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两句,从环境背景勾勒出草堂的方位。中间四句写草堂本身之景,通过自然景色的描写,把诗人历尽战乱之后新居初定时的生活和心情,细致而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桤林碍日”、“笼竹和烟”,写出草堂的清幽。它隐在丛林修篁深处,透不进强烈的阳光,好像有一层漠漠轻烟笼罩着。“吟风叶”,“滴露梢”,是“叶吟风”,“梢滴露”的倒文。说“吟”,说“滴”,则声响极微。连这微细的声响都能察觉出,可见诗人生活的宁静;他领略、欣赏这草堂景物,心情和草堂景物完全融合在一起。因此,在他的眼里,乌飞燕语,各有深情。“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乳燕定新巢”,罗大经《鹤林玉露》说这两句“盖因乌飞燕语而类己之携雏卜居,其乐与之相似。此比也,亦兴也”。诗人正是以他自己的欢欣,来体会禽鸟的动态的。在这之前,他像那“绕树三匝,无枝可栖”的乌鹊一样,带着孩子们奔波于关陇之间,后来才飘流到这里。草堂营成,不但一家人有了个安身之处,连禽鸟也都各得其所。翔集的飞乌,营巢的燕子,也与诗人一同喜悦。在写景状物的诗句中往往寓有比兴之意,这是杜诗的特点之一。然而杜甫居住的草堂,毕竟不同于陶渊明归隐的田园,杜甫为了避乱才来到成都,他初来成都时,就怀着“信美无与适,侧身望川梁。鸟雀各夜归,中原杳茫茫”(《成都府》)的羁旅之思;直到后来,他还是说:“此身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因而草堂的营建,对他只不过是颠沛流离的辛苦途程中的歇息之地,而不是终老之乡。从这个意义来说,尽管新居初定,景物怡人,而在宁静喜悦的心情中,总不免有彷徨忧伤之感。“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王国维《人间词话》)这种复杂而微妙的矛盾心理状态,通过“暂止飞乌”的“暂”字微微地透露了出来。
尾联“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有两层涵意。扬雄宅又名草玄堂,故址在成都少城西南角,和杜甫的浣花草堂有着地理上的联系。杜甫在浣花草堂吟诗作赋,幽静而落寞的生活,有些和左思《咏史》诗里说的“寂寂扬子宅,门无卿相舆”的情况相类似。扬雄曾闭门著书,写他那模拟《周易》的《太玄》,草玄堂因而得名。当杜甫初到成都,寓居浣花溪寺时,高适寄给他的诗说:“传道招提客,诗书自讨论。……草《玄》今已毕,此后更何言?”(《赠杜二拾遗》)就拿他和扬雄写《太玄》相比;可是他的答复却是:“草《玄》吾岂敢,赋或似相如。”(《酬高使君相赠》)这诗说草堂不能比拟扬雄宅,也是表示他自己并没有像扬雄那样,写《太玄》之类的鸿篇巨著。这意思是可以从上述答高适诗里得到印证的。此其一。扬雄在《解嘲》里,高自标榜,说他闭门写《太玄》,阐明圣贤之道,无意于富贵功名。实际上,他之所以写这篇《解嘲》,正是发泄宦途不得意的愤懑之情。而杜甫只不过把这草堂作为避乱偷生之所,和草玄堂里的扬雄心情是不同的,因而也就懒于发那《解嘲》式的牢骚了。这是第二层意思。
诗从草堂营成说起;中间写景,用“语燕新巢”作为过脉;最后由物到人,仍然回到草堂,点出身世感慨。“背郭堂成”的“堂”,和“错比扬雄宅”的“宅”遥相呼应。关合之妙,不见痕迹。
武则天当政时期,搜刮民财,大规模地在全国范围内兴建佛寺。佛寺的规模超过宫阙。崇佛的工程兴起以后,每天要役使上万人,国库耗竭,民不聊生。
诗人对此义愤填膺,禁不住把怨刺之笔直接指出了武则天,尖锐地讽刺和揭露武则天崇奉佛教,劳民伤财的荒唐行径,有如痛斥弊政的檄文。
这首诗的主要特点是用诗来议论时弊。与诗人多次向武则天上呈的那些批评朝政得失的奏章大不相同,它所谈的虽然也是政治、社会问题,但不同于一般直陈其事的政论文,它既是政论,但又首先是诗,是诗与政论的结合。
开头四句标举懦家仁政爱民的思想,抨击武则天生事扰民的行为。借上古“仁德”之君来讽诫当代胡作非为的君主是中国古代诗歌习用的传统手法。因此陈子昂开宗明义地为全诗立论:上古道德之君从来不为一己谋利,而是处处关怀和扶助善良的平民百姓。
接着三、四两句引出古代著名的贤君与暴君的例子,进行正反对比。诗人以恳切而激烈的语气向当代最高统治者进言:尧一向以节俭著称,乘坐考究的车子决不是他所愿意;你大周皇帝本该励精图治,不去学习万代称颂的圣君尧,难道还去效法那亡国之君商纣王建造瑶台的奢侈行为吗?这里引入了具体的历史人物和有代表意义的事物(“黄屋”与“瑶台”),避免枯燥地直接说理。因而使议论具有了形象性,富有情韵,增强了感染力与说服力。
