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光绪十六年(1890),黄遵宪在伦敦任驻英使馆参赞,以乐府杂曲歌辞《今别离》旧题,分别歌咏了火车、轮船、电报、照相等新事物和东西半球昼夜相反的自然现象。诗人巧妙地将近代出现的新事物,与传统游子思妇题材融为一体,以别离之苦写新事物和科学技术之昌明,又以新事物和科学技术之昌明,表现出当时人在别离观上的新认识。因此,《今别离》既是乐府旧题,又反映了今人——近代人别离的意识,是当时“诗界革命”和黄遵宪“新派诗”的代表作品。
从结构上看,四诗各自独立成篇:首篇写轮船、火车载人远去;次写抵达异域后,以电报向家人报平安;三写寄相片以慰离愁;四写思妇,欲梦佳期,而东西半球昼夜相反,眠起不同,佳期难梦。但在内在逻辑上,四诗又一线贯穿,首尾相衔,是一组小型组诗,表现了“今别离”的特点和近代人相思别离的全过程。
古、今别离的不同,首先在于别离时所用交通工具的不同。不同的交通工具所激发的离情别绪,就有快慢、浓烈、强度和类型的不同。第一首咏火车、轮船,即以古代车舟反村,以当今火车、轮船的准时、迅速,表现近代人离情别绪的突发与浓烈。全诗的核心是一组对比——
古亦有山川,古亦有车舟。车舟载别离,行止犹自由。
今日舟与车,并力生离愁。明知须臾景,不许稍绸缪。
其中有发车之准时:“钟声一及时,顷刻不少留”。有马力巨大的“万钧柁”,不畏打头石尤风,决无“愿得篙橹折,交郎到头还”之可能性。其迅疾:“送者未及返,君在天尽头”,“望影倏不见,烟波杳悠悠”。故其离情,既不似李白“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之缓慢;更无郑谷“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之从容,倏忽之间,人已不见,此时便只能看一个“快乘轻气冲球“(海上飞艇)的愿望而已。
既已别离,辄起相思。相思何以慰——朝寄平安语,暮寄相思字。遂过渡到咏电报的第二首。
“朝寄”、“暮寄”,寻常家书而已。但驰书之快,迅疾如电,又与通常家书不同。其不同处有四:一非君手书;二无君默记;三无亲呢语;四经“三四译”,已难尽如人意——实是近代电报通讯的特点,以思妇的口吻道出,又贴切、自然而有新意。更有甚者,“只有斑斑墨”以下六句,诗人竟以南朝乐府民歌中谐音双关的艺术手法,以斑斑墨、门前树及江南水乡常见的藕与丝,来描写与电报有关的电讯器材和电讯设施。“斑斑墨”,写的是电码;“两行树”,写的是电线杆;“中央亦有丝”,借莲藕之丝写电线中央的铜丝;“两头系”,写的是相隔万里之遥的两座电讯大楼。藕断丝(谐思)连,仅是谐音比喻;而电线丝却真的能传递相思之情,这比借丝之喻又进了一层。整首诗以思妇接到远行丈夫电报来驰骋想像,展开内心独白,把相思之情与电报的特点高度融合在一起,如刘燕勋所说:“结想俱匪夷所思,直入化境矣。”
别离愈久,思念愈切,慰尔相思,除电报外,还寄来照片——开函喜动色,分明是君容。遂又写照片。
古代别离,虽朝思暮想,却不能面见。经过长时间的别离,倘若“今日见君面”,则一定是夫妻重逢,“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那时的通讯往来,常常是片言只语,雁字鱼书而已,感情的表现形式也仅是“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或“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虽有“画图省识春风面”的方法,却从不用在“—种相思,两处闲愁”上。近代则不同,因为出现了照相术,故能见照片上的的“君面”,虽然不是真的相逢。不过,即使把“君”的照片与自己的照片悬挂在一起,以便“汝我长相从”,但实际上仍隔着千山万水,别恨无穷。或者不如说,由于收到“对面不解语”的照片,反更易惹起自己一般浓浓的相思离别之情。于是,此首便由“自非梦往来,密意何由通”转入第四首。
思妇收到电报,怨无寻常并坐语,况经三四译;收到照片,恨对面不解语,仍觉忧心忡忡,自觉“密意”难通,于是寄希望于“梦”。忽然,她又想到,由于“君”与“妾”之间“相去三万里,昼夜相背驰。”昼夜既相背,眠起即不同,“恐君魂来日,是妾不寐时。”妾处“举头见明月”,君处“侵晓刚披衣”。彼此既不相闻,故“魂梦难相依”。连梦也做不到一块,这比起以为“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相思可以“梦佳期”的张九龄,以及自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苏东坡来,不仅“以至思而抒通情,以新事而合旧格,质古洲茂,隐恻缠绵”,且确是咏古人未见之物,发古人未发之情,“辟古人未曾有之境”(陈三立语)。
