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诗是《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黛玉所作菊花诗。这首诗用拟人化的手法写菊花的梦境,实际上是写黛玉自己梦幻般的情思,带有明显的谶语的意味。诗的第一句写入梦,以下依次写梦境,末后两句承“蛩鸣”“惊回”好梦而道出梦醒时的“幽怨”之槽。咏者一进入梦境,就说是“和云伴月不分明”。那种恍惚不定,依稀难辩的梦中情景,犹如人的命运之不可主宰。次联说的是梦中的追求。“庄生蝶”,指庄周做梦化为蝴蝶翩翩飞舞的故事。这里引来点出“梦”。“陶令”即曾做过彭泽县令的陶潜,他与菊花有着不解之缘。这里借来指所要追寻的知音。
诗的前四句,其中之意,可证诸黛玉的乎生遭遇。林黛玉父母俱丧,寄食于贾府,世身可怜。但是,她的叛逆的思想,却是封建贵族大家庭所绝不能容让的。她怀抱的希望,只能从梦中去寻找,而她所迫寻的梦,又是如此的轻飘模糊,追不到,摸不到。她在“亿旧”即“梦旧”当中,最终也是不能寻得“海上鸥盟”那样的知交好友的。于是林熏玉唱出“登仙非慕庄生蝶”,把“梦”都了结于“逝者登仙界”的最后归宿之中。
诗的后四句写“惊回”“醒时”的情景。“醒时幽怨同谁诉”。黛玉有满肚子的‘幽怨”,她虽然有视为平生知己的宝玉,但是又没有谁可倾诉。黛玉的《咏菊》诗写过“满纸自伶题素怨”,《问菊》更直白地说“孤标傲世偕谁隐”。这样看来,黛玉存有的“幽怨”,那是她孤高的品格不能融合于贾府的鄙俗;而黛玉的这种品格,又是以她的叛逆思想作为基础所形成的。可以这祥说,封建社会的道德思想,对叛逆者的思想行为的压迫和摧残,是造成林黛玉“幽怨”满怀的最根本原因。林黛玉的“幽怨”,即深藏的哀怨之所以找不到诉说之人,想来曹雪芹原著所写,是黛玉还泪未尽“登仙”之时,宝玉已因贾府事败、抄没而遭祸。所以黛玉梦醒时找不到知己倾诉,剩下的却只有“衰草寒烟无限情”的衰败悲凉的肃杀秋情。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