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刘熙载《艺概》指斥周邦彦词“周旨荡”,20世纪八九十年代报纸杂志亦不乏贬斥之词。其实,《清真集》编入“春景”类,描写闺情之作的词,情感真挚、内容丰富,委婉含蓄、别开生面,这首小令就是其中一首。
眉共春山争秀,可怜长皱——首先描写女子的外貌。以“春山”喻眉毛,以个别代整体,写人之美,五代冯延巳即有“低语前吹频转面,双眉钦恨春山远”。美成用“争秀”二字,有意同“春山”比秀,比“春山”更秀。“争”字意味深长,以动写静,更见生动。因为词人善于点化,化腐旧为新鲜,远比“淡淡春山”、“淡扫蛾眉”、“春山八字”、“眉蹙春山”具有新意。
“可怜长皱”充满词人的主观情感。“春山”喻眉颇具清俊之气。上句写外貌,下句表现内心愁怨。只描摹秀眉之美,让人想象其容貌之俊。层层翻出新意。
莫将清泪滴花枝,恐花也,如人瘦——承上,以花喻人的容貌,写哀怨情况。“清泪滴花枝”形容女子因伤心而落泪,呈现出一个美的画面,虽非首创,确也奇异。唐·白乐天《长恨歌》用“玉容寂莫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描写杨妃伤心掉泪;冯延巳《归自谣》用“愁眉敛,泪珠滴破胭脂脸”,亦系客观描写,而周词运用翻进一层的手法。用花瘦比人瘦,古人诗词也用过,宋·黄庭坚《蓦山溪》‘‘春风透,花枝瘦,正是愁时候”写伎女陈湘,也是客观描写,没有写出诗人内心之感受。而周词活用前人词句,不重复前人意思,另辟新境:似乎少女娇嫩的脸上,连几滴眼泪都禁受不得,会“滴破胭脂脸”。着眼于花,花人合一,用笔深婉。同宋-李清照的“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流露出词人无限的怜惜之情,渗透着词人无尽的关切之感。推陈出新,别出心裁,曲折顿挫,摇曳生姿。将那委婉的情致、深厚的意韵,有层次地有深意地不断传出,故有“词家神品”(王又华《古今词论》)之赞誉。
上片主要写外貌,下片着力写内心。
清润玉箫闲久,知音稀有——“清润”句承上,从侧面烘托女子的低沉情绪、满腹愁思。写其愁恨,先写“玉箫”,是象征,作陪衬。人物的风姿、孤寂从“知音稀有”中显露无遗。“知音稀有”是全词之主旨,也是愁恨的原因。既说明其才艺出众,又点出其歌伎身份。昭君出塞,尚有琵琶以寄幽怨,词中女子连托玉箫以寄相思的心情都没有了,深化了“知音稀有”的程度。
欲知日日倚栏愁,但问取、亭前柳——“欲知”、“但问”与上片“可怜”、“莫将”前后照应,连属成句,巧设问答,运用相同的笔法,既像是女子自我内心的剖白,“顾影自怜”,又像是词人对女子的深切怜悯与体贴人微。“日日倚栏”、“亭前柳”,会使人不禁想起唐·王昌龄的《闺怨》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所以见柳就会引发离愁,触动闺情。词中女子日日倚栏凝望,离愁别恨,日积月累,积久弥多,足见闺怨之深。杨柳是愁怨的见证,“愁”而但问“亭前柳”。最后轻点一笔,一切都得到解释,全词也一气贯通了。据清·叶申芗《本事词》卷上(天籁轩刊本)云:“周美成精于音律,每制新调,教坊竞相传唱,游汴尝主李师师家,为赋《洛阳春》云……李尝欲委身而未能也。”“欲知……但”,虚词的使用,显示出一种跌宕生姿的态势,回荡着愁恨的旋律。点出“日日愁”,同上片“可怜长皱”上下呼应,又“问取亭前柳”同“莫将清泪滴花枝”前后照应,进一步渲染。向亭前柳“问取”,暗示因离别而伤感而愁怨,含蕴深沉。
一曲小令,化用前人诸多诗词名句,自成佳制,别创新意。诚如《乐府指迷》所云:“下字运意,皆有法度,往往自唐诸贤诗句中来,而不用经史中生硬字面,此所以为冠绝也。”沈义父所说值得仔细体味。宋·张耒《秋蕊香》‘‘别离滋味浓于酒,著人瘦。此情不及东墙柳,春色年年依旧”,可以作为这首词的注脚。
“闺情”这个题目,是宋词中常见的。但周邦彦词写得新颖别致,不同凡响。闺情词自必以描写闺中女子为主,此篇不同凡响,就在于在同类题材中,篇幅短小而内容丰富,无称艳的辞藻,无刻意的雕饰,以清新自然的语言、含蓄委婉的笔致、清淡雅致的风格,给人以轻松率意之感。
这首词以“知音稀有”为主题。在中国古典诗词中,知音之叹是传统的题材。从上古“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辞·九歌·少司命》)、“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古诗十九首》之五《西北有高楼》),到中古“斯人不重见,将老失知音”(唐·杜甫《哭李常侍峄》),“知音谙吕”,“知音识曲”。自先秦、汉魏,乃至唐宋,“知音”一词时见出现。就是周邦彦《清真集》中,也时有知音之叹,如《意难忘》‘‘知音见说无双,解移宫换羽,未怕周郎”。至于(玉楼春》所谓“玉琴虚下伤心泪,只有文君知曲意”,乃是词人感伤官场难逢知己而向青楼混迹之悲;《风流子·新绿小池塘》、《少年游·并刀如水》中的女子,以及这首词中的女子,都是写歌伎知音之叹,同时也寄寓了词人个人的知音之感。
