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李清照晚年避难江南时的作品,写她在一次元宵节时的感受。
词的上片写元宵佳节寓居异乡的悲凉心情,着重对比客观现实的欢快和她主观心情的凄凉。起始二句“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写晚晴,正是度节日的好天气,意境开阔,色彩绚丽。紧接“人在何处”四字,点出自己的处境:飘泊异乡,无家可归,同吉日良辰形成鲜明对照。(这里的“人”,有的评论者认为指李清照所怀念的亲人,从文意上看,似不如指作者自己为好。)前三句写当时的天气,次三句写当时的季节,“染柳烟浓,吹梅笛怨”,点出时令是初春。上句从视觉着眼,写早春时节初生细柳被淡烟笼罩。下句从听觉落笔,通过笛声传来的哀怨曲调,联想到“砌下落梅如雪乱”的初春景色。四处充满春意,景色宜人,但在词人看来,毕竟“春意处几许”,还远不是很浓郁的。虽是“元宵佳节”,“融和天气”,可是这些年来国事的变化,身世的坎坷,使得女词人产生了“物是人非”、“好景不常”之感。所以在“融和天气”之后,立即指出“次第岂无风雨”的可能,在淡淡的春意中又掺进了浓浓的隐忧。以上三小节结构相类,都是两个四字句,是实写,写客观景色的宜人,紧接着一个问句,反衬出主观的不同感受。归结到本篇的主题:身逢佳节,天气虽好,却无心赏玩。因此,虽然有“酒朋诗侣”用“香车宝马”来邀请她去观灯赏月,也只好婉言辞谢了。表面上的理由是怕碰上“风雨”,实际是国难当前,早已失去了赏灯玩月的心情。如果是在太平盛世的当年,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这样,诗人很自然地转到当年汴京欢度节日的回忆上来。
词的下片着重用作者南渡前在汴京过元宵佳节的欢乐心情,来同当前的凄凉景象作对比。“中州”指北宋都城汴京,即今河南省开封市;“三五”,指正月十五日,即元宵节。当时宋王朝为了点缀太平,在元宵节极尽铺张之能事。据《大宋宣和遗事》记载,“从腊月初一直点灯到正月十六日”,真是“家家灯火,处处管弦”。其中提到宣和六年正月十四日夜的景象:“京师民有似云浪,尽头上带着玉梅、雪柳、闹蛾儿,直到鳌山看灯。”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正月十六日”条也有类似的记载。这首词里的“铺翠冠儿,捻金雪柳,簇带争济楚”,写的正是作者当年同“闺门”女伴,心情愉快,盛装出游的情景。全是写实,并非虚构。可是,好景不常,金兵入侵,自己只落得飘流异地。如今人老了,憔悴了,白发蓬乱,虽又值佳节,又哪还有心思出外游赏呢?“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更反衬出词人伤感孤凄的心境。
这首词不仅情感真切动人,语言也很质朴自然。作者在这首词的下片中,无论是用当年在汴京赏灯过节来作今昔对比也好,还是用今天的游人的欢乐来反衬自己的处境也好,都能更好地刻划出诗人当前的凄凉心情。真是语似平淡而实沉痛已极。更多李清照宋词赏析请关注诗词库的李清照专栏。
这首词运用今昔对照与丽景哀情相映的手法,还有意识地将浅显平易而富表现力的口语与锤炼工致的书面语交错融合,以极富表现力的语言写出了浓厚的今昔盛衰之感和个人身世之悲。这首词的艺术感染力如此之强,以至于南宋著名词人刘辰翁会每诵此词必“为之涕下”。
此诗可分为三个部分,前面六句是第一部分。两位驾车的少年(由歌者所扮),在长安的狭窄小路上迎面而遇。路实在太窄了,谁也过不去,于是他俩就干脆停下车,攀起话来了。素不相识,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好谈。于是就面对酒宴上的主人夸起他家的声势显赫和无比豪富来。“君家”即“你的主人家”,“你的主人家是那么容易让人知道,知道后又是那么难以忘却”——这两句巧妙的恭维话,自然让坐在那里听歌的主人满心欢喜。这一部分可以算是引子,往下十八句,是第二部分。两位少年一唱一和,争着夸说主人家的种种富贵之状。“您家外部是黄金为门,内里是白玉为堂。”一金一玉,其建筑之富丽堂皇可知。“您家中是樽中酒常满,座上客常有,待客时,还有产于邯郸的美丽歌伎供驱遣献歌献舞。此时庭中桂树正在飘香,堂内华灯煌煌,照得通室明亮。”有酒有客,有美女有华灯,其权势地位、荣乐享受可知。以家僮身份出现的少年则说:“我家乃官宦之家,家中兄弟三人,别人不提,就说老二吧,他在朝中做侍郎,每当休沐日回家,一路上好不气派,马笼头全是黄金为饰,道路生光;路旁观者如云,啧啧赞叹,挤满路旁。”有正面写,有侧面写,其显赫之势可知。再说到家情况:进得家门,左顾右盼,只见庭前池中一大群鸳鸯,双双对对排列成行;又闻家中所养白鹤,于东西厢发出噰噰鸣声。它们都在欢迎主人的归来。有禽则有池,其庭院之广大可知。这一段,分四层对这一豪富之家的富贵、气派、享受极意铺排渲染,以见其不同寻常,从而与上文“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的话相照应,以见言之不虚。至此,这位豪富在长安城中的权势、地位是如何,便不言而喻了。“大妇织绮罗”六句是第三部分,写家中三妇所为。“我主人家中三子各有一妇,大妇、中妇长于织作,能织绫罗绸缎。小妇另有所长,一到全家团聚之日,便以鼓瑟来为全家助兴。”“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二句有双重含义,一是承小妇挟瑟说,是转述小妇语:“请公公高堂安坐(当然也包括家中其他成员),听我奏一曲。”这层意思显得亲切风趣,气氛活跃。二是借此语兼而表白歌者自己奏曲献歌的心愿。丈人,从前一层意思说,是称公公,从后一层意思说,是尊称主人。这一段写三妇之所为,以见这一豪富之家的家礼家风和家庭之乐,同时也暗示媳妇们能有如此才能,把家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则家中其他人员的才干,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六句,后代诗人多敷衍其诗意,形成了《三妇艳》等一系列新的乐府诗。
这首诗的重点在于对那位主人家的富贵享乐作铺排渲染,写得气氛热烈、生动夸张,笔法犹如汉代大赋,尽管没有佳句妙语,但其气势也足以打动和感染读者。这种玉堂金马的重叠堆积,正是汉代国力强盛的折光反映;而这种层层铺排、极力渲染的笔法,使诗歌充满着力度和厚度,这也正是汉代民族力量浑厚、民族精神旺健的反映,从中读者可以形象地感受到汉代被称为封建社会之“盛世”是信然不诬的。这,就是此诗所具有的社会认识价值。它和《东门行》、《妇病行》等反映贫苦人民生活的乐府诗一样,都是后人了解汉代社会真貌的不可缺少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