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中,所咏之物与人相同之处就是就是诗歌感情所在,该诗以劲草比喻“汉家不降士”,草之刚韧不屈与人之坚贞不屈形成精神上的对应,句句写草,但又处处喻人,在凄凉冷落的景象中歌颂了汉家将士的威武气节,咏物与咏人合而为一,是对当时混乱现实的生动写照。
《劲草行》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极力赞美劲草威武不屈,洁身自好,不向苦难、不向权贵折腰,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诗中所谓的“权贵”就是元朝的当政者,所谓“佞臣”就是汉奸走狗,所谓“劲草”就是像诗人这样千千万万与元朝当政者势不两立的底层困苦人民。该诗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对“汉家不降士”的崇敬心情。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
从诗的内容上看全诗可分为两层。
前八句为第一层,以咏物为主,描写劲草的自然形貌和风吹不倒的姿态,从草之茂盛写到草的气节,草生长蔓延的处所似乎出自草的有意选择,与王孙公子无缘,也绝对不长在谗佞的坟上;但是草根直下土中百尺,与忠臣之魂相拥相抱。表达了诗人对劲草的喜爱和钦佩,为下文抒情做了铺垫。第八句承上启下,由忠臣之魂写及忠臣的死因,过渡到咏人。
后半十二句为第二层,描绘汉家不降士为国死节的悲凉气氛,仍以“草"为线索,将士尸骨沉埋于地,战血滋养了劲草,晴时有蝴蝶飞舞,雨时有麒麟悲泣,而草在风中摇摆似乎为将士倾吐愁恨,一闻战鼓声声,将士骷髅也随风起舞。他们死后只占很小的一方土地,唯有金马铜驼在荆棘丛中飞泪如雨。第二层歌颂汉家不降士的气节源于第一层对劲草风骨的描绘,全篇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该诗采用比兴手法,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诗中所选取的诸多意象,如蝴蝶、麒麟、金马铜驼等,均烘染了一种寂寞凄楚的氛围,衬托出汉家将士身后的悲凉,也是对冷漠现实的一种谴责。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这是一首通过对客观景物荣枯更替的描写,来抒发因人生短暂,所以人应“立身”宜早,应以“荣名”为宝的说理诗;同时也是一首抒写仕宦虽有建树但又并不十分得意的士子对人生的感悟和自励自警的诗。全诗共十二句,可分作两层。前六句为笫一层,写诗人由叙事写景引发出对人生的联想和感慨;后六句为第二层,写诗人继续抒发自己对人生的议论和感慨。此诗情文并茂,富含哲理,其艺术风格质朴自然,行文如行云流水,但又不浅露,而是余味曲包,耐人寻味。
“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这两句是说,调转车头我驾着车子开始远行,路途遥远不知何时才能到达。
“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这两句是说,抬头四顾,但见原野茫茫,春风吹拂摇动着原野上无边的青草。
“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这两句是说,一路上我所见的不再是我认识的旧物,不能不使人感到岁月催人老。
首起两句叙事,写诗人要驾车远行。是出门离家游宦,还是衣锦还乡省亲,诗人并没有言说。不过结合全诗来说,诗中的主人公应是游宦京都多年,在功名事业上略有建树,虽不是一帆风顺,但也并非完全失意潦倒。从首起“回车”二字来看,他应该是准备动身离开京师返回自己的故乡。从诗人笔下的描绘来看,此时应该是一年中景致最为美好的春天。但现在眼下美好的春光,并没有个诗人带来美好的心情。诗句中一个“何”字,一个“摇”字就隐隐地带有沧桑感。紧接着诗人由眼前景物引发出对人生的联想和感慨,一路上,昔日来时的景物都不见了,当然这里的故物,不仅仅局限于物,也应指人,如亲朋古旧。正如曹植诗言:“不睹旧耆老,但见新少年。”“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 ”这两句诗是全诗的纽带,既是对前四句叙事写景发出来的联想和感慨,又是开启后六句议论感慨的由头所在。
“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这两句是说,人生和草木的兴盛和衰败都有各自的时限,苦恼的是自己没有很早地建立起自己的功名。
“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这两句是说,人没有像金石那样坚固,怎么能长寿无尽期?
