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吏》是一首杰出的现实主义的叙事诗。它以“耳闻”为线索,按时间的顺序,由暮——夜——夜久——天明,一步步深入,从投宿叙起,以告别结束,从差吏夜间捉人,到老妇随往;从老翁逾墙逃走,到事后潜归;从诗人日暮投宿,到天明登程告别,整个故事有开始、发展、高潮、结局,情节完整,并颇为紧张。诗的首尾是叙事,中间用对话,活动着的人物有五六个之多,诗人巧妙地借老妇的口,诉说了她一家的悲惨遭遇。诗人的叙述、老妇的说白,处处呼应,环环紧扣,层次十分清楚。
诗人虚实交映,藏问于答,不写差吏的追问,而只写老妇的哭诉,从哭诉中写出潜台词、画外音,将差吏的形象融入老妇的“前致词”中,有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诗人写老妇的哭诉,语言朴实无华,一个典故也不用,很切合老妇的口吻,且随着内容的多次转韵,形成忧愤深广、波澜老成,一唱三叹,高低抑扬的韵致,使沉郁顿挫达到极致。
全诗述情陈事,除“吏呼一何怒”二句微微透露了他的爱憎之外,都是对客观事物的描述。在这里,诗人通过新颖而巧妙的艺术构思,将丰富的内容和自己的感情融化在具体的形象里,浇注于客观的叙述中,让事物本身直接感染读者,让故事本身去显露诗人的爱憎。这种以实写虚,以虚补实,虚实相映的艺术手法,使全诗显得简洁洗练,而又蕴涵丰富。
前四句可看作第一段。首句“暮投石壕村”,单刀直入,直叙其事。“暮”字、“投”字、“村”字都需玩味,读者不能轻易放过。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社会秩序混乱和旅途荒凉等原因,旅客们都“未晚先投宿”,更何况在兵祸连接的时代。而杜甫,却于暮色苍茫之时才匆匆忙忙地投奔到一个小村庄里借宿,这种异乎寻常的情景就富于暗示性。他或者是压根儿不敢走大路;或者是附近的城镇已荡然一空,无处歇脚。总之,寥寥五字,不仅点明了投宿的时间和地点,而且和盘托出了兵荒马乱、鸡犬不宁、一切脱出常轨的景象,为悲剧的演出提供了典型环境。浦起龙指出这首诗“起有猛虎攫人之势”,这不仅是就“有吏夜捉人”说的,而且是就头一句的环境烘托说的。“有吏夜捉人”一句,是全篇的提纲,以下情节,都从这里生发出来。不说“征兵”、“点兵”、“招兵”而说“捉人”,已于如实描绘之中寓揭露、批判之意。再加上一个“夜”字,含意更丰富。第一、表明官府“捉人”之事时常发生,人民白天躲藏或者反抗,无法“捉”到;第二、表明县吏“捉人”的手段狠毒,于人民已经入睡的黑夜,来个突然袭击。同时,诗人是“暮”投石壕村的,从“暮”到“夜”,已过了几个小时,这时当然已经睡下了;所以下面的事件发展,他没有参与其间,而是隔门听出来的。“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两句,表现了人民长期以来深受抓丁之苦,昼夜不安;即使到了深夜,仍然寝不安席,一听到门外有了响动,就知道县吏又来“捉人”,老翁立刻“逾墙”逃走,由老妇开门周旋。
从“吏呼一何怒”至“犹得备晨炊”这十六句,可看作第二段。“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两句,极其概括、极其形象地写出了“吏”与“妇”的尖锐矛盾。一“呼”、一“啼”,一“怒”、一“苦”,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两个状语“一何”,加重了感情色彩,有力地渲染出县吏如狼似虎,叫嚣隳突的横蛮气势,并为老妇以下的诉说制造出悲愤的气氛。矛盾的两方面,具有主与从、因与果的关系。“妇啼一何苦”,是“吏呼一何怒”逼出来的。下面,诗人不再写“吏呼”,全力写“妇啼”,而“吏呼”自见。“听妇前致词”承上启下。那“听”是诗人在“听”,那“致词”是老妇“苦啼”着回答县吏的“怒呼”。写“致词”内容的十三句诗,多次换韵,明显地表现出多次转折,暗示了县吏的多次“怒呼”、逼问。读这十三句诗的时候,千万别以为这是“老妇”一口气说下去的,而县吏则在那里洗耳恭听。实际上,“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不仅发生在事件的开头,而且持续到事件的结尾。从“三男邺城戍”到“死者长已矣”,是第一次转折。