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袒露心迹、毫不矫饰的抒情诗,也是一首爱憎分明、议论风发的政治诗。全诗情理交融,在“以暴易暴”的议论中渗透着卑视鄙弃周朝的强烈感情,在“我安适归”与“命之衰矣”的感慨中隐含有同周朝势难两立的清晰判断。
歌谣一、二句直陈登上首阳山的高处采薇充饥。这两句用赋体,字句平浅,感情也似乎平淡,其中却包含有决不与周王朝合作这一态度鲜明的抉择。所说的是采薇这一件实事,也可看作是一纸“耻食周粟”的宣言。
三、四句以议论出之,说明不合作的原因。认为武王伐纣是“以暴易暴”,而非以仁义王天下,是不可取的,而武王却并不以此为非。以上四句是伯夷、叔齐表明自己政治上的立场、态度,以“以暴易暴”四字对新建立的周王朝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以下转入全诗的另一个层次,写个人的历史性的悲剧。
神农、虞、夏时代都是历史上的圣明之世;说神农、虞、夏转瞬即逝,其用意在于反衬自己的生不逢时,由于找不到一个安身立命的立足点而充满了失落感。“我安适归矣”,故意用无疑而设问的语气,增强了感慨的份量,与《诗经·魏风·硕鼠》的“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的写法正不谋而合。结尾两句是无可“适归”的延伸和发展。当伯夷、叔齐吟唱到此歌结尾时,虽已气衰力微、不可能呼天抢地地大声唱叹,但这感慨至深的垂死之言,即使声音很小甚至不甚连贯,仍然是会动情地顽强地唱出并长久地回响在首阳山的山涯水际的。
此诗虽仅寥寥十句,但写得波澜起伏,神采飞动。此诗不仅以最经济的手法分合交错地描写了射者、射技、观射者和被射物,而且暗示了诗人的“诗法”,即査晚晴所谓“以留取势,以快取胜”。宋代苏轼非常喜爱这诗,亲自用大字书写,以为妙绝。评论韩诗的人,多以这首诗作为韩诗的范例之一。
首句写猎场的情境:原野上猎火熊熊燃烧,四周围静悄悄的。一个“静”字,传出画面之神,烘托猎前肃穆的气氛,由此可以想见从猎人员屏气静息,全神贯注地伫伺猎物的情态。这是猎射前的静态,与下文猎射时和猎射后的动态,成强烈的对照。次句写猎射的对象雉鸡,笔墨简捷精炼,衔接自然紧密。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吓得急忙又躲藏起来。“出复没”三字形容逼肖,活现出野雉惊惶逃窜的窘态,与下边“惜不发”呼应。阁本李谢校改作“伏欲没”,就索然无味了。两句是猎射前的情景。
三、四句转入猎射,写将军的心理活动和猎射时的风度、神采。将军出猎自然不是单纯为了觅取野味,而是要显示自己的神功巧技。所以,他骑出盘旋不进,拉满强劲的弓,又舍不得轻易发箭。近人程学恂《韩诗臆说》评道:“二句写射之妙处,全在未射时,是能于空际得神。”所谓空际得神,就是不在实处作穷形极相之语。诗人不写将军如何勇猛敢决,也不写他如何纵横驰骤,呼鹰嗾犬,白羽交飞,围场中惯见的情景全部略去不提,而只选取了“盘出弯弓”这一特定的镜头,以突出将军矜持、自信、踌躇满志的神态。这里的巧,不仅指射技的精巧,更主要的是写人的智谋,写将军运筹的巧妙。这位将军不专恃武功取胜,他盘出弯弓,审情度势,选择着最能表现自己精湛射技的时机。他要像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样,“度不中不发,发必应弦而倒”,要一举使众人折服。一位有血有肉、有着鲜明性格特征的将军形象,便显现出来。两句笔势顿挫,用意精深。
接着两句写“巧”。野雉隐没之处,地势渐渐狭窄,野雉处于“人稠网密,地迫势胁”(曹植《七启》)的窘境,要继续窜伏已不可能;观猎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饶有兴味地观赏将军猎射。这是将军一显身手的时机。正当野雉受惊乍飞的一刹那,将军从容地引满弓,“嗖”的一声,强有力的箭,迅猛而准确地命中雉鸡。“雉惊弓满箭加”,一“惊”一“满”一“劲”一“加”,紧凑简练,干脆有力,“巧”字之意于此全出。
诗写到这里,似乎意已尽了。然而诗中忽起波澜,那只受伤的野雉带箭“冲人决起百余尺”,向着人猛地冲起百多尺高,可见这是只勇猛的雉鸡。侧写一笔,更显出将军的绝妙射技。“红翎白镞随倾斜”,野雉强作挣扎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带箭悠悠而堕,染血的翎毛和雪亮的箭镞也随之倾斜落下。这正是非亲历其境者不能道。诗写到这里,才直接点题,真是一波三折,盘屈跳荡。以写长篇古风的笔法来写小诗,更觉丰神超迈,情趣横生。
末两句在热烈的气氛中关合全诗。先以“仰笑”二字,极为传神地突现将军个人的性格特征,一位地方主帅骄矜得意的神气跃然纸上,接着以“军吏贺”照应前面“伏人”,写出围观的军吏敬服将军绝妙的射技,为他的成功庆贺。末句接写“雉带箭”——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毛羽散乱地堕向将军的出前。诗戛然而止,然余响不绝,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