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是晚唐道家学者,这首“牡丹”诗,也牵涉到道家故事。据《酉阳杂俎》载:相传韩愈之侄孙韩湘,学道成仙后,曾劝韩愈也弃官学道,韩愈不肯,韩湘曾于初冬,令牡丹花开数色,预言韩愈未来之事,后皆应验,使韩愈为之震惊。罗隐这首《牡丹》诗,似取乎此。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这里的“东风”即“春风”。“绛罗”,本指绛色丝绸,此处喻牡丹的花瓣。“高卷”,指花盛开时高高挺出花瓣翻卷着的形象。“不胜春”,即无比的春色,无比的美丽。这两句是说它好像和东风有着特别的关系,东风一来,它便以绛色丝绸样颜色的花辫,翻卷着高高的开在枝杈的顶端。它妩媚的姿容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真是无比的美丽!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这里的“解语”,指会说话。“倾国”,指美女。来自《汉书·孝武李夫人传》:“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后便用“倾国倾城”形容极美丽的女子,更用它代替极美丽的女子。这两句以拟人化手法写花情动人。前一句说,牡丹要是能说话,果真是“牡丹仙子”,那简直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了;下句更进一层说,就算牡丹无情,不能成为美人,就凭它的美丽的芳姿艳质也够人倾心喜爱了。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这两句中“芍药”、“芙蓉”均为花名。“君”、“芳尘”皆指牡丹。芍药素有小牡丹之称,若牡丹在群芳中为第一,则芍药为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或以为花之副也。故这两句说,芍药虽也花大而美,但比之于牡丹,芍药也只是牡丹的亲近侍奉。至于生于水中,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花,虽也端庄素雅,若比之于牡丹就逊色多了,所以,它哪里敢和牡丹比美呢?但它不论生在什么地方,也躲不开和牡丹花的比较。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这里的“韩令”,即韩愈。“秾华”,繁盛的花朵,此处指韩湘当年劝韩愈弃官学道的牡丹花上的诗谶。“此身”,即此生。罗隐好作谶语,这两句是以韩湘的诗谶为韩令可惜。意思说,韩愈虽然在人世上功成名立,但终未脱俗超凡,成为仙人。辜负了韩湘用牡丹花的诗谶的规劝,度过了这样一生,予以惋惜。
罗隐的咏物诗有个特点,就是在咏物的同时,有所寄托。这首《牡丹》诗在前三联中,写了牡丹的体态特征,而在最后两句,则以“卒章显其志”的笔法,把自己的感慨和寄托表达出来。前三联写牡丹超凡脱俗,尽管孤芳自赏,但那种傲岸冷峻的姿态,却更加动人,让人钦佩。这正象征了诗人的人格精神。诗人用这么多笔墨写牡丹,其真正用意是为末联作铺垫。末联从牡丹写到人的思想感情和寄托,以对韩令惋惜。正显了诗人不愿为名利趋炎附势,降低人格,从而辜负了大好时光的高洁品格。
这首词写女子思君而不见所产生的慵懒和愁怨。全词五句都是写一个“思”字。“懒拂鸳鸯枕,休缝翡翠裙,罗帐罢炉熏”三句,写昔思之苦;“近来心更切”写近思之切;“为思君”写为谁而思。在写昔思之苦时,作者描绘了三种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物,鸳鸯枕因久置未用而积满灰尘;积尘而又“懒拂”,一是说明鸳鸯枕仍无用处,二是暗示所思之“君”尚未归来,三是表现了思君不至时颓丧的精神状态。翡翠裙而“休缝”,也曲折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女为悦己者容,悦己之人不在,也就无须用翡翠裙来妆扮自己了。罗帐熏香,表现了昔日柔情蜜意的幸福生活情趣,“罢炉熏”说明恋人去后,这种情趣已不复存在了。这三句说明女主人公原无心料理枕帐裙饰等琐事,从而充分表现她那相思时的无聊情绪,这是使用睹物思人、化虚为实的表现手法。写的是抽象的感情,但给读者以具体的感受。“懒”“休”“罢”三个动词,在这三句词中所表达的意思是一层进一层。“懒”,疏懒之意,含义较轻;“休”,表示停止的意愿,比“懒”的语义稍重,意思进了一层;“罢”是表示终止的一种决断、果敢语气,比“休”的语义又重了一层。通过这种化虚为实的表现手法,把闺妇对久客不归之“君”的怅望之情,表现得十分具体。
后二句是对前三句的补充,说明百无聊赖的原因,也是更进一层地直抒思念之情。“懒拂”“休缝”“罢炉熏”这些都是昔日思念之“切”的心理表现在行为上,而近来的思念,只用一个“更”字,就说明了其程度远远超过了昔日。这种艺术手法,其妙有三:第一,在意脉上使词意曲折层深;第二,在文意上做到言简意赅;第三,在结构上层层相扣。由此可见,这个“更”字的内涵是较为丰富的。末句“为思君”一语,一是点明了所思之人,二是总括了昔思之苦与近思之切的种种痛苦感受,三是交代了全词的主旨。“思”字为词眼,是全词的抒情线索,在篇末出现,成为点睛之笔,在构思上颇具匠心。
诗写鹦鹉洲,开篇便从鹦鹉入手,“鹦鹉”二字一出,便顿觉颇难收束,只好一气贯注,旋转而下,到了第四句才略略顿住,然而诗已过了半篇。鹦鹉洲是江夏的名胜,原在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外江中。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李白《望鹦鹉洲怀祢衡》)的《鹦鹉赋》而得名。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历代诗人临江夏,大都描写鹦鹉洲。此洲在明朝末年逐渐沉没。现在汉阳拦江堤外的鹦鹉洲,系清乾隆年间新淤的一洲,曾名“补得洲”,嘉庆年间改名鹦鹉洲。这鹦鹉洲是因为祢衡的一篇《鹦鹉赋》而得名,并不是因鹦鹉来过而得名。那么李白诗开篇的“鹦鹉”看似实写,其实乃是代指祢衡,“江上洲传鹦鹉名”,主要是指《鹦鹉赋》,而不是专指这里来过鹦鹉,至少是一语双关,虚实并用。接下第三句还是一语双关,它化用祢衡《鹦鹉赋》中“命虞人于陇坻,诏伯益于流沙。跨昆仑而播弋,冠云霓而张罗”的句子,说鹦鹉已西飞而去。相传鹦鹉生长于陕西、甘肃两省交界处的陇山一带,如今,洲上已不见鹦鹉,那么,定是飞回陇山去了。言外之意是说祢衡在这里被杀。因此,诗人感到非常的惋惜:鹦鹉曾来过这里,为此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然而又西飞而去。鹦鹉飞走了,不在了,可那芳洲之上还碧树青青。情韵幽深,余味无穷,表现了诗人对祢衡的无限怀念。这四句诗气势流转自如,而又一唱三叹,绝不是对崔颢《黄鹤楼》的简单摹仿,它是诗人的艺术创造。其中字面的点染,双关语的运用,词语的重叠出现,设问的语重心长,同崔诗比较,既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有别具匠心之处。
