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前句谆谆教诲,年轻时不要怕经历辛苦磨难,只有这样才能为终身事业打下基础;后句是危言警示,不要在怠惰中浪费光阴,说明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辩证道理。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
首联先叙静子虽未入仕却能于世道纷乱之时谨守礼道,勤奋修业。诗人以此来刻画书堂主人独特的精神风貌,赞美之情溢于言表。他信守儒家尊奉的道德规范,重视修身立德,“家山虽在干戈地”,仍要“常修礼乐风”。对比之中既明弟静的勤勉好学,更显其卓然的高洁品格。
颈联则由人写到书堂之景:窗外绿竹摇曳,影入书案,远处泉水潺潺,流入砚池。视觉与听觉相结合,我们可以想见其弟静伏案苦读、砚池墨耕的情形。
尾联是对静子的劝勉之辞,劝弟静莫荒废时光、学业。
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令你不能不佩服诗人的艺术之高超。这是就全篇来说的,若就其佳句来说,真如行山阴道上,令人应接不暇。“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人砚池中”,写景诗句诗情画意,情景交融,却又自然晓畅。同时,这首诗的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体现的是杜荀鹤的一个显著艺术特征。杜荀鹤是唐末时一位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他诗学杜甫、白居易,以揭露弊政,反映民生疾苦为宗旨,注重弘扬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
李煜在这篇文章中,极力表达的是对过去奢靡生活的追悔之情。李煜写这篇文章时,萦绕在心中的不仅有思念兄弟之情,更多的是对国事的忧威,即所谓“怆家艰之如毁”,只不过惧于当时的情势,不敢言明而已。
在这篇文章中,李煜以主客问答的形式,表述了自己手足不得相见的悲伤之情,以及对年轻时候兄弟们奢侈享乐生活的怀念:“量珠聘伎,纫彩维艘。被墙宇以耗帛,论邱山而委糟。”他感觉到,如今的手足分离,和当年这种不思振作的生活恐怕不无关系。“原有鸰兮相从飞,嗟予季兮不来归。空苍苍兮风凄凄,心那用兮泪涟满。无一欢之可作,有万绪以缠悲”可谓此文名句。就在当年的三月,李煜继续派自己的弟弟李从谦如宋进贡珍宝器用金帛、并买宴钱,数量加倍。
文章以“尔之告我,曾非所宜”为结束,呼应开头的“左右进言”,说明在国破家亡与兄弟离索的悲痛心情下庆祝节日并不合适。
这首诗犹如一幅出征图,给人以强烈的感召力。
“金带连环柬战袍,马头冲雪度临洮。”这两句写全副武装的将士们出征杀敌。上句写军中将领的装束。诗人不说其头盔铠甲,也不说其长短兵器,只言其腰带,色为金色,质为金属,紧束腰间,提携战袍,仅此一句,就写出一个英武将军的雄姿。下句写骑兵部队出征突出的场景。从“马头冲雪”四字看出,大雪纷飞,唐军赴战之艰辛,骑兵队列,奔腾如潮,直赴敌阵,透出此战必胜的勃勃雄心。
“卷旗夜劫单于帐,乱斫胡儿缺宝刀。”这两句写夜袭敌军营的情景。上句的一“劫”字,写出唐军将士在军旗率领下,直捣敌军最高统帅的营帐,大有出其不意,石破天惊之感,表现了唐军作战的机智和勇敢。“卷旗”,表明将军旗卷在旗杆上,悄然指向敌军兵帐;“夜袭”,是说这次战斗是实行的夜间突袭,看出这场战斗是出其不意,奔袭敌营。下句写唐军闯进匈奴兵营,挥刀舞剑,东杀西砍,敌人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这句把诗的激情推向高潮。一“乱”字写出唐军与敌作战的情景,见敌就杀,将宝刀左右挥舞,写出将士饱满的战斗精神。一“缺”字非常传神,写出唐军因砍杀敌兵过多,刀剑竟然为之缺豁卷刃,表明与敌人战斗的激烈和惨重。
这首诗除具有一般边塞诗那种激越的诗情和奔腾的气势外,还很注重语言的精美,并善于在雄壮的场面中插入细节的描写,酝酿诗情,勾勒形象,因此全诗神定气足,含蓄不尽,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首羁旅诗,描绘的是早春时候诗人正赶去南方的路上,想起以往在洛阳做官时结识的朋友,看到美丽的早春景物,不由得借景抒情,写了这首诗。衬托出诗人游子的孤独以及对亲友的思念之情。
第一句,极目千里,所看到的树色、天色,都在古代楚国的范围之内。远行的人最怕望不到边的路,他所要走的路却正有千里之遥。所以第二句接着说,我这个在外旅行的人(行人),是多么担忧这遥远的路程啊(何苦赊)! “赊”遥远的意思。在九百多年前,人们出门,最好的交通工具也只是船和马,多数人得靠徒步行走;要走千里路程,可不是一容易的事。知道这情况,这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穷千里”,就这样“何苦赊”了。
在古时候,离家远行是很容易产生孤寂的感觉的,第二联正是写这种感觉:走近散发出芳香的树时,正好看到北归的大雁;到了行人宿夜的旅店(候馆),又听到山里的乌鸦乱叫(噪)的声音。雁是一种候鸟,冬天飞到南方,春天又飞回北方,到处漂泊。在外旅行的人,见到大雁,常常会触发自己孤独流浪的离愁。何况这雁在春天又是向北飞,而他却要往南行,这一对比,便更增加了他有家不能归的感慨了。一天走累了,本想在旅店好好歇一下,却又听到乌鸦烦人的叫声,心情怎么能平静下来呢?
走了一段陆路,又改换成水路。第三联写在水路看到的景象:春意已进入到河边的青草,也就是说,青草已经抽芽,长出来了,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水上植物也已经开了花,就在木筏的边上。河边水上的这一派春天景色,倒是很美的,可是作者并没有那种闲情逸致来欣赏这良辰美景;相反地,这美景反而更勾起他的离愁;不能同亲友共赏,再好的景致,也如同虚设呀,所以心情不能平静。他在想什么呢?
最后一联说,迎着春天的东风,喝上一杯闷酒,在这新年到来的时候,我只是想着家乡。逢年过节,一般都要同家人团聚,共贺新春。可是他在新春的时候,还要在外地长途跋涉,哪有心思去欣赏春天的美好景色呢?新年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家乡了。
整首诗被首联的一个“苦”字奠定了基调,以下的景物描写,无不透露出作者的情感来。早春景物虽然优美,可离家远行的诗人没有心思去欣赏春天的美好景色,相反地,这美景反而更勾起他的离愁。作者在这里以乐景写哀情,把对亲友的思念以及自己漂泊孤独之情,都借助一杯酒释然自己内心的愁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