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求茂才异等诏》是汉武帝选拔社会人才而颁布的诏书。茂才西汉称秀才,东汉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改称茂才,又常称作“茂才异等”。在西汉属特举科目,汉光武帝时改为岁举。茂才的选拔之是对于有特异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级官吏的提拔。
凡要建立不寻常的功业,必须依靠不寻常的人才。所以有些狂奔踢人的马,却是日行千里的良马;有些时常被世俗讥讽议论的人,却是能建功立业的奇才。那可能翻车的马,以及放荡不羁的人,关键在如何使用而已。现特责成全国各州县地方官,要留心考察推荐官民中有特殊才干,能做将相和出使外国的人。
这篇文章是汉武帝为建功立业发出的征求贤才的号召书。文章强调了建设国家与发掘人才的密切关系,提出了大行不避细节的选拔原则。这篇诏书文字精炼,表现了大汉恢宏的风范和招揽贤良之急切,其爱才的胸襟令人景仰。此外,对人才也不求全责备,只要是千里马,偶尔踢人也无妨。这都是符合“人才学”原理的。
当代之人应学习汉武帝恢宏的风范、爱才的胸襟,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不拘一格选人才,只要是“千里马”,就不要求全责备。这样才会使人才脱颖而出,并有用武之地,为社会献计、献策和出力。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