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六句忆郭将军入卫宫廷之得意情状,后二句写自己愿与郭将军共饮取醉以消愁。全诗生动地刻画了一个先得宠后失意的将军形象,蕴含了怀才不遇之感叹,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表现了浪漫主义诗歌的特点。
“将军少年出武威,入掌银台护紫微。”说郭将军从武威发迹,又晋升到银台门担任起护卫皇帝的重任。这两句主要是赞美郭将军不仅功勋卓著而且位高权重,深受皇帝的信任和宠爱。武威武威郡即凉州(今甘肃一带),是唐朝军队与突厥、回鹘、吐蕃、吐谷浑等少数民族作战的主战场之一。有人说此诗的郭将军是郭子仪。考郭子仪系华州郑县(今陕西华县)人,入京供职前,曾历任左卫长史、单于副都护、振远军节度使、九原太守等,均与武威其地不相属。可见,诗中之“郭将军”显系另一人,并非郭子仪。这里提到银台。据唐人韩偓诗《雨后月中玉堂闲坐》:“银台直北金銮外”,可见银台门内为翰林学士供职之所。李白曾奉诏翰林,此诗虽以去职,但还是忘不了那里的一段生活。
“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两句说郭将军早上擦拭宝剑去上朝,晚上喝醉酒垂着马鞭回家,主要是赞美郭将军不仅工作顺利而且生活惬意。从这里可以联想到李白奉诏翰林时对自己受到唐玄宗礼遇的那种满足与自得:“一朝君王垂拂拭,剖心输丹雪胸臆。忽蒙白日回景光,直上青云生羽翼。幸陪鸾驾出鸿都,身骑青龙天马驹。王公大人借颜色,金章紫绶来相趋。”(《驾去温泉后赠杨山人》)这里对郭将军政治生活的描述也是对自己人生得意之时的回忆。
“爱子临风吹玉笛,美人向月舞罗衣。”两句写将军心爱的儿子玉树临风潇洒地吹着玉制的笛子,姬妾对着月亮翩翩起舞,主要是赞美郭将军不仅儿子很帅而且姬妾更美。这两句是写郭将军家庭生活的美满。这一切其实与前二句是密切相关,在朝廷上的得意才会有家庭生活的惬意。到此为止,前六句都在颂扬郭将军,塑造了一位功高得宠、生活惬意、潇洒豪放的将军形象。
“畴昔雄豪如梦里,相逢且欲醉春晖。”两句笔锋一转,从得意直落到失意,过去的豪雄事迹如同在梦中一般,如今失去权力和职务,成为一个失意之人。以前面的得意反衬如今的失意,失意的悲哀更深,其怀才不遇的失落感就表现得更为突出。这是李白的惯用手法,诗的关键就在最后两句,前六句都是铺垫,都是为最后的落差作准备。因最后的失意,过去的辉煌都成了云烟。李白自己也是这样,从奉诏翰林到赐金放还,也是一个从高峰跌落的过程。“今日相逢俱失路”,深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味,值得同情。
此诗格律为平起首句入韵式,但出律甚为严重,说明李白诗歌不为格律所约束的特点。从内容和形式上,此诗都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直爽的性格以及其诗歌中一贯蕴含的浪漫主义色彩。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野菊花是似菊而小的黄色小花,与菊花相比,它并不太引人注目。但诗人却给了它诗情画意,让它在诗坛上占一席之位。
诗的前半用先抑后扬的笔法写。“未与骚人当糗粮,况随流俗作重阳。”屈原《离骚》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诗句,所指的秋菊是菊而不是野菊。重阳有赏菊的习俗,两句写野菊在世默默无闻,既未被文人采用以登上文坛,更未受世俗钟爱。“况”字使次句的语气紧连首句,有更进一层的意思。
