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的题目直接言明“最爱”,表达情感取向。第一首诗描写了东山雪后阳光朗照的美丽景象。这首诗作于早春,天气乍暖还寒时候。东风轻拂,万物开始复苏,四山开始挣脱冬日的枯黄,泛出片片青绿。诗人整日都在追逐那一片片青绿,早已忘记了早春还有丝丝寒意。在春风夕照间停留,环顾群山,原来此刻最美的是东山上那一片雪。
第一句“只知逐胜忽忘寒”,写自己因为只顾着追逐寻觅胜景而忘记了寒冷,第二句“小立春风夕照间”写偶尔在春风中站立,在夕阳中放眼赏看美景。这两句写诗人不惧寒冷,寻觅美景,立于风中,在夕阳中欣赏美景的形象,把一个因爱美景而不顾寒冷的“痴人”形象展现出来。
第三句“最爱东山晴后雪”直言自己最喜爱东山天晴之后的雪景,而第四句“软红光里涌银山”则为全诗最妙的景语。其中“软”字写出白雪映照下的夕阳红光,是那么的柔和细微,赋予夕阳光芒以形象的触觉,写出了夕阳的无限美好。另一个“涌”字则把白雪覆盖的群山在夕阳之下闪耀光芒,在视觉上产生向自己涌动而来的动态感描绘出来,有化静为动的奇功。
第二首诗描写了阳光照耀下东山积雪消融的景象。随着时间推移,东山上的雪渐渐消融,多是变成了湿润的泥土而少许成冰,而这时还没到新晴之时。这就是前两句所写,不仅很好承接上一首点出雪后消融的景象,而且为下面“宜看不宜登”讲明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句,这句“最爱东山晴后雪”在前首同样的位置就出现了,而再写一次就进一步表现了对东山之雪的喜爱,这样的情感是非常有力的。但略不同于前首,这句话的是带有些许愁意的。第四句直接点出了愁,作者所愁的是“宜看不宜登”,可以远观而不可登攀近赏,对于作者来说却是十分失望的,而且其中又隐含着对白雪消融掉的可惜。
这是一篇缅怀往事、抒发乱离之感的诗。在诗里杜甫怀念乱前宋中的繁华,伤盛世的消失,讽谕唐玄宗好武功所造成的恶果;忆恋同李白、高适游宋中时的友谊,痛挚友相继死亡,叹自身的衰老飘零。
全诗分四段,开头十二句为第一段写宋中地区的繁华;十三句至二十句为第二段写与高适、李白的邀游;二十一句至二十八句为第三段写唐明皇开边之事;最后十四句为第四段,叙写乱离死生,而深痛高李之亡。既有现实经历的生动描述,又有几十年来郁积于心中的主观情感的抒发。此诗纵横古今,雄视万代,畅谈历史,痛砭时弊,总结教训,秀而不冶,艳而不妖。
此诗前十二句,写昔时宋中梁孝王都的风物人情。当时的商丘古城名声仅次于陈留,而与贝州、魏州齐名。这里人口众多,有高楼、大道;水陆交通便利,以至于“舟车半天下”;人们热情好客、行侠仗义。次八句,回顾与高适、李白游览的情景。他们在酒瓮的土台跟前畅饮,“登文台”赋诗,观梁园雁池,望芒砀云烟,追思汉高祖斩蛇起义创业、梁孝王主宾相得作赋。再十句,写唐玄宗当年穷兵黩武、四方征伐,致使生灵涂炭、天下混乱。后十一句,表达对高、李的悲念和哀思。由于岁月流逝、遭逢离乱,朋友已经亡故。李白死于宝应元年(762年),高适也卒于永泰元年(765年),而今自己亦到了衰落之暮年,又“独在天一隅”“系舟卧荆巫”,真是“存殁两呜呼”。诗人以“乘黄”“颜鲍”指高、李,以“凡马”自比,而且常常愿尽“抚孤”的义务,对高、李的尊恭和思念,也表明了三人之间的情深意笃,同时也看出商丘之游对诗人来说是美好,不能忘怀。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