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这首咏蝶诗体物入微,描摹传神,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诗的前六句,诗人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素蝶的动人形象。这些诗句犹如电影中的镜头,伴随着由绿蕙、青薇、阳光、春风、红花、碧树组成的背景的不断转换,展示出了素蝶轻盈飘然、千姿百态的身影。不仅如此,诗人在表现素蝶时,还融人了感情色彩,既写它飞花舞叶的喜悦,也写它映日顺风的欢快,更写它受鸟雀追逐的悲哀,从而赋予了素蝶栩栩如生的神情。这些传神的描摹,固然得之于表现手法的精巧,但若诗人不作细致的观察,不作设身处境的体验,恐怕不可能如此形神俱妙地将素蝶的风姿表现出来。
但如果仅止于此,那也不过是一幅蝴蝶写生而已,然而诗人并没有只停留在对素蝶作穷形尽相的描摹,,而是在动态描写中进步一写出了蝶蝴的“命运”。不要看它是一只蝴蝶,它同样有悲欢,有升沉,有追求。它要随蜂避雀,要映日因风,有“争起”的奋斗,也有“共归”的退隐,在花中叶际穿来飞去,归宿到底何在呢。“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二句,进一层展示了它的情感,诗句以素蝶自诉的口吻诉说希望百花不要凋零。这一感情的表白,透露出了素蝶内心对未来的不安以及对生命的追求,全诗由此而更显蕴藉深厚。同时,在这两句中诗人假托蝴蝶的口吻,对蝴蝶的前途给出了答案:它所向往的是一株花繁叶茂、生机无限的“嘉树”以求庇护依托。因此也可以懂得为什么诗人钟情于“素蝶”而不是“彩蝶”。显然,“素蝶”是一种象征。“素”既表示品格高洁,又暗示命运坎坷。它不能象彩蝶那样风云际会,洋洋得意,而必须寻求一个有力的保护者才有前途。刘孝绰的一生并不平坦。“前后五免”,多次遭受打击。这首《咏素蝶诗》或许就是他的一种自我表白。
沈祥龙曾指出:“咏物之作,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联系诗人刘孝绰的生平,当可看出,此诗并非泛泛咏蝶之作,而寄寓了诗人的身世之感。据《南史·刘孝绰传》记载,孝绰自小聪颖异常,颇得梁武帝萧衍及昭明太子萧统的推重。然其为人好仗气负才,有不合意,便极言诋訾,由是与世乖仵,一生宦途屡起屡蹶,最后以“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晚年忽忽不得志”。于此诗中,诗人一方面借洁白的蝴蝶以表示自己品质的高尚与纯洁,一方面借蝶之口表示自己在遭受到多次沉浮之后,依然对仕宦的渴望与追求。然而诗人索物寄意,已将物象与意念融合为一体,故既得题中之精蕴,又有题外之远致,读者或作咏蝶欣赏,或作寄慨体味,均可感其妙,这正是一般咏物诗所难以企及的。
这首写离别相思的词,是一篇曲折回环、层次丰富、变化多端、完整而又统一的艺术佳作。
全词共分三片,上片,交待分别的时间和地点。“晓阴”、“霜凋”、“雾隐”,说明是在一个秋天雾气很浓的早晨,在“城堞”,女子“掩红泪”、“玉手亲折”,把情人亲自送走了。中片,写离别时,两人依依遥望和内心的伤别情怀。“地”是那样遥“远”,“天”是那般宽“阔”,而情人却奔向那“露冷风清无人处”。“万事难忘”,“唯是”那场“轻别”。此后,只有“断云”、“残月”,陪伴自己度过孤独凄清的寒夜。下片,写离别以后的相思与怀念。夜不寐,茶、酒无味,“恨春去”、“弄夜色”,离情相思意难绝。
整个篇幅,曲折回环,前呼后应,铺叙委婉,层次清晰,转换变化,顿挫有致,巧妙地把这篇多层次的作品融成一体,既照顾到词的整体结构,又注意到局部的灵活自如,充分显示出作者驾驭长调、结构长篇的艺术才能。陈廷焯对这首词评价很高,特别是下片。他说:“蓄势在后,骤雨飘风,不可遏抑。歌至曲终,觉万汇哀鸣,天地变色,老杜所谓‘意惬关飞动,篇终接混茫’也。”
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