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醉朱栏,尘生素袜,微寒乍透书幔。一度东风,林下自成仙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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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残梦、蝶帐疑烟,抚幽操、凤琴如怨。帘卷。认琼妃晕酒,笑持金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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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映冰魂数剪。记小雪笼阴,碧云催晚。曲制红罗,雅称玉钗清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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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信、枝上传来,神女步、镜中窥见。春浅。正香齐艳并,冷心偎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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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燮清

黄燮清

黄燮清(1805~1864)晚清诗人、剧作家。原名宪清,字韵甫,号韵珊,又号吟香诗舫主人。浙江海盐武原镇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后屡试不第,晚年始得宜都县令,调任松滋,未几卒。少工词曲,中年以后始致力于诗文。其诗多抒写个人不平遭遇及人民的生活疾苦,咏史吊古之作深沉豪放,颇具特色。有《倚晴楼诗集》及《倚睛楼七种曲》传世。 ▶ 172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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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贾客灯下起,犹言发已迟。
(gǔ)¹灯下起,犹言发²已迟。
译文:商人天还未亮就已起床,仍觉得此时出发已经太迟了。
注释:¹贾客:商人。古时特指囤积营利的坐商,古时候称行商为“商”,坐商为“贾”。后泛指商人。²发:出发。
高山有疾路,暗行终不疑。
高山有疾路¹,暗行²终不疑。
译文:高山之中有条捷径,在天色还很昏暗的时候赶路应该不会引起别人怀疑和觊觎。
注释:¹疾路:捷径。²暗行:在天色还很昏暗的时候赶路。
寇盗伏其路,猛兽来相追。
寇盗¹伏其路,猛兽来相追。
译文:但不幸的是有盗寇埋伏在这条路上,当商人经过时,他们一拥而上。
注释:¹寇盗:指抢劫的强盗。
金玉四散去,空囊委路岐。
金玉四散去,空囊(náng)¹路岐²
译文:金银财宝被人洗劫一空,空落落的钱袋子被丢弃在小路旁。
注释:¹委:丢弃,抛弃。²岐:一作“歧”,路的分支。
扬州有大宅,白骨无地归。
扬州¹有大宅,白骨无地归。
译文:商人辛苦多年,在扬州购买了大宅,却没想到路遇劫匪,葬身荒野。
注释:¹扬州:今扬州,唐朝当时最著名、最繁华的都市,也是当时富商大贾的集散地。
少妇当此日,对镜弄花枝。
少妇当此日¹,对镜弄花枝。
译文:他的妻子此时不知不幸已经发生,正对着镜子细细整理自己的妆容,等待商人的归来。
注释:¹此日:此时此刻。

  此诗内容不加雕饰,语言流畅,如行云流水一般,真实自然地表现了唐朝贾客(商人)及其亲人的所遭受的悲惨命运。其更深层次的内涵则是表达了诗人对唐朝中晚期的社会经济凋敝的悲哀和伤感。

  “贾客灯下起,犹言发已迟。”中,通过“起”、“言”、“行”等动作,写商人为了谋利,天不亮就起来赶路。从“暗行”照应“灯下起”,口口声声“发已迟”到“终不疑”,都可看出诗人炼句是颇费斟酌的。

  “高山有疾路,暗行终不疑。寇盗伏其路,猛兽来相追。”两句承接上面,写贾客“暗行”引出的后果。“猛兽来相追”:既写出寇盗的凶残,又自然地引出商人可悲的下场。

  “金玉四散去,空囊委路歧”,这里不写贾客性命如何,却只说了钱财被抢光。其实写钱就是侧写人,而且是更深刻地刻画了人。

  “扬州有大宅,白骨无地归。”古人认为客死异乡是很可悲的,一般只有穷困潦倒的人才会遭此不幸。“扬州”是当时极为繁华的城市,死者家住扬州,有朱门大宅,竟落到如此下场,实在难以想象。仅此两句,已使诗的意境更为深邃了。

  不料诗人笔锋一转,出语惊人:“少妇当此日,对镜弄花枝。”这一方尸骨已抛弃在荒山僻野,那一方尚对着镜子梳妆打扮,等待贾客归来。“当此日”三个字把两种相反的现象连接到一起形成对照,就更显得贾客的下场可悲可叹,少妇的命运可悲可怜。

  诗人这种抒发感想的方法很值得借鉴,比直来直去地发一番议论强得多。这四句诗仿佛在讲客观事实,并不带丝毫主观的色彩。诗人通过几个很妥贴的意象来表现,表达了诗人对当时社会经济凋敝的悲哀。这种技巧,在唐诗中是常见的。

参考资料:
1、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年12月版:第1243-1244页.
青山相待,白云相爱,梦不到紫罗袍共黄金带。一茅斋,野花开。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陋巷箪瓢亦乐哉。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青山相待,白云相爱,梦不到紫罗袍共黄金带。一茅斋(zhāi),野花开。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陋巷箪(dān)(piáo)¹亦乐哉。贫,气不改;达,志不改²
译文:我爱青山,愿与它相伴;我爱白云,想让它相陪。做梦也梦不到穿上紫罗袍系了黄金带。只要有一间茅屋,四周围野花盛开,管他谁家兴旺,谁家衰败。在陋巷中过着,一箪饭,一瓢水的生活我也挺愉快。贫穷时,骨气不丢;富贵了,志气不改。
注释:紫罗袍:古代高级官员的服装。¹陋巷箪瓢:《论语·雍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²“贫,气不改”二句:《论语·学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两句话,是上述引文的概括。