这组诗的佳处,自然还不止以上所说,诗人以其深厚的古典诗歌修养,将新事物成功地溶入古典诗歌的氛围中,也是本诗的特点之一。不过,那些弥漫着古色古香的诗句,在本诗中只起着“旧瓶”的作用,未能与其所装的“新酒”媲美,所以,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多说了。
此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荆溪”发源于秦岭山中,流至长安东北汇入灞水。诗人的别墅也在秦岭山中,此诗所写应是其别墅周边的一段景色。首句写山中溪流:荆溪蜿蜒穿流,溪水清浅,因溪水冲刷而泛白的石头星星点点地露出水面。次句写山中红叶:天气业已寒冷,但山林间仍点缀着稀疏的红叶。从天寒而红叶犹未尽落,表明天气是初冬时节。在以上两句诗中,诗人以“白石出”与“红叶稀”概括而形象地向读者展示了初冬山中景色的显著特征。不过诗人接着就在第三、四句诗中告诉人们,上述景象并不是此时山景的全貌,此时山景的基本面貌,乃是由众多苍松翠柏等终年长青的树木构成的充满生命力的“空翠”,即一望无际的空明的翠绿色。诗人行走在山间小路上,周身被空明的翠绿所包围,山林间的空气本就湿润,而空明的翠色则仿佛已化作绿水洒落下来似的,虽然未曾下雨,却不由产生了衣裳被淋湿的感觉。在此,诗人通过一个似幻似真的“湿”字,巧妙地显示出山中“空翠”色彩的浓烈。
在这首小诗中,诗人选择白石散露的小溪,山林间稀疏点缀的红叶和一望无际的翠绿色,用一条山径和一位行人把它们联接起来,构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山中初冬风景画。这幅优美的风景画极具冬的情韵,却无冬的肃杀,而仍是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首小诗描绘初冬时节山中景色。
首句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次句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从下两句可以看出),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如果说前两句所描绘的是山中景色的某一两个局部,那么后两句所展示的却是它的全貌。尽管冬令天寒,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象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份,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象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白石磷磷的小溪、鲜艳的红叶和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烂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毫无萧瑟枯寂的情调。和作者某些专写静谧境界而不免带有清冷虚无色彩的小诗比较,这一首所流露的感情与美学趣味都似乎要更健康一些。
此诗明显是李白赐金还山回到山东单父(现单县)所作,当时杜甫高适与他一同来到这里,当然是李白请客,唐玄宗刚刚给了他不少黄金,沿途也收了不少馈赠,除掉给济州道士们的钱,估计还有不少赢余,后来在这里造酒楼,以及在龟阴买的地大约也是用这笔钱.
当时三人一定很爽,难怪杜甫到死都没有忘记李白,吃了别人的嘴软哈!那高适就有点不够哥们了,帮助李白出狱是宋若思干的,他在旁边看热闹,其实,当时他比小宋的官大,也是直接管李白的事儿的,恩,不哥们!
单县故事不少,牌坊也比较有名,李白当初也在这水边喝过酒,就把这些照片一起发给大家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