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陈廷焯《词坛丛话》云:“欧阳公词,飞卿之流亚也。其香艳之作,大率皆年少时笔墨,亦非近、后人伪作也。但家数近小,未尽脱五代风味。”与宋代曾慥《乐府雅词》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把欧阳修的一些香艳之词和鄙亵之语,想当然地归为“仇人无名子所为”不同,陈廷焯对欧公这一类词的评价要显得中恳和客观得多。而云欧词风格迫近五代风味,这首《南歌子》便是最贴切的证明。花间词的古锦纹理、黯然异色,同样可以从这一类词中深深感受到。
这首词以雅俗相间的语言、富有动态性和形象性描写,凸现出一个温柔华俏、娇憨活泼、纯洁可爱的新婚少妇形象,表现了她的音容笑貌、心理活动,以及她与爱侣之间的一往情深。上阕写新娘子精心梳妆的情形。起首二句,词人写其发饰之美,妙用名词,对仗精巧。次三句通过对女子连续性动作、神态和语言的简洁描述,表现新娘子娇羞 、爱美的情态 、心理以及她与郎君的两情依依、亲密无间。下阕写这位新嫁娘在写字绣花,虽系写实,然却富于情味。过片首句中的“久”字用得极工,非常准确地表现了她与丈夫形影不离的亲密关系。接下来一句中的“初”字与前句中的“久”字相对,表新娘在郎君怀里撒娇时间之长。结尾三句,写新娘耽于闺房之戏,与夫君亲热笑闹、相互依偎太久,以至于耽误了针线活 ,只好停下绣针 ,拿起彩笔,问丈夫“鸳鸯”二字怎样写。此三句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新娘子的娇憨及夫妻情笃的情景。笑问“鸳鸯”两字,流露出新娘与郎君永远相爱、情同鸳鸯的美好愿望。
这首词在内容上重点描写新娘子在新郎面前的娇憨状态,在表现技巧上采用民间小词习见的白描和口语,活泼轻灵地塑造人物形象,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明代沈际飞《草堂诗余别集》卷二曾用“前段态,后段情”来概括其结构特征。上阕以描写女子的装束和体态为主,下阕则叙写夫妇亲密的生活情趣。起句写少妇头饰,十字中涵盖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四种意象,彼此互相衬托,层层加码,雍容华贵之态即由头饰一端尽显无疑。这与温庭筠《菩萨蛮》词如“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常常通过头饰或头饰的变化暗喻人物心境,实是同出一辙,且绮丽有过。陈廷焯许之为“飞卿之流亚也”,或正当从此处细加体会。但欧公手笔当然不啻是模仿而已。温庭筠虽然也多写绮丽女子,但情感基调一般是凄苦伤痛的,所以表现的也是一种美丽的忧伤。说白了,温词中的女子多少有些因哀而“酷”的意味,它带给读者的感觉,也多少有些沉重。欧公借鉴了温词笔法,而情感基调则转而上扬。华贵女子的表情不再黯然,而是笑意盈盈。此观上阕之“笑相扶”和下阕之“笑问”可知。女子之温情可爱遂与其华丽头饰相得益彰,这是欧词明显区别于温词之处。欧、温之不同还可以从另一方面看出。温词中的女子表现更多的是凄婉的眼神与懒缓机械的动作,她的所思所想,只是露出一点端倪,让你费尽思量,却未必能洞察心底;而欧词则多写轻柔之动作和活泼之话语,其亮丽之心情,昭昭可感。如“走来窗下笑相扶”、“弄笔偎人久”之“相扶”、“偎人”的动作,都描写得极有神韵。而“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和“笑问双鸳鸯两字怎生书”两句,不仅问的内容充满柔情机趣,而且直把快乐心情从口中传出。这种轻灵直率都是温词所不具备的,即此可见欧词的独特风味。
词中的女子是华丽温柔的,其动作和言语也不无性爱的意味,充满着挑逗性。拿它和柳永的《定风波》作一对比,其香艳程度明显是超过柳永了。然晏殊可以拿柳永的一句“闲拈针线伴伊坐”来作奚落的话头,而欧公的过甚之词却得到了宋人的百般维护,盖宋人评词也有以人废词的习气,带着有色眼镜,因而其客观性是大有疑问的。读者固然应对欧词对花间词的超越表示钦赏,但也不应忘了柳永所受到的无端冤楚。
这是一首描绘暮春之景和抒发伤春怨春之情的小词。
首句即说春日寂寂,百无聊赖,纵是有动听的乐曲也不能引起愉悦之情。 “蜀弦秦柱不关情”,既然琴瑟逸韵都难以使她动情,那么就只有整日地掩上云母屏风,独自忧伤了。“尽日掩云屏”,而掩上屏风,又是因为窗外春景,不忍再睹。那外面又是什么样的景致, “已惜轻翎退粉,更嫌弱絮为萍”,蝴蝶已经褪粉,柳絮也飘落水中,这预示着春事已消歇。 “已惜”说明他的惋惜怜爱之情,而“更嫌”分明是一种懊恼的情怀了。此二句景语,已蓄伤春之意。
下阕转写薄情的东风,“东风多事,余寒吹散,烘暖微醒”。表面的意思是,东风真是多事,吹散了春日余寒,送来融融的暖意,给作者陶醉的感觉。说“东风多事”,可是后两句“余寒吹散,烘暖微酲”。哪里是作怨语,分明是对春风褒奖有嘉嘛,这不是自相矛盾。
且看后面一句, “看尽一帘红雨”,李贺《将进酒》诗“桃花乱落红如雨”,史肃《杂诗》“一帘红雨枕书眠”,似为此句所本:那为何会花瓣散落如雨,满地落花狼藉?此一追问,便知当然是“东风多事”了。结合前三句,方知原来作者是怨东风带走了明媚的春光,尽管它吹散了余寒.送来了温暖,但它又摧残花落,令作者心伤。
花是春天的象征,落花飘零满地,意味这万紫干红的春天也将匆匆而去。遂有了结尾句的叹问: “为谁亲系花铃?” 此处,作者反用“金铃”之典,意思是说东风刮得如此之甚,花瓣落成红雨。飘零殆尽,纵使惜花,在花枝上缀满金铃,可这又是为谁而系呢?“为谁亲系花铃”,结处此语,充满着愁绪无着,愁怀难遣的寂寞感和失落感。
整首词在写法上亦景亦情,情景相融,自然浑融,空灵蕴藉,启人远神,令人回味无穷。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