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外茅斋映竹。一饱残羹冷粥。乐亦在其中,记得风仙叮嘱。叮嘱。叮嘱。保养灵明性烛。
物外茅斋映竹。一饱残羹冷粥。乐亦在其中,记得风仙叮嘱。叮嘱。叮嘱。保养灵明性烛。

mènglìng··wàimáozhāiyìngzhú--

wàimáozhāiyìngzhúbǎocángēnglěngzhōuzàizhōngfēngxiāndīngzhǔdīngzhǔdīngzhǔbǎoyǎnglíngmíngxìngzhú

马钰

马钰

凤翔扶风人,徙居登州宁海,字元宝,号丹阳子。初名从义,字宜甫。海陵王贞元间进士。世宗大定中遇重阳子王哲,从其学道术,与妻孙不二同时出家。后游莱阳,入游仙宫。相传妻孙氏与钰先后仙去。赐号丹阳顺化真人、抱一无为真人、抱一无为普化真君等。 ▶ 728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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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堆里捡青槐,惯入深林鸟不猜。
白云堆里捡青槐(huái),惯¹入深林鸟不猜。
译文:在白云之中捡青槐枝,经常进入深林中连鸟都不会起疑心。
注释:¹惯:习以为常,积久成性;习惯。
无意带将花数朵,竟挑蝴蝶下山来。
无意带将花数朵,竟挑蝴蝶下山来。
译文:无意之间身上带着几朵花,连落在花上的蝴蝶也被他用肩膀“挑”了下来。

  这是一首唯美的诗歌,通篇采用白描手法,通过对樵夫打柴以及下山回家情景的生动描写,营造了明净、清幽的意境,成功地刻画了樵夫的形象,寄托了诗人对“樵夫式”的自由生活的向往。诗歌情景交融、诗意浓厚、独具匠心,具有意境美、人物美、生活美的特点,有极高的审美价值。

  意境美: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诗歌的意境清、静、美。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远处,早晨的山林,干净清爽,幽深宁静,白雾升腾弥漫,雪白明丽,与苍翠的山林辉映成趣。鸟鸣声声,打破了山林的沉寂,使原本清净的山林,显得更加清幽。近处,樵夫挑着柴禾,挑着翩翩起舞的蝴蝶而归。远景近景,色调分明,布局巧妙;静景动景,搭配和谐,烘托有致,仿若一幅淡雅的水墨山水画。这幅美丽的画卷,情景交融,美化了樵夫劳动生活的场景,使樵夫艰辛的劳动富有诗情画意,令人神往。

  人物美:诗人理想的艺术形象

  山林茂密,雾霭升腾,樵夫在雾霭中拾柴的身影若隐若现,那一低头、一弯腰、一伸手的动作是那么的舒展,那么的惬意。他哪里是在拾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仙在云中漫步。樵夫是山林受欢迎的常客。他勤劳善良,山林中的鸟雀喜欢他,和他嬉戏,与他唱和;山林中的蝴蝶亲近他,成了他的朋友,愿意和他一起回家。朴实厚道的樵夫,安贫乐道,无欲无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活回报了他美丽“蝴蝶”。巧妙的景物描写与人物刻画,使诗歌的意境美与人物的心灵互相映衬,突出了樵夫形象的深刻内涵。樵夫是一个被美化的艺术形象,是诗人理想人生的寄托。诗歌中的樵夫自由自在,无欲无求,乐观旷达,是诗人现实生活中久违的人,也是诗人苦苦寻觅的人。

  生活美:追求随心如愿的自我

  诗歌中描绘的樵夫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樵夫早出晚归,一边拾柴,一边欣赏山林中的美景,还有鸟雀、蝴蝶、野花陪伴,不孤独,也不寂寞,饿了饮山泉,吃山果,累了听鸟雀唱歌。打柴回家,换取自己生活之需。生活自由、快活,没有劳心之累,没有欲望之困,也没有尘世的喧嚷。生活中有鲜花,有蝴蝶,有美好的风景,追求的是平淡、真实、随心如愿的自我。这样的生活,在尘世中是无法找到的,当然也是闺阁生活无法比拟的。作者描写樵夫的美好生活,托物言志,点出自己心中理想生活的方式,表达对自由、理想生活的向往。

  诗歌含蓄、优美,虽言志,却蕴藉深远,不显山露水,以巧妙的构思、高超的手法、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幅浓淡相宜、幽旷深远的山居图。使人沉醉其间,不由对山林自然之趣产生向往之情,从而令读者获得情感的体悟,审美的享受,生活的启迪。

交趾殊风候,寒迟暖复催。
交趾(zhǐ)¹殊风候²,寒迟暖复催³
译文:岭南的气候真特殊,严寒来得迟,暖风又常吹。
注释:¹交趾: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广东、广西的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该诗中指越南北部。²风候:即风物气候。³催:催促。
仲冬山果熟,正月野花开。
仲冬¹山果熟,正月²野花开。
译文:山果冬天熟,野花正月开。
注释:¹仲冬:即农历十一月,为冬季的第二个月。²正月:农历一月。
积雨生昏雾,轻霜下震雷。
积雨¹生昏雾,轻霜²下震雷³
译文:雨天生雾气,霜天会打雷。
注释:¹积雨:连续下雨;积存的雨水。²轻霜:薄霜。³震雷:响雷,霹雳。
故乡逾万里,客思倍从来。
故乡逾(yú)¹万里,客思倍从来²
译文:故乡远在万里外,这特殊的气候使我的乡愁更加倍。
注释:¹逾:超出;越过。²从来:由来,历来,向来,往常。