  这首曲子写作者与青山白云相亲相爱,不求富贵、淡泊明志,贫贱不移、富贵不淫的高尚情操。

  “青山相待,白云相爱,梦不到紫罗袍共黄金带。”开头以工整的四言对偶句开端,节奏平稳轻快。“青山”“白云”两个意象,色彩柔和,形象鲜明,激起人们的联想,头脑中立刻浮现出了一片优美的山林风光。在“青山”“白云”之后,分别缀以“相待”“相爱”,不仅把“青山”与“白云”巧妙地人格化了,两个“相”字连用,更展现了山林风光的魅力和作者在大自然中陶醉之态。青山与作者互相期待着,白云与作者相互爱恋着,在作者眼里,大自然的一切也都和自己一样,是富有生命、具有感情的,体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趣的发现与再现,以及在这美趣背后的寄托与意蕴,都能得以完满的显现。第三句紧承前一、二句而来,补足其乐于隐居山林之意,酣畅饱满。“紫罗袍”与“黄金带”指做大官,而在前面衬以“梦不到”三字,作者厌恶官场、弃绝功名富贵的态度便跃然纸上了。“一茅斋,野花开,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陋巷箪瓢亦乐哉!”这四句与前三句比照,结构一样,同样是先写景后抒情,但在意境上又有新的开拓,在节奏上又有新的变换。前三句抒的是由当前现实所产生的厌恶官场之情,而这四句所抒叹的是对朝代更替和历史人物成败所产生的慨叹。虽然所处是一陋室,但由前三句可知,一定是在白云缭绕的青山之间,其清幽可以想见,野花在四周烂漫地开放着,充满了生机和野趣。在这样的环境下,“谁家兴废谁成败”,就由他去吧。在前面加上了“管甚”二字,表现了作者与世无争的态度。“陋巷箪瓢亦乐哉”,作者以古代贤人颜回自况,进一步表现了安贫乐道的志趣,说明他的“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并非真正的忘世,而是守道而已。“贫,气不改;达,志不改。“最后的对偶句,斩钉截铁,器宇轩昂,戛然而止,收煞全篇,掷地有声。这两句将《论语·学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及《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等儒家经典中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加以高度概括,将思想的高度和情感的强度有力地向前推进一层,表现了作者崇高的气节。从全曲的思想内涵看,最后这两句正是曲眼,乃点睛之笔。

  这是一首言志曲。它表达出了作者的一片浩然之气,真正达到了“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境界。

shānyáng··dàoqíng--sòngfāng

qīngshānxiāngdàibáiyúnxiāngàimèngdàoluópáogònghuángjīndàimáozhāihuākāiguǎnshénshuíjiāxìngfèishuíchéngbàilòuxiàngdānpiáozāipíngǎizhìgǎi

雕鞍好为莺花住。占取东城南陌路。尽教春思乱如云,莫管世情轻似絮。
雕鞍(ān)¹好为莺(yīng)²住。占取东城南陌³路。尽教春思乱如云,莫南世情轻似(xù)
译文:骑马的时候总是为春日景物驻足。从开封城东闲逛到城南,任由春思迷乱如云,不理会那像飞絮一样无足轻重的人情世态。
注释:¹雕鞍:雕刻花纹的马鞍。借指坐骑。²莺花:莺啼花开,用以泛指春日景物。亦可喻指风月繁华。³东城南陌:北宋都城开封城东、城南极为繁闹。亦可泛指繁华所在。
古来多被虚名误。宁负虚名身莫负。劝君频入醉乡来,此是无愁无恨处。
古来多被虚名误。宁负虚名身莫负。劝君频入醉乡¹来,此是无愁无恨处。
译文:从古至今人们经常被虚名耽误,但是宁可背弃虚名,也不能背弃自己。来饮酒沉醉吧朋友,这样才能摆脱忧愁和恨意啊。
注释:¹醉乡:王绩《醉乡记》:“醉之乡去中国,不知其几千里也。其土旷然无涯,无丘陵阪险;其气和平一揆,无晦朔寒暑;其俗大同,无邑居聚落;其人甚清。”
柳腰空舞翠裙烟。尽日不成眠。花尘浪卷清昼,渐变晚阴天。
柳腰空舞翠裙烟。尽日不成眠。花尘浪卷清昼,渐变晚阴天。
吴社水,系游船。又轻年。东风不管,燕子初来,一夜春寒。
吴社水,系游船。又轻年。东风不管,燕子初来,一夜春寒。

  “柳腰”两句,述女子怀春。此言伊人身穿翡翠色的衣裙曼歌盘舞着柔软的细腰身。但是舞技虽妙,无人赏识,所以她只得兴趣索然地回房独眠,可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却又难以入睡。两句活现了一位孤独女子怀春时那种醒也不是,睡也不是的处境。“花尘”两句,写春眠景色。此言春季的白眠里是万紫千红,艳阳暖人;可是一到傍晚眠空中却又不知不觉地变得阴沉沉了。江南地区那种“春眠眠气十八变”时晴时雨的状况。词人用两句话,十一个字传神地概括出来。并且此处虽然明写眠气,暗中又刻划出那位独守空房女子的心情,也与这春眠眠气一样的忽晴忽阴,时喜时悲地不能自己。

  “吴社水”三句,点明地点。此言在吴地郊外一座土地庙旁的河中,拴着一艘游春的客船。女主人公感叹:时光过得多快啊!转瞬间又到了一年中的春眠郊游时节。“东风”三句,再写女子触景生情的心态。她说:“东风只管自己欢快地吹拂,却不管人世间万物的命运究竟如何?我见到燕儿又重新飞来室中,可见燕子尚能留恋旧宅;反过来说那羁旅在外的人啊,却仍是不见他的踪迹。因此我这个独守空房的女子,更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无依无靠,在这初春的寒夜里,我辗转反侧一夜无眠,正是多么的难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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