可以想见,这是针对县吏的第一次逼问诉苦的。在这以前,诗人已用“有吏夜捉人”一句写出了县吏的猛虎攫人之势。等到“老妇出门看”,便扑了进来,贼眼四处搜索,却找不到一个男人,扑了个空。于是怒吼道:“你家的男人都到哪儿去了?快交出来!”老妇泣诉说:“三个儿子都当兵守邺城去了。一个儿子刚刚捎来一封信,信中说,另外两个儿子已经牺牲了!……”泣诉的时候,也许县吏不相信,还拿出信来交县吏看。总之,“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处境是够使人同情的,她很希望以此博得县吏的同情,高抬贵手。不料县吏又大发雷霆:“难道你家里再没有别人了?快交出来!”她只得针对这一点诉苦:“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这两句,也许不是一口气说下去的,因为“更无人”与下面的回答发生了明显的矛盾。合理的解释是:老妇先说了一句:“家里再没人了!”而在这当儿,被儿媳妇抱在怀里躲到什么地方的小孙子,受了怒吼声的惊吓,哭了起来,掩口也不顶用。于是县吏抓到了把柄,威逼道:“你竟敢撒谎!不是有个孩子哭吗?”老妇不得已,这才说:“只有个孙子啊!还吃奶呢,小得很!”“吃谁的奶?总有个母亲吧!还不把她交出来!”老妇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她只得硬着头皮解释:“孙儿是有个母亲,她的丈夫在邺城战死了,因为要奶孩子,没有改嫁。可怜她衣服破破烂烂,怎么见人呀!还是行行好吧!”但县吏仍不肯罢手。老妇生怕守寡的儿媳被抓,饿死孙子,只好挺身而出:“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老妇的“致词”,到此结束,表明县吏勉强同意,不再“怒吼”了。
最后一段虽然只有四句,却照应开头,涉及所有人物,写出了事件的结局和作者的感受。“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表明老妇已被抓走,走·时低声哭泣,越走越远,便听不到哭声了。“夜久”二字,反映了老妇一再哭诉、县吏百般威逼的漫长过程。“如闻”二字,一方面表现了儿媳妇因丈夫战死、婆婆被“捉”而泣不成声,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诗人以关切的心情倾耳细听,通夜未能入睡。“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两句,收尽全篇,于叙事中含无限深情。前一天傍晚投宿之时,老翁、老妇双双迎接诗人,而时隔一夜,老妇被捉走,儿媳妇泣不成声,作者只能与逃走归来的老翁作别了。老翁的心情怎样,诗人作何感想,这些都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
此诗写在深秋的夜晚,诗人望见了高悬天空的明月,和栖息在已经落完叶子的树上的寒鸦,也许在此时诗人正在思念一个旧时的恋人, 此情此景, 不禁让诗人悲伤和无奈。这是典型的悲秋之作,秋风、秋月、落叶、寒鸦烘托出悲凉的氛围 加上诗人的奇丽的想象,和对自己内心的完美刻画让整首诗显的凄婉动人。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夜深许许,风自清,月自明。不堪秋意萧条,叶落去还聚,心有留念意,奈何不由己。孤鸦自栖息,是夜过黑还是风过寂,顾自心惊。 秋风。秋月。落叶。寒鸦。俱是引人心生悲凉之物象,又加以拟人,眼前全然勾勒秋意凄紧,萧条之气自字里行间悄然浮起。闭眼凝神,有断肠人枝下负手而立,背影寂寥,无限心事氤氲,秋气更添几分萧条。忽而颔首远眺,叹秋气盛起,寒鸦栖独枝。思及一段情事,怎生刻骨铭心,诗起便萧索之意盛极。当真声声诉相思,字字寒情苦。
“相思相见知何寒,此时此夜难为情。”
那旧岁月里,你我也曾是相聚相知相爱。再寻不得,竟也是再见无期。此时此刻的我在这秋意阑珊的深夜,不忍重温那段旧事,让我情何以堪。 文起之时,萧索的秋之意象为这忆情情不得的无奈心境做下渲染,读至此,叫人心中悲叹之意更胜。往昔,曾深爱相伴的女子,现下竟是再见无期。苦天涯隔人。更苦,我思念你至深,只是不知你是否也念我一丝。夜凉如秋,因有相思于胸,夜也难度,情也难熬。此处诗人做完美内心刻画,致诗哀婉动人。凄怨悠远,哀怨如诉,从文辞中可以感受相思之情至无穷,从吟唱中可以感受相思之苦至无奈。