五六两句诗意开始转折,转的过程中,又同第四句藕断丝连,接“何青青”三字,生动地描绘了鹦鹉洲上明媚的春光:远远望去,鹦鹉洲上,花团锦簇,水气缭绕,花之浓艳似云蒸霞蔚,轻烟笼罩;水之蒸腾成雾气上升,迷濛缥缈。烟花水雾,似花似雾,即花即雾,彼此迷离一片。一阵春风拂过,鹦鹉洲上如帷幕轻轻拉开,淡烟薄雾逐渐散去,可见洲上那嫩绿的兰叶、葳蕤纷披,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融融丽日、阵阵馨香,令人陶醉而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洲两岸的树树桃花临水盛开,如同朵朵红云,互相簇拥着、升腾着,像是被江岸和洲岸夹束在一起似的。微风中,桃花落英缤纷。飘荡在倒映着枝枝繁花的水面上。水中的,水上的,倒映的,飘落的,艳丽的桃花将晶莹明澈的江水染得像一匹绚烂夺目的锦缎,随着江波的起伏,一浪一浪地涌向岸边。然而,景色尽管明丽,却丝毫撩拨不起诗人的欢快之情,他依然沉浸在孤寂和悲苦之中。此时,诗人毕竟还是一位被流放过的“迁客”,眼前这一切生机勃勃的良辰美景跟他内心的索寞痛苦恰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好时光,烟花美景,都只是徒有。自己一生流离困顿,晚年蒙冤遭流放,更趋穷困,尽管内心还存在一种奋起搏击的暮年壮志,但终不免落花流水,悲愁难驱。面对如此芳洲,此时此地只不过是徒然纵目而已。“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景色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所注望的仍是“鹦鹉”,是那位和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祢衡。据陆游《入蜀记》载:“鹦鹉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诗人问道:如今,祢衡长眠地下,而长洲之上那一轮徘徊的孤月,又将清辉投射给谁呢?
诗写鹦鹉洲,实际上是在吊古伤今,怀祢衡而抒发自己的沉痛感慨。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和处境,会使他自然地将自己和祢衡联系起来,况且他平生倾慕祢衡,常以祢衡自比:“误学书剑,薄游人间。紫薇九重,碧山万里。有才无命,甘于后时。刘表不用于祢衡,暂来江夏;贺循喜逢于张翰,且乐船中。”(《暮春江夏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好友杜甫也曾以“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的诗句来称美他的才华。他在诗中也曾多次写到祢衡:“顾惭祢处士,虚对鹦鹉洲。”(《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并有一首《望鹦鹉洲怀祢衡》。《望鹦鹉洲怀祢衡》与《鹦鹉洲》两首诗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而《望鹦鹉洲怀祢衡》表现得比较平直、明朗;《鹦鹉洲》则深沉、含蓄。
前人评诗认为李白这首诗同另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是与崔颢《黄鹤楼》争高下的。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曾对此说过这样一段话:崔颢《黄鹤楼》,千古擅名之作。只是以文笔行之,一气转折。五六虽断写景,而气亦直下喷溢。收亦然,所以奇贵。太白《鹦鹉洲》格律工力悉敌,风格逼肖。未尝有意学之而自似。方氏所论还是比较切合实际。艺术不乏相互影响,但无论如何,像《鹦鹉洲》这样感情深沉,意境浑融的作品断不会是摹仿所能得到的。
李白这首诗属于拗体七律,它前两联不合律,后两联合律。汪师韩在《诗学纂闻》中曾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
正是它未完全合律,前人曾将此诗看作七古:“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毛先舒《辩坻诗》)李白现存七律共十二首,且大都如此,同整个创作比较,七律诗比较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或认为李白不善和不愿作七律:“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孙《诗筏》)“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或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这种种评价都缺乏公允,实际情况应该说是当时七律的发展现状决定的。李白所处的时代,七律尚未定型,因此创作难免不合律且数量少,不仅李白,其他人也多是如此。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对此曾有一段中肯的论述:
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矩步中,即用律亦多五言,而七言犹少,七言亦多绝句,而律诗犹少。故李太白集七律仅三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属对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如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然犹多写景,而未及于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藉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其后刘长卿、李义山、温飞卿诸人,愈工雕琢,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而七律遂为高下通行之具,如日用饮食之不可离矣。
由此可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后。这样,《鹦鹉洲》诸作不合律也就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