“政缘在野有幽色,肯为无人减妙香”两句,既写形态又写精神,对野菊的姿色、芳香和品性作了生动的描绘。“在野”与“在庭”相对。因不为人赏识,便任其在野自生自灭。不似一般之菊在庭院中有人着意栽培。这也许是野菊的憾事,但诗人却把这看成是快事,因为它可以避免栽培人的束缚剪裁与观菊者的诸多采摘,即不受人们的干扰,因而显得幽闲自若,别有丰彩。以至于诗人面对着它,“任是无情也动心”,情不自禁地要采来观赏——已晚相逢半山碧,便忙也折一枝黄。
“半山碧”写出野菊生长、繁衍的旺盛,也表现野菊的生活环境是在野外山上。“已晚”写时间,“便忙”写情状。诗人旅途之中到了傍晚,本该忙于归宿,但山中野菊的丰姿与妙香,逗得诗人即使在匆忙之中也要去折取一枝来加以观赏,诗写至此,已流露出对野菊的浓厚兴趣,而尾联更以写野菊花的自豪感来进一步表达对它的赞美:花应冷笑东篱族,犹向陶翁觅宠光。
陶渊明酷爱菊花,于宅边东篱下种菊颇多,还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这两句是说,野菊花一定冷笑那些篱边的黄菊——它们正向陶渊明一类的诗人邀宠,以取得诗人吟赏的荣光。言下之意,诗人们的眼光只向着庭菊,并不转向野菊;而野菊自有不邀宠争光的品行,对那些邀宠争光的庭菊不屑一顾,惟以冷笑置之。
在无人看重的情况下,幽闲自得,不减妙香,不慕赏识,有意将它与菊花对比,并倾注了自己的关切赞美之情。这也许另有所指。诗写得脱俗、婉转、流畅,给人很深的印象。在大量的咏菊诗中,这是颇有独创性的。
阮籍常与嵇康、山涛、刘伶、阮咸、向秀、王戎七人聚集在竹林下喝酒,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首句以阮籍比郑愔,说郑愔像阮籍一样以善饮出名,如今在清风里,在竹林下坐着豪饮。竹林是用典,也是写实。
三四句写郑愔喝得半醉的时候,放下衣衫的长袖,把琴擦擦,开始鼓琴。古人衣袖特长,一般挽着,故云“下衫袖”。龙唇琴,古代琴名。《古琴疏》记载,汉末荀淑有架龙唇琴,一天下大雨不见了。三年后下大雨,有条黑龙飞入李膺家中,李膺一看,是荀淑的琴,就把它送还给荀淑。诗以龙唇琴借指郑愔的琴名贵。
五六句说郑愔一边饮酒,一边弹琴。弹着弹着,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落山。一杯弹一曲是描写郑愔边饮边弹的气派。下句表现郑愔琴艺高超,大家沉浸在美妙的琴声中,光阴流逝,而浑然不觉。孟浩然其人也非常善琴,他的琴艺曾得到著名道士参寥的赞赏,连孟浩然也陶醉在郑愔的琴声中,足见郑愔的琴艺确实精妙。
郑愔的琴艺得到孟浩然的欣赏,他的琴音引起孟浩然的共鸣。浩然志在山水,郑愔的琴音也志在山水,二人志趣相投。春秋时,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锺子期说:“妙呵,听你的琴,眼前就出现巍巍的泰山。”伯牙志在流水,锺子期说:“妙呵,听你的琴,就好象滔滔的江河!”诗人表示自己喜欢山水,不愿仕进。借用伯牙锺子期的故事,说郑愔与自己思想志趣相投。一般写弹琴的诗,或渲染琴声的美妙,或感叹琴师的身世,而孟浩然通过对听琴的描写,勾划出一位善琴好饮,放浪潇洒,飘然出尘的高士形象。诗用“半酣下衫袖,拂拭龙唇琴”的细节表现郑愔的豪放旷达,用酒、清风、竹林、琴、夕阳烘托其高洁;结尾以自己的高蹈,来表现郑愔的高蹈,展示人物的内心境界。写完弹琴,诗中的人物也就呼之欲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