此诗只题作“三五七言”而不言及诗歌内容主题,可知诗人的创作意图本是偏重作品的形式特征,即只要满足全篇两句三言、两句五言、两句七言的体式要求就能成诗了。可以说,诗题中已经包含了明确的诗体形式内涵。
但李白这首诗也不能算是创体之作,因为初唐时僧人义净作有一首《在西国怀王舍城》,此诗因其体式特征而名为《一三五七九言》。李白的《三五七言》只是《一三五七九言》的变体,省去起首的“一言”和收尾的“九言”,即为“三五七言”。王昆吾在《唐代酒令艺术》中论证义净诗为“唱和之作”。李白这首《三五七言》可能也是他与其他诗人的“唱和诗”。“三五七言”是对所酬和诗歌格式的限制,这是一个“总题”,众人在具体创作时可根据所写内容再命一个相应的诗题。
此诗即使不是创体之作,也是李白最终确立了“三三五五七七”格式作为一种独特的曲辞格甚至成为一种时兴诗体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他借鉴和总结了许多人应用三五七字句式的经验,更得力于他自身歌辞创作中灵活运用此类格式的实践体悟,因而他的《三五七言》能表现出“哀音促节,凄若繁弦”(《唐宋诗醇》卷八)的艺术魅力。
这首五绝有兴寄,有深意,是一首颇具特色的即兴咏史诗。它采取了虚虚实实,若即若离,似明而晦,欲言而咽的表现手法来表达诗人的复杂心情。
“北风吹白云,万里渡河汾。”这前二句是说,北风吹卷着白云使之翻滚涌动,我要渡过黄河到万里以外的地方去。
前二句显然化用了《秋风辞》的诗意,首句即“秋风起兮白云飞”,次句为“泛楼船兮济河汾”,从而概括的暗示着当年汉武帝到汾阴祭后土的历史往事,同时也不难使人联想到唐玄宗欲效汉武帝的作为。两者何其相似,历史仿佛重演。这意味着什么,又启示些什么,诗人并不点破,留给读者自行理会。然而题目却点出一个“惊”字,表明诗人的思绪是受到震惊的。难道这是由于个人的原因遭遇而被震惊了吗?就字面意思看,似乎有点像是即景自况。他在汾水上被北风一吹,一阵寒意使他惊觉到秋天来临;而他当时正处在一生中最感失意的境地,出京外放。恰如一阵北风把他这朵白云吹得老远,来到了这汾水上。这也合乎题目标示的“汾上惊秋”。因此前二句的含义是复杂的。总的说来,是在即景起兴中抒发着历史的联想和感慨,在关切国家的隐忧中交织着个人失意的哀愁。可谓百感交集,愁绪纷乱。
“心绪逢摇落,秋声不可闻。”这后二句是说,心绪伤感惆怅又逢上草木凋零,我再也不愿听到这萧瑟的秋风。
为了使读者体会这种心情,诗人在后二句便明确的加以说穿了。“心绪”此处谓愁绪纷乱。“摇落”用《秋风辞》中“草木黄落”句意,又同本于战国楚宋玉《九辩》语“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这里用以指萧瑟天气,也用来喻指自己暮年失意的境遇,所以说“逢”。“逢”者,愁绪又加上挫折之谓,暗示出心绪并非只是个人的失意。“秋声”即谓北风,其声肃杀,所以“不可闻”。听了这肃杀之声,只会使愁绪更纷乱,心情更悲伤。这就清楚地表明前二句所蕴含的复杂心情的性质和倾向。
实际上,这诗的表现手法和抒情特点,都比较接近阮籍的《咏怀诗》。此诗的抒情形象透露出诗人有寄托,有忧虑,有感伤;但究竟为什么,是难以确切肯定的。他采用这种手法,可能是以久与政事的经验,熟悉历史的知识,意识到汉、唐两代的两个盛世皇帝之间有某种相似,仿佛受到历史的某种启示,隐约感到某种忧虑,然而他还说不清楚,也无可奈何,因此只能写出这种感觉和情绪。而恰是这一点,却构成了一种独有的艺术特点:以形象来表示,让读者去理会。
《野庙碑》是一篇讽刺杂文。文章的题目便发人兴味,是为一座不知名的乡野神庙撰写的碑文,全文三段,最后附诗一首。
第一段叙述碑的由来和作者为野庙立碑的原因。开头就显出杂感的特点,好像在拉杂地漫谈作者自己的感想;而其实寓有严峻的讽刺。文章从“碑”的原义谈起。古代有一种用同音词解释词义的方法,叫做“声训”。“碑石”的“碑”和“悲哀”的“悲”,字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碑”的原义就是悲哀。然后,他叙述碑的沿革,说明碑本是落葬下棺的木板,后来发展成为记载死后功德的木碑,从而证明碑的作用是悼念死者,以寄哀思。接着,他指出,把木板改成石块,用来为活人歌功颂德的石碑,是秦、汉以后的变化,是不合原义,并不相称的。