这两句用来比喻人的生命短暂和短促。
“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古今注本于荣名有二解。一说荣名即美名;有一说荣名则谓荣禄和声名。许多人把这两种说法对立起来,认为前者认为人生易尽,还是珍惜声名为要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后者认为人生短暂,不如早取荣禄声名,及时行乐显身。这两种境界有高下之别。事实上,在封建社会,儒家正统知识分子都以搏取功名,建树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所以不能说追求荣禄和声名,就是庸俗的,就只是为了行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追求的目标。因此诗人把“荣禄和声名”作为人生之宝,是无可非议的事。从全诗来看,诗人还是认真地对生命进行了思考,立足于追求永恒的美名,是希望自己有所作为的,对人生的态度还是积极进取的,并以此自警自励。
显然,这是一首哲理性的杂诗,但读来却非但不觉枯索,反感到富于情韵。这一方面固然因为他的思索切近生活,自然可亲,与后来玄言诗之过度抽象异趣,由四个层次的思索中,能感到诗人由抑而扬,由扬又以抑,再抑而再扬的感情节奏变化。另一方面,也许更重要的是,这位诗人已开始自觉不自觉地接触到了诗歌之境主于美的道理,在景物的营构,情景的交融上,达到了前人所未有的新境地。诗的前四句,历来为人们称道,不妨以之与《诗经》中相近的写法作一比较。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这首《王风·黍离》是《诗经》的名篇。如果不囿于先儒附会的周大夫宗国之思的教化说,不难看出亦为行人所作。以此诗与之相比,虽然由景物起兴而抒内心忧苦的机杼略近,但构景状情的笔法则有异。《王风·黍离》三用叠词“离离”、“靡靡”、“摇摇”,以自然的音声来传达情思,加强气氛,是《诗经》作为上古诗歌的典型的朴素而有效的手法。而此诗则显得较多匠心的营造。“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迈”、“悠悠”、“茫茫”、“摇”,叠词与单字交叠使用,同样渲染了苍茫凄清的气氛,然而不但音声历落,且由一点——“车”,衍为一线——“长道”,更衍为整个的面——“四顾”旷野。然后再由苍茫旷远之景中落到一物“草”上,一个“摇”字,不仅生动地状现了风动百草之形,且传达了风中春草之神,而细味之,更蕴含了诗人那思神摇曳的心态。比起《黍离》之“中心摇摇”来,此诗之“摇”字已颇具锻炼之功,无怪乎前人评论这个摇字为“初见峥嵘”。这种构景与炼字的进展与前折“所遇”二句的布局上的枢纽作用,已微逗文人诗的特征。唐皎然《诗式·十九首》云:“《十九首》辞精义炳,婉而成章,始见作用之功。”(作用即艺术构思),可称慧眼别具;而此诗,对于读者理解皎然这一诗史论析,正是一个好例。
皎然所说“初见作用之功”很有意思,这又指出了《古诗十九首》之艺术构思尚属于草创阶段。此诗前四句的景象营构与锻炼,其实仍与《黍离》较近,而与后来六朝唐代诗人比较起来,是要简单得多,也自然得多。如陆云《答张博士然》:“行迈越长川,飘摇冒风尘。通波激枉渚,悲风薄丘榛。”机杼亦近,但刻炼更甚,而流畅不若。如果说《十首诗》是“秀才说家常话”(谢榛《四溟诗话》),那末陆云则显为秀才本色了。由《黍离》到此诗,再到陆云上诗,可以明显看出中国古典诗歌的演进足迹,而此诗适为中介。所以陆时雍《古诗镜·总论》说“《十九首》谓之《风》馀,谓之诗母”。
对于人生目的意义之初步的朦胧的哲理思考,对于诗歌之文学本质的初步的朦胧的觉醒。这两个“初步”,也许就是此诗乃至《古诗十九首》整组诗歌,那永久的艺术魅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