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讽刺诗,借“官仓鼠”的形象,讽刺那些贪官污吏,真是惟妙惟肖,令人拍案叫绝。官仓鼠,就是官府粮仓里的老鼠。“官仓”二字至关重要。它带来了“鼠”的特殊性,决定了诗的主题。
第一句“官仓老鼠大如斗”开篇点题,并且描绘了官仓鼠惊人的身材一“大如斗”大得像个斗!斗是粮仓中必备的量具,一斗相当于10升,能装几十斤粮食。用“斗”来形容官仓鼠,真是绝妙至极:一、写出官仓鼠出奇的个儿大;二、写出官仓鼠满肚子装的都是粮食,正像斗装粮食一样;三、斗是粮仓里的器具,鼠也生活在粮仓里,以斗喻鼠,是就近取材,有信手拈来之妙。总之,这句从身材上写出官仓鼠的特征。鼠是向来以体小著称的,“官仓鼠”却为什么如此硕大?正是由于它吃的是官粮,吞的是百姓的血汗,它们与那官府里的肥头大耳的贪官污吏是多么相似啊!
第二句“见人开仓亦不走”。亦,也。走,当跑讲。这句意思是说:官仓鼠见人前来开仓门,也不跑掉。这真是胆大包天了。这一笔写出官仓鼠的又一惊人特征。老鼠向来是以胆小著称的,它们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一有响动便溜之大吉。但是官仓鼠为什么不怕人?正是因为没人整治它们,于是才从容不迫、安闲自如地对待来人。这使我们想到,那些贪官污吏之所以敢于横行霸道,也正是因为他们的上司在纵容他们,包庇他们,甚至与他们同流合污。
第三句突然由“鼠”写到“人”:“健儿无粮百姓饥。”官仓里的老鼠被养得又肥又大,前方守卫边疆的将士和后方终年辛劳的百姓却仍然在挨饿。诗人以强烈的对比,一下子就把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矛盾展现在读者面前。
面对这样一个人不如鼠的社会现实,第四句的质问就脱口而出了:“谁遣朝朝入君口?”至此,诗的隐喻意很清楚了。官仓鼠是比喻那些只知道吮吸人民血汗的贪官污吏;而这些两条腿的“大老鼠”所吞食掉的,当然不仅仅是粮食,而是从人民那里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尤其使人愤慨的是,官仓鼠作了这么多孽,竟然可以有恃无恐,这必定有人作后台。“谁遣朝朝入君口?”诗人故执一问,含蓄不尽。“谁”字下得极妙,耐人寻思。它有意识地引导读者去探索造成这一不合理现象的根源,把矛头指向了最高统治者,主题十分鲜明。
这种以大老鼠来比喻、讽刺剥削者的写法,早在《诗经·魏风·硕鼠》中就有。不过,在《硕鼠》中,诗人反复冀求的是并不存在的“乐土”“乐国”“乐郊”,而《官仓鼠》却能面对现实,引导人们去探求苦难的根源,在感情上也更加强烈。这就是一种发展。
这首诗,从字面上看,似乎只是揭露官仓管理不善,细细体味,却句句是对贪官污吏的诛伐。诗人采用的是民间口语,然而譬喻妥帖,词浅意深。他用“斗”这一粮仓盛器来比喻官仓鼠的肥大,既形象突出,又点出了鼠的贪心。最后一句,又把“鼠”称为“君”,俨然以人视之而且尊之,讽刺性极强,深刻地揭露了这个是非颠倒的黑暗社会。
这首词与《天仙子·晴野鹭鸶飞一只》一样,也是就题发挥,咏刘郎在天台山遇神女的事。据《神仙传》和《续齐谐记》载,汉明帝永平时,剡县有刘晨、阮肇二人人天台山采药,迷失道路,忽见山头有一颗桃树,共取食之,下山,得到涧水,又饮之。行至山后,见有一杯随水流出,上有胡麻饭屑。二人过水行一里左右,又越过一山,出大溪,见二女颜容绝妙,唤刘、阮二人姓名,好像旧时相识,并问:“郎等来何晚也!”因邀还家,床帐帷幔,非世所有。又有数仙客,拿三五个桃来,说:“来庆女婿。”各出乐器作乐,二人就于女家住宿,行夫妻之礼,住了半年,天气和暖,常如春二、三月。常闻百鸟啼鸣,求归心切。女子说:“罪根未灭,使君等如此。”于是送刘、阮从山洞口去。到家,乡里怪异,经查寻,世上已是他们第七代子孙。二人于是又想回返女家,寻山路,不获,迷归。至太康八年,还不知二人下落。唐五代词以《天仙子》为词牌的作品多用刘阮事,托意仙缘,实写人情。与《天仙子·晴野鹭鸶飞一只》不同的是,此词写天人相隔,仙人的恼恨与世人全同。
此词“踯躅花开红照水”写环境,以“鹧鸪飞绕青山觜”写刘阮经岁而归人间的依依之情。最后不写刘阮恼恨不能复返,却从天仙懊恨人神千里之遥,不复再见,更觉深透一层。全词句丽而意清,语真而情挚。
这首描写春天的诗写得清新自然、开合有度。全诗不仅仅局限于客观地描写景色,而是更多地融入了作者自己的感受,正如刘勰所说:“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
首联表明诗人的心迹,同时也为全诗奠定了基调——描写春天,吟咏春天。颔联描写春天的山景、山泉,用画障、鸣琴作比,用“疑”这个表示作者主观感受的词连接,说明两者之间极为相似。虽然没有直接描写色彩、声音的词语,但处处充满艳丽的颜色、动听的音乐;虽然是侧面描写,但比正面描写更能激发想象力,更加兴趣盎然。颈联转入正面描写春天的花草,用“合”、“深”二词渲染春天无处不在,春天的勃勃生机尽现眼前。尾联写诗人游春后的感受,与首联相照应,也抒发了诗人陶醉于大自然、想要回归田园的心志。
整体来看,全诗正面描写、侧面描写相结合,首尾呼应,前后勾连。与其他只作正面描写的诗比起来,如唐代王涯的诗“万树江边杏,新开一夜风。满园深浅色,在绿波中”(《春游曲》),此诗更加含蓄新颖、耐人寻味。全诗通过描写迷人的满园春色,抒发了诗人想要弃官回归山园的愿望。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