“吾闻西方化,清净道弥敦。奈何穷金玉,雕刻以为尊?”诗人援引佛教主张清净慈悲的教旨,指出崇佛者穷金玉、兴土木、残生灵,恰恰是悖离了佛家的本意。这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有理有据地否定了当事者为自己辩解的借口。武则天是代李姓皇帝而立,建立武周政权的,她执政后急于欺骗民心,让百姓相信大周是“天命”所归。于是奸佞小人趁机而起,投其所好,伪造符箓图谶,宣扬这位女主是西方弥勒佛转世,这正迎合了武则天的迷信心理和政治需要。此后,兴建佛寺之风愈演愈烈。陈子昂针对此驳斥道:来自西方的佛教,本以清净慈悲为主,愈是清净愈见佛道的尊严;自称崇佛的人为什么反而要违背佛道,大兴土木,用金玉塑像造庙这种奢侈行为作为对爱好清净的佛的尊奉呢?这是全诗的第二处反问。
这个反问,比第一个反问更为有力。如果说,前一个反问中还带有劝导的成分,那末这个反问就完全是怒斥了。这一怒斥,揭穿了崇佛者的虚伪。“奈何”一词诘难有力,使对方没有辩解的余地。
“云构山林尽,瑶图珠翠烦”以严格的工对对新建的座座佛寺的宏伟规模与奢华布局进行充分的描绘。
为了建造高耸云霄的庙宇寺院而将山林砍伐开采殆尽,为了做成金碧辉煌的图案花纹而搜尽了民间的珍珠宝物,给人民带来很大的苦难。这里只写建筑物的巨大耗费,而将百姓因此而遭受的深重苦难留给读者去想象和补充。接下去“鬼工尚未可,人力安能存”二句仍是对偶,但已由实化虚,从前面的描写重新转入议论。两句大意是:这些宏大精丽的巧妙工程,看来连鬼神也难以建成,人怎么竟把它们建成了呢?言外之意是:这些,耗费了多少百姓的血汗和生命。这是全诗浩繁的工程对统治者倒行逆施的第三处反问。这个反问由第一处的劝导和第二处的申斥,上升为愤激的控诉了。诗的最末二句:“夸愚适增累,矜智道逾昏”,是警告统治者向“愚民”夸示宗教排场,足以造成无穷的后患;玩弄聪明的结果,徒然劳民伤财,使政治更加昏乱。这个结尾正面着笔,慷慨陈辞,说服力极强。以批判昏乱之“道”来呼应开头所歌颂的古圣人之“道”,使得篇章结构严密,说理透辟,具有很强的批判性和说服力。
《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
这首诗的前三句写景,描写了白云漫卷,烟尘四起,关山阻绝的惨淡景色;后一句抒情,表达了远离家国的悲伤和担忧。全诗语言悲慨,感情真挚。
刘昶在宋不以诗名,这首《断句》是他流传下来的唯一诗篇。这首诗同项羽的《垓下歌》一样,具有撼山动地的感人力量。平时不知书的项羽在重兵围困、四面楚歌的情况下,面对宝马美姬,悲从中来,慷慨而歌,唱出了震撼千古的绝唱。刘昶也是在有国难投、有家难奔的绝境之中,唱出这悲壮激昂,左右莫不哀哽的悲歌的,这是诗人真实感情的流露。况周颐在《蕙风词话》所说的:“真字是词骨,情真景真,所作必佳,且易脱稿。”也就是指的这种情形。
刘昶在自己的国家里无法立足,不得已仓惶出逃,而所投奔的恰恰又是自己的敌国,此去的前途危险难测,或许,等待着他的也是杀头。尽管如此,自己还必须尽快往前赶,因为后路已经断绝,向前毕竟还有一线生机,这渺茫的希望在激励着他一路狂奔。身陷绝境的刘昶,当时的惶急悲愤是不言而喻的。诗的前三句,集中笔力,以浓重的色彩,描绘出刘昶奔亡途中的景物:白云从群峰迭嶂里涌出,尘土遮天蔽日而起,四面山势陡峭,道路断绝,前途是如此暗淡,周围是如此险阻,正是诗人当时处境的形象描绘。“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此时四周的景致,实际上也正是刘昶此时心情的写照。面对如此惨淡的景物,顿时激起诗人内心感情的波涛。故乡,自己生长爱恋的地方,如今就要一朝远离,也许永远也见不到了,而自己的妻子和母亲,都还留在故乡,生死未卜,这就更加增添了诗人对于故乡的怀念和担忧。 “故乡几千里”,正是诗人发自内心深处的悲愤呼声。
这首诗不以词藻妍丽取胜,而以悲壮激越的声调感人,“天予真情,发言自高。”(皎然《诗式》)刘昶为当时情势所激,将满腔悲愤随口倾吐,无暇雕饰,反使此诗成为绝唱,这在日趋华靡的刘宋诗坛尤其显得难能可贵。刘宋时期,诗坛虽然初步摆脱了玄言诗的桎梏,但很快又染上了追求词藻典故的风气。刘勰《文心雕龙·明诗》曾指出当时诗人“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的不良倾向。钟嵘也批评“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诗品序》)。刘昶的《断句》却能不受当时诗风的影响,直接继承“左思风力”(钟嵘《诗品序》)和刘琨悲壮清刚之气,从而使这首诗表现出了与当时诗风截然不同的独特风格。