  首联中“交趾”一词点题,交代了羁旅的地点是古代的交趾。这“交趾’’的名称首先就给人一个奇异的印象。相传这里的人因脚趾长得不同一般,所以才称为交趾人的,地便是因人而得名。然而使诗人惊叹的却是这里的“特殊风候”。安南与中原大不相同的是风物气候,这是诗人身临其境的真切感受。次句“寒迟暖复催”,紧承起句高度概括出安南的气候特点,寒冷的季节晚而短暂,温暖的季节早而久长。

  颔联着重写景物,上句“仲冬山果熟”,描绘高寒山区在仲冬时节果实累累,仿佛中原的秋天一样。这对北国人来说实在新鲜。这也是对首联中“寒迟”的进一步具体化描写。下句“正月野花开”,写的是新春正月山花烂漫,可见气候非常温和,如同中原夏季,这是对上联中“暖复催”的进一步具体描绘。

  颈联着重描叙天气,“积雨生昏雾”,是写安南经常长时间阴雨不断,一到夏秋便成雨季,积水不干,雾气濛濛的。“轻霜下震雷”,指在冬天里仍然雷声震震。轻霜,即薄霜,说明安南只有冬日最冷时才有薄霜,这与北方深秋便下霜的情况不同。这些现象在一般中原人看来都是不可能的。

  诗人在这颔联和颈联里,描绘了山果、野花、积雨、昏雾、震雷,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平凡事物,仅用了仲冬、正月、熟、开、生、下等几个时令词和动词,加以精巧的组合,就造成了奇妙的意境,表现了四时不同的景色和气象,把交趾的“殊风候”毕现在笔端。这是诗人近一年来流寓安南生活体验的形象总结和意绪的流露,有惊奇、有兴奋、有赞美、有惆怅。面对这一派十足的异域风光,诗人自然又会触目伤怀。

  尾联照应题目直抒羁旅之情,“家乡逾万里,客思倍从来。”“逾万里”是渲染其远,并非指实写。安南距中原实际上只有五六千里路,在古代交通不便,也是数月的行程,与家人难通音讯,所以作客的愁思胜于往常。诗人多年宦游他乡,贬谪也不止这一次,“客思”原是经常有的,但都比不上这次流寓安南时深重。这不仅仅是路程遥远的缘故,也暗寓有对这次的“严谴”怀有极大的愤懑。

  该诗中诗人的语言通俗,明白如话,不以故饰,不事雕凿,风格朴实自然。在诗中诗人善于捕捉景物的特征,仅仅抓住典型环境中几种富有代表性的事物,稍加点染描绘,便意象翩跹,情趣盎然,显得笔法精炼。

参考资料:
1、 赵建莉.初唐诗歌赏析:广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09月第1版:164
2、 林力,肖剑主编.唐诗鉴赏大典 (上、中、下册):长征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121

ānnán--shěnyán

jiāozhǐshūfēnghòuhánchínuǎncuī

zhòngdōngshānguǒshúzhèngyuèhuākāi

shēnghūnqīngshuāngxiàzhènléi

xiāngwànbèicónglái

世间怪事那有此,四十万人同日死。
世间怪事那有此,四十万人同日死。
译文:世间哪有如此的怪事,四十万人同一天去死。
注释:长平:战国时赵邑,在今山西高平西北。赵孝成王六年(公元前260年),秦国大将白起攻赵,与赵军对垒于长平。当时,赵国中了秦国的反间计,任用“徒读父书”、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替代廉颇为将。结果,赵括被秦军射死,赵军四十万人皆被白起坑杀于长平。行:古代诗歌的一种体裁。
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作汾流紫。
白骨高于太行雪¹,血飞迸(bèng)作汾(fén)²紫。
译文:堆积的白骨比长年积雪的太行山还要高,鲜血飞迸胜似汾水的溅激。
注释:¹太行雪:长年积雪的太行山。太行山在山西高原和河北平原之间,海拔最高处为二千米。²汾流:指汾河,黄河第二大支流,在山西中部。
锐头竖子何足云,汝曹自死平原君。
锐头竖子¹何足云,汝曹²自死平原君³
译文: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
注释:¹锐头竖子:指秦将白起。竖子,鄙贱的称谓,犹小子。²汝曹:你们这些人,指四十万被坑赵卒。³平原君:赵胜,战国时赵国贵族,封于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北),号平原君。任赵相。平原君贪图韩之上党,是造成长平之战的直接原因之一。
乌鸦饱宿鬼车哭,至今此地多愁云。
乌鸦饱宿鬼车¹哭,至今此地多愁云。
译文:只是至今这里仍阴云密布,夜夜听得到乌鸦和鬼车的哭声。
注释:¹鬼车:传说中的妖鸟。《正字通》说:“一名九头鸟。”
耕农往往夸遗迹,战镞千年土花碧。
耕农往往夸遗