓撕心裂肺,让作者目不忍睹。诗人虽并未写差人此时的举手投足,但已经暗暗说明:如果不是他的恶言相逼,老母亲又怎么会有如此的举动呢?
诗的第三层是写诗人的感叹。“不成眠”说明诗人对官吏横行,贫民受苦的情景久久不能忘怀,可见诗人对人民痛苦的同情。用“滴清泪”体现诗人对这民不聊生的关心和哀叹。下四句正是从这感叹中发生而来。诗人感叹的是“民膏日已瘠,民力日愈弊”。在统治者严酷的剥削压榨之下,人民的生活日益贫困。
全诗层次分明、脉络清晰,记人记事具体形象。人物虽着笔不多而形象却很生动逼真,各具情态,老妇的衰老与伤心,差吏的凶残与无厌,诗人对田家的同情与对差吏的痛恨的感情都真实流露了出来。
开头三句写当年初识伊人的情景。“花下”“深夜”“谢娘”——地点、时间、人物,这不是一首叙事诗,但是开头十三个字,就把地点、时间、人物都写进来了,给人一种特别真切、分明的印象。落笔以“记得”一词领起,口吻也很真切。这写景抒情的真切和分明,正是韦庄词的特点。“水堂西面画帘垂,携手暗相期”,接着写“那一夜”的情景。前一句写景依旧分明,约会是在垂着画帘的近水的厅堂的西面;后一句具体写“那一夜”的情事:彼此手拉着手订下了密约。开头已经点明了时间、地点,在“初识谢娘时”之后,接着照理就应该写到了人,应该写具体的情事,可是接着一个七言的句子仍然写的是约会的背景,然后才引出了上片结拍一个简短的句子:“携手暗相期”。作者写当年幽会的情事,真是惜墨如金,点到即止,刚开了头,就没有了下文。那“初识”之夜的幽会,作者写得更多的是“布景”,而人物的活动却退隐在幕后,只展露出一点片段而已。那夜色中水边的厅堂、低垂的画帘,还有花,给词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那是爱情的光辉,照见了黑暗中平凡的事物,而只有纯情之爱才会焕发出这样奇异的光辉。韦庄词写男女之情,往往笔墨省净,别有一种清纯的意趣。
下片开头笔锋一转,就写到了离别,真使人有世事无常转头成空之感。“惆怅晓莺残月”,是清晨离别时凄凉的情景,“相别”一句,辞短意促,加上“月”“别”是入声的韵脚,读来似乎有点仓促的意思,让人想见别意的仓皇;“相别”之后,紧接着“从此隔音尘”,就写到了别后的隔绝。这短短的十三个字,写得一气流转,从当时的离别写到日后的隔绝,读来教人嘘唏。最后两句更进一步写相见无由的悲哀,而在这种悲哀之中也包含了漂泊者的忧伤。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