这首诗在写法上也具有独特之处,并给唐人以直接影响。“断句”亦即“绝句”,是唐人绝句的滥觞。唐人绝句有不少是效法六朝的。李白的《越中览古》:“越王勾践破吴归,战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沈德潜曾评道:“三句说盛,一句说衰,其格独创。”但李白此诗在格式上有着刘昶《断句》的明显影响,只是将刘诗的“三句写景,一句抒情”换成了“三句说盛,一句说衰。”这种格式不同于一般绝句的写法,不是在绝句的第三句而是在末句才转换辞意。诗人要竭尽全力在前三句中将诗意的一方面写尽写透,以便积蓄力量,满弓待发,然后笔锋突然一转,在结句将主题跌出,从而更加充分地表现出诗人的思想感情,同时也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这种写法需要诗人具有扭转千斤的大力量,大气概,在绝句的创作中无疑是独特的,但首创这种格式的,不是李白,而应归之于刘昶。
诗篇从秋庭幕雨的背景衬托下,勾画出一树浓花鲜艳触目的图象,明暗对比强烈,正象征诗人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尖锐冲突,次联刚提出“有待”,“紧接着”“别离”,希望转为失望,感情抑扬起伏。颔联联承接别离写家室之思,结尾故作宽解,却仍无法掩饰去国离京时失意感伤的情怀。这首诗写得含蓄蕴藉,情意深沉。
首联写崇让宅的庭院之中,一树紫薇花事繁茂。诗人独自一人,在傍晚时分欣赏,此时,正秋雨绵绵,如尘埃般又轻又细,漫天飘洒。“独看”二字,既写出作者的孤独无人相伴,也写出紫薇的寂寥无人欣赏。
颔联“不先摇落应为有,已欲别离休更开”,意谓紫薇于秋天而未摇落,应是为我而开,然而我现在即将离此地而他住,花开再无人赏,也不要再开了吧。在这四句之中,作为欣赏客体的紫薇与作为欣赏主体的诗人之间似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紫薇与诗人实已合二为一。
颈联引入两种花与紫薇形成对比,生于露井之上的桃树和长于章台街旁的柳树,与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时而得意者。“桃缓”佩于贵官之身,此处隐以拟人,也许指与诗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绵”飘于繁华街市,也许是比喻在京城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时得地,更反衬出紫薇的落寞无主之状。
尾联写种植于帝京上苑的桃柳与沦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荣谢,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为幸运。“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将要离开东都洛阳崇让宅而远适他方;“移根上苑”则是比喻担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职。此处作者明显以紫薇自喻,“岂要”之语,是无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隐约有愤激不平之气。从另一方面说,推想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梦”。这个梦,折磨了他一辈子,几乎令他在不同的时地,不论接触到任何外物,都会有意无意地要拉扯到这个梦境中去。可惜,梦境永难化为现实,李商隐也就成为一个标准的追梦者。
就此诗的艺术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语,似乎更好。首联在秋亭暮雨中独赏紫薇,三四句,别出奇想,认为紫薇之不先摇落,应是为了有我之前来欣赏,然后在临发之际,吩咐它不要再开。“花”与“人”之间,简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为主,在李商隐的诗歌中,极少有此心态。五六句,一笔推开,为紫薇找来两个同伴,一个是“桃”,一个是“柳”,此种作法,乃是李商隐的惯用伎俩。事实上,对“紫薇”所要说的话,到第四句,已到了尽头,再说便不免重复。在此种情况之下,一笔推开,另觅同伴,再结合主题,以引伸出某一种足以说明生死荣谢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笔调。所以,第七句紧接着提出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荣谢”,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实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坏了全诗的情调,从而令前后失去了和谐,无端减低了欣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