据说,秦始皇东游到峄山,一帮儒生为他在山石上铭刻功德,这就是给活人树碑的开始。因此,通过谈论碑的由来,实质是说明树碑是记载死者的功德,寄托生者的悲哀的,不应该用来为活着的人歌功颂德。这同时也就表明,作者给野庙树碑,并不是为活人歌功颂德,而只是为抒发悲哀。所以最后就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种悲哀的原因,野庙里的神祇只是一些没有名姓的泥塑木雕的偶像,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以记载,但是,农民却愚昧迷信地供奉祭祀他们,这就是作者深感悲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农民供奉祭祀着一群根本不值得供养祭祀的神鬼偶像,这是十分可悲的。
第二段就是回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悲的现象。这一段生动具体地谈论农民怎样和为什么迷信神鬼,说明作者自己的悲哀。这里有批评、有嘲弄,但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对农民充满同情。首先,作者明确指出唐代浙江东部山区农民“好事鬼”、“多淫祀”,是不正当的祭祀,是错误的行为。然后,他以嬉笑挖苦的口吻,颇不恭敬地指点那些被农民恭敬供奉的男女偶像,令人觉得荒诞而有趣,但并不使人对他们深恶痛绝,相反,作者对这些生动偶像的雕塑艺术,却有点欣赏。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创造了这一切,农民又害怕这一切。”就因为农民以为自己生老病死,命运灾祸,都掌握在神鬼偶像手里。所以他们忍饥挨饿,提心吊胆,畜牧牺牲,竭尽全力,供养这群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生怕祭礼疏忽受灾遭殃。不难看到,作者对此不胜感慨,痛心而同情,并不挖苦嘲弄,既写出农民愚昧迷信,更显出他们善良驯服。因此,实际上,这一段是把第一段指出的可悲事情进一步具体地形象地揭露出来。也就是说,农民用尽血汗供奉这群偶像,不但根本不值得祭祀,而且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是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如果农民能够认识到、觉悟到这一点,那么这群土木偶像就只能供人观赏、农民也就获得精神上、经济上的一种解放。但是,作者深深悲哀的是,当时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就题论题,文章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本意是借题发挥,所以还要议论开去。
第三段是借题发挥,其实只是把唐末的文官武将,跟野庙里的土木偶像加以比较分析,结论是,当时官僚是戴官帽、说人话的偶像,比真的木土偶像更恶劣。不言而喻,他们更加不值得受人民供奉。从思想内容看,这一段是此文立意所在,是主题思想的阐发。作者以农民迷信愚昧供奉野庙的无名偶像作比喻和衬托,揭露唐末国家官僚机构的腐朽,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大唐王朝已经败坏沦落为一座乡野神庙,文武官僚是一群不如无名神像的偶像。作者认为大唐王朝及其文武官僚机构已经腐朽透顶,不能寄于丝毫希望。这就深刻地传达了唐末农民起义暴发的时代脉搏,抒发了要求推翻腐朽王朝的人民情绪。正因如此,这一段的态度和笔锋明显与上一段不同,议论尖锐透辟,讽刺辛辣无情;不是嬉笑热嘲而是怒骂鞭挞,单刀直入地揭露这群活着的官僚像无名神像一样毫无功德政绩,却更为凶恶地压榨人民,更虚伪,更无耻,更罪恶,更令人愤慨。文章到此,主题思想说透,就结束了。
