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这首诗是初婚后与妻戏谑之词,伉俪之情由此可见端倪。虽是一首小诗,却写得生动活泼,用每日斋戒的太常和每日烂醉的自己相对应,充满谐趣。
在某一次酒醒过后,醉眼朦胧的李白看到正在身边服侍的妻子,心中埋藏已久的愧意顿生。于是他深情地对妻子说:你看我天天烂醉如泥,还要你服侍。我李白虽然名声在外,可是你嫁给我这个“酒鬼”丈夫又得到了什么呢?与嫁给那古板的、不懂生活情趣的太常为妻又有什么区别?李白为自己日日烂醉而后悔,为妻子得不到应有的关怀而抱歉,他以自嘲的口吻说出来,幽默又很有情趣,表现了诗人对妻子深深的内疚。
全诗共四句,却三句都从典中引出,而又不觉是用典,朴素自然,平实如话,自然流畅。全诗反映了诗人不得志时借酒浇愁的情形,同时也有几分对妻子的愧疚。
这是一篇思念故友的作品。
词的上片从自己的感官出发,写怀友心绪。词人以“小院清凉”起笔,言及天气刚刚转冷,后句有“晚来”自然说到那一天至傍晚时,天气变得凉了,而由“清朝‘博学鸿词’考试一般设于秋季”可知,此处说的应该是秋凉。秋凉便觉得有些寒意了。念及此处,便想起了那友人,为下片怀人之言埋下伏笔。而此时词人只能一个人驱寒,“形影空酬酢”一句便把词人自己的伤怀念远、孤独寂寞的心情刻画得惟妙惟肖。
下片自然承接到怀念友人处,提及萧寺。自友人处起笔,想起当初跟友人在萧寺中惺惺相惜之情、对饮长谈之景,对比此刻的自己的形影相吊,忽而不觉黯然。萧寺名虽出自萧姓,但也觉萧索之意,遂有下句“别绪应萧索”。此处词人匠心独运,把自己的感情转而嫁接到随后而至的秋凉之感上,又用萧寺做引子,显得十分巧妙有味,意在含蓄地写出词人与好友都是孤独寂寞的处境,心照不宣地邀请好友来府居住。结句以景结尾,满含悠然不尽之意,从容道来,一点都不带滞凝之感,令人遐思无限。
词人此作将自己的思友之情藏起,上片写己,下片转至友人,把笔触瞄准了各种秋景,景语之处,句句怀人,显得尤为真挚感人。全词意境优美,景情交融,极含婉深致。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文章的宗旨是显下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下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下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下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