韩偓常常有意识地以画景入诗。他曾说,“景状入诗兼入画”(《冬日》)、“入意云山输画匠”(《格卑》)。诗人善于让手中的诗笔变为画笔,在诗中展现画意,让生动的形象打动读者的心灵。
前两句为一幅画,着意表现平远的画面,诗人连用了两个“万里”,来描写清江的开阔绵长和天空的广阔无边,又连用了两个“一村”,来表现平野的广阔和村落的连续不断。诗中点到的景物不多,只有“江”、“天”、“村”、“桑柘”和“烟”,但它们却恰到好处地交织在一起,互相映带,构成一幅清新明朗的画面。又犹如一幅长卷,把万里清江及其两岸的景色都一一再现在读者面前。这当中,也巧妙地嵌入一叶渔舟在江中移动的情景,显得轻松自然,悠然神远。还有“万里”、“一村”的有意重复出现,不仅使诗句读起来流利畅达,在声情上也造成轻轻的跳跃感,宛如小舟在水中轻轻飘扬,顺流而下,与诗情画意十分合拍。
至于后两句中的另一幅画,作者则重点在描写山川寂寥,点出的景物更疏少,只有渔翁、小舟和大雪,这和雪后四望皎然、茫茫一片的景色是完全吻合的。作者用最精炼的语言,用最节省的笔墨,把诗情画意准确而生动地表现出来,可谓为山水传神写照。
更加耐人玩味的是,作者也在为自己的心情写照。这两幅画的前后组合,在短暂的时间联系和强烈的对比中,流露出了诗人的内在情绪。从最末一句“过午”二字看来,这首诗在时间上只写了半天,上午还是清江万里,风光明丽,而中午却降下一天纷纷扬扬的大雪来,风云变幻如此之快,真有些出人意外。这不单单是指自然风云。联系作者生活的晚唐和五代初期的情况看,那正是沧海桑田,朝野混乱之际,形势瞬息万变,这当中包含着作者对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的深沉感叹。关于对这剧烈变化的政治风云作者的态度,作者又巧妙地从渔翁形象中作了暗示。渔翁是旷达的,他喝醉了酒睡着,也没有人唤醒他,安闲自在,无忧无虑。直至寒气逼得冻醒了,他看着满船积雪,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诗中流露的情绪虽然令人惊讶,但主要仍是平静、安详,处之泰然,这是十分超脱的态度。
作者写此诗而以《醉著》为题,也暗中透露了这个消息。当然,其中也多少流露出一些迷惘和孤独感,甚至有“一切皆空”的意味,似乎暗示着作者处境的艰难和心情的悲凉,这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下,也是自然之理。从两幅画的联系和对比中,可以启人遐思,发人深省。
这首诗纯用白描,语言平易,但却景物鲜明,画意很浓。文字虽然很短,却高度凝炼,寓意深长,真叫人含咀不尽。
诗的首联是大难之后的感喟之词。“十载江南事已非,与君辛苦各生归。”古人感叹世事变迁,常以物是人非相称。而在这清初的十年中,经历了生死交关的艰难历程不仅人非、物非,事事皆非,诗人和朱四辅都是经过了曲折艰辛的“辛苦”归程,九死一生,才得以“生归”活着过来。回首往事,自心中升起一种沉痛悲凉的沧桑感。更尤有盛者,明清易代之际的历史,尤其在江南一带,是比任何改朝换代都更加惨绝人寰的。
颔联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北京城破。五月,福王朱由崧称帝,命史可法督师于扬州。由于南明朝廷昏庸,内讧不断,致使清兵长驱南下。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兵制造了“扬州十日”历史事件。五月,南明弘光帝被俘,次年死。顾炎武这里只是指出了当时历史最沉痛的一刻。“愁”是愁南明旧朝的昏聩,“痛”是痛满清新朝的暴酷,一“愁”一“痛”之间,蕴含了历史的悲感。
颈联写时光如水逝,历史犹在目。“碧血未消今战垒,白头相见旧征衣”。据史料记载,明末清初,各地反清武装斗争连绵起伏,一直延续了四十年, “碧血末消”既表现了反清斗争的激烈、烈士们的血洒疆场,又表现了仁人志士坚强不屈的意志。诗人写诗时是四十岁,不当以老人自称的,这里的“白头相见”显然流露出了一种人生短暂功业未就恢复大计遥遥无期的惆怅与感慨,然而顾炎武虽然是艰难困苦,他还是念念不忘那为之奋斗的理想,于是与友人相见,自然而然地叙起了从前的战争生涯。这一联看似平淡,然而平淡之处自有心胸的流露,与友人相对,他想到的不仅是旧日的那不堪回首的往事,他为之奋斗的是未来他那复明的理想境界。
尾联诗人与友人互勉,寄希望于来者。诗人为了理想的未来,他告诫友人不要叹息,要像古代的英雄那样去奋斗:“东京朱祜年犹少,莫向尊前叹式微”。这两句,诗人是以朱祜比朱四辅。“式微”这里代指哀叹,是鼓励朱四辅不要意志消沉,不要只是哀怨悲叹,而要像东汉的朱祜那样建功立业,为恢复故国而努力。这里不仅是鼓励友人,实际上也是在表现自己那不屈服的坚强意志。
这首诗悲叹往事凄楚动人,但格调并不仅仅流于低沉凄婉,在哀伤悲凉之中同样也洋溢着慷慨激昂积极向上的热情,这热情是顾炎武其诗的热情,也是其人的热情。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