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
江采萍风韵神采,无可描画,精通诗文,曾深受玄宗宠幸。只是杨玉环的到来使得清高孤傲的梅妃渐渐失宠。杨贵妃设法贬梅妃入冷宫上阳东宫。梅妃得宠时,各地争相进献梅花。但如今,大家都是忙着给杨贵妃送荔枝,谁还记得曾经专宠一时的梅妃江采萍呢?
从邻人的老人说,好心没好报,归到交浅言深上,从此人情练达,沉默是金。这一层不说。这摆明了是批评主人家不对,同样的意见因为亲疏远近而态度迥异,所谓“薄者见疑”。意即亲疏厚薄是一种妨碍,妨碍了主人家对真相正误的认识。
其实韩非本意倒非批评“智其子疑其邻”的主人家,这则寓言见于《说难》篇,意思是劝说别人是何等的困难,因为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这是被韩非当做一个事实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标是研究那些能够有助于让别人听取自己意见的注意事项。交浅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项之一,所以韩非这则寓言的本意是批评富人的做法——因两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韩非当做事实接受的“薄者见疑”,在今天有更加技术化的解释。“每个人所处位置不同”的说法换成经济学语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对称状态而导致交易费用的迥异,从而影响每个人的判断和行为选择。韩非子在《说难》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经济学企图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让对方说真话,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话,最终与对方达成契约。
其实除了老天爷,没人能够批评失窃者的怀疑。因为老天爷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们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说三道四。而韩非子讲故事很缺德,最后没说案子破是没破。这怀疑就一直都很合理。“亲疏”的差别这里有两个意义,两方面都构成我们判价分析问题的重要进路,而非妨碍。其一是利益立场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为他儿子是财产权的共同受益人和继承人,除非爷俩的关系另出问题,他儿子显然缺乏盗窃的合理利益动机。其二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交易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了解对方和建立信任机制的成本。“亲”意味着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着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现代法治秩序和信用体系之前,交易的半径总不太可能超越“亲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环境中去。
儿子是什么样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邻人是怎么样的人却不了解。这是怀疑的合理基础。一个重要细节是案发之前,主人对二人的建议并没有因为亲疏远近而厚此薄彼。邻人“见疑”是在案发之后。我们设想一番,墙坏和失窃之间,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半天时间知道这一事实并利用这一事实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广人稀,邻里原本很少。人口流动性又差,外来人口会非常引人注目。这案子交给美利坚、不列颠、俄罗斯或者爪哇国哪一家警察局,根据已有线索,这位邻人也必将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种非法治文化中,“被怀疑”是一种羞辱,甚至会直接导致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际中的歧视。其实这才是“智子疑邻”遭到批评的深层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种法治文化中,“怀疑”是一种合理的、大方得体的态度。不怀疑对方可能违约,就不用签合同。不怀疑政府会滥用权力,就不需要宪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妈做生意,也可以不签合同,你不能没来由的说人家法律意识差。因为不签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这和智子疑邻是一个道理。
启示:两个人会因为身份和关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