最后是一首诗。按照碑文的传统格式,文末要用韵语诗歌来作个小结。这首诗就是这样,明确点出文章的主旨不在指责无名偶像,而是揭露官僚腐败;不在反对正当祭祀礼俗,而是悲愤国家腐朽。这首诗既鲜明表现作者进步的立场,也表现他的局限。陆龟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一位进步的士大夫,实质上不可能反对封建帝国统治制度,也不可能根本批判神鬼迷信,所以他的锋芒主要指向李唐这一家王朝,尤其是无情鞭挞唐末腐败的官僚。但他并不反对封建帝王统治,他批判农民迷信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神鬼祭祀,并不批评正当的祭祀。虽然如此,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文章的思想仍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政治倾向,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从艺术上看,这是一篇用传统碑文体裁写的杂感。或者说,是用杂感形式来发挥讽刺艺术力量的一篇碑文。因此,它不但具有杂感所要求的现实性、议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更具有文学艺术上的典型性和形象性。具体地说,它大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谈古论今,思想深刻,笔锋犀利。作者对于大唐帝国官僚是冷眼旁观的,冷淡、清醒、客观、无情。他这篇文章并不要给朝廷进谏,而是要说给有识后士以及黎民百姓听的,所以他像聊天似地谈古论今。他从碑的原始沿革谈到为野庙立碑,又从野庙供奉的土木偶像谈到农民被自己创造的无名偶像束缚压榨,再从古代祭祀谈到当时养官,等等,见解深刻,笔锋尖锐,鞭辟入里,抓住实质,逐步阐发主题思想,抒发作者的悲愤感慨。
其次是热嘲冷讽,说东道西,痛心愚昧,痛恨腐朽。作者对不同讽刺对象抱着不同的态度,所以全面而有说服力。他对人民的愚昧是痛心的,所以施以有情的热嘲,抒发深情的悲哀。对那些无名的神鬼偶像则以嬉笑的嘲弄,指指点点,这个黑大个儿叫将军,那个白面书生是郎官,尊贵的老太婆就是姥姥,漂亮的少妇人就叫姑姑,仿佛在欣赏雕塑艺术,令人发噱。而对文官武将,就是严峻的揭露,无情的冷嘲,尖锐的讽刺,凌厉的怒骂。但是,嘲弄讽刺的方式仍是从谈论中随时投射,好像说东道西,拉杂不拘。此文各个段落,层次后间并无严密的逻辑结构,需要谈论什么,就开个头谈起来,转过去。
第三是知识丰富,议论风发,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一开头谈碑,就把碑的原始沿革谈得头头是道。接着说浙东农民滥祀,就把滥祀风气和农民心理说得子如指掌。讲古代祭祀,两句话便概括讲出要领;论当时官僚,用几笔就勾画出典型嘴脸。这表明作者知识丰富,了解透彻,所以发出议论,都能抓住要点,讲出妙处,显得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读来脉络清楚,增长见识,自然有味。
第四是比喻恰当,描写生动,语言活泼,形象鲜明。从表现手法看,此文其实抓住一个典型的比喻来做文章,就是把唐末腐朽帝国官府比作一座野庙,官僚就像野庙里的土木偶像,人民和帝国官府的关系,就像人民和野庙的关系一样,人民创造了它们,反而又害怕它们。但是两者后间有一点差别,就是活着的官僚比土木的偶像更凶恶,祸害更大。总起来看,作者用“古文”的语言,以夹叙夹议的方式,生动活泼地描写出了几类鲜明形象,即野庙的土木偶像,忠厚愚昧的农民形象和唐末官僚的罪恶形象。
最后便是此文风格特点,嬉笑怒骂,严峻冷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作者跟读者杂谈感想,启发开导,摆事实,讲道理,爱憎是分明的,但感情的表现形式却是复杂的。第一段,作者徐徐说来,娓娓动听,引人兴趣,而说到以野庙碑抒发悲哀,仿佛一拍惊木,令人震动。第二段,作者好像话分两头,各表一支,嬉笑嘲弄,而说到“农民创造这一切,又害怕这一切”,骤然一转,痛心叙述,辛酸悲恻。第三段,作者突发议论,两番转折,进入主题,鞭挞怒骂,激人愤慨。末尾用诗明确点出主题思想,说破大悲哀。这一层层叙述议论,逐步深入,表现出作者严肃沉重、感慨激奋的神情风度,形成独特风格,产生艺术效果,达到启发教育的目的。应当说,在晚唐文坛上,这篇杂感是杰出的有代表性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