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批评了缺乏现实体验的模拟文风(如西昆体、江西诗派等),指出了诗歌(文学)创作的源泉是客观现实,真情必然来自诗人的切实生活感受。元好问认为,文学作品不是作家头脑中虚构的,而是客观现实在头脑中的反映。只有像杜甫那样“亲到长安”,对客观的描写对象有了实际的接触和体验,才能激发内心的感受,写出入神的诗句。如果一味去“暗中摸索”,临摹前人的作品,是永远不可能在诗中真实地描绘出现实对象的(“总非真”)。这样,元好问就在杜甫和杜诗的影写者们中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真、假诗人地界限。
其一赏析
这是一首五言古诗,抒发了对远方亲人深切思念之情。
“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起句工整并定下“悲”的感情基调。写诗人朝日登台,虽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但诗人仍有所感触,觉得悲从中来。
“之子在万里,江湖迥且深”,这两句诗紧承上句,也解释了悲的原因:亲人远隔万里,江河阻隔,水深难渡。同时也点明此诗是为怀故人而作的主题。“方舟”两句,继续写会面之难、离愁难以排遣。
“孤雁飞南游”等以下六句是直写登台见闻。“孤雁飞南游,过庭长哀吟”两句写诗人听到孤雁哀鸣,抬头望见正向南飞,想到孤居南方的兄弟,心内更是痛苦。“翘思”以下四句写仰首思慕远方兄弟,遐想托雁带去音信,可转眼之间,孤雁已飞走了,形影不见,无缘会面,又难通音信,惆怅痛苦,久久不平。
其四赏析
该诗是曹植《杂诗》六首中的第四首。诗中作者以佳人自比,抒发自己虽值盛年却无法施展抱负的深沉慨叹。
“南国有佳人,容华者桃李“,起首两句就描绘了一个艳若桃李、风华绝代的形象。是作者借屈原以香草美人代君子的写法,借美人形象来比喻自己杰出的才能。“朝游江北岸,夕宿潇湘沚。”两句,写美人朝游江北,夕宿潇湘水的小洲上,居无定所。“时俗薄朱颜,谁为发皓齿”两句写美人空有色艺,却遭时俗所鄙薄,那么佳人为谁去启皓齿歌唱?这两句,自怜之意已出。
“俯仰岁将暮,荣耀难久恃”,两句写时光流逝,青春美色难以久驻,暗示人生易老,如不趁青春年少建功立业,恐怕要留下终生遗憾。作者那种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感伤喷泄而出。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此词是词人寄赠好友之作,表达对好友的相思相忆之情。上阕写词人因思念好友而形容憔悴,其孤独落寞之感只有思花知晓;下阕说自己为了寻觅友人,以至于梦魂踏上了通往江南的陌生道路与友人相聚。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其情谊之深,可见一斑。
上片写春去秋来,他没有一天不在思念好友严绳孙,以至于形容憔悴,与以前判若两人。但他心中这种孤独寂寞之感,除了零落的思花落絮,再无人能知晓。
下片写由思念至深至切而生出梦幻,竟梦到了自己不知路途的荪友的家乡,如此虚拟之笔很浪漫,很感人。但好梦难留,他刚要与好友倾诉别后的相思之意,却突然从美梦中醒来,只听得窗外传来一声雄鸡的鸣叫声,天边已经显出了鱼肚白,令人不胜怅惋。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对好友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其深挚的友情,深切的怀念,在词中表达得淋漓尽致。
前人对此五首诗各有毁誉。大多数学者认为第二首最为出色,它内涵丰富,妙机四溢,有悠悠不尽的情韵。
第二首诗,首句写景,兼点季节与泛舟洞庭事。洞庭在岳州西南,故可称“南湖”。唐人喜咏洞庭,佳句累累,美不胜收。“南湖秋水夜无烟”一句,看来没有具体精细的描绘,却是天然去雕饰的淡语,惹人联想。夜来湖上,烟之有无,察之极难。能见“无烟”,则湖上光明可知,未尝写月,而已得“月色”,极妙。清秋佳节,月照南湖,境界澄沏如画,读者如闭目可接,足使人心旷神怡。这种具有形象暗示作用的诗语,淡而有味,其中佳处,又为具体模写所难到。
在被月色净化了的境界里,最易使人忘怀尘世一切琐屑的得失之情而浮想联翩。湖光月色此刻便激起“谪仙”李白羽化遗世之想,所以次句道:安得(“耐可”)乘流而直上青天!传说天河通海,故有此想。诗人天真的异想,又间接告诉读者月景的迷人。
诗人并没有就此上天,后两句写泛舟湖上赏月饮酒之乐。“且就”二字意味深长,似乎表明,虽未上天,却并非青天不可上,也并非自己不愿上,而是洞庭月色太美,不如暂且留下来。其措意亦妙。苏东坡《水调歌头》“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数句,意境与之近似。
湖面清风,湖上明月,自然美景,人所共适,故李白曾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说“不用一钱买”,是三句“赊”字最恰当的注脚,还不能尽此字之妙。此字之用似甚无理,“月色”绝不能“赊”,也不用“赊”。然而著此一字,就将自然人格化。八百里洞庭俨然一位富有的主人,拥有湖光、山景、月色、清风等等无价之宝(只言“赊月色”,却不妨举一反三),而又十分慷慨好客,不吝借与。著一“赊”字,人与自然有了娓娓对话,十分亲切。这种别出心裁的拟人化手法,是高人一筹的。作者《送韩侍御之广德》也有“暂就东山赊月色,酣歌一夜送渊明”之句,亦用“赊月色”词语,可以互参。面对风清月白的良宵不可无酒,自然引出末句。明明在湖上,却说“将船买酒白云边”,亦无理而可玩味。原来洞庭湖面辽阔,水天相接,遥看湖畔酒家自在白云生处。说“买酒白云边”,足见湖面之壮阔。同时又与“直上天”的异想呼应,人间酒家被诗人的想象移到天上。这即景之句又充满奇情异趣,丰富了全诗的情韵。
总的说来,第二首诗之妙不在景物具体描绘的工致,而在于即景发兴,艺术想象奇特,铸词造语独到,能启人逸思,通篇有味而不可句摘,恰如谢榛所说:“以兴为主,浑然成篇,此诗之入化也”(《四溟诗话》)。
第一、三、四首诗的末句都有“不知”二字,这三个“不知”,词相同而义不同,因此不相重复。第一首诗“日落长沙秋色远,不知何处吊湘君”,并非真的想去吊湘君而觅其处所,仅是抒发缅怀古人之情而已;第三首诗“记得长安还欲笑,不知何处是西天”,是对自身遭遇不满、怅然若失、前途未卜之嗟吁而已;第四首诗“醉客满船歌白苎,不知霜露入秋衣”,是沉醉于洞庭湖之月色与船歌、乐不知返,寒意侵袭而未能察觉而已。三个“不知”各有其妙处。
最后一首诗,“帝子潇湘去不还,空馀秋草洞庭间”,运用娥皇、女英的美丽传说,表达一种人生难以完美的感慨;“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君山”,赞美洞庭湖的景色,写得空灵、明净,表现出一种超脱于尘世之外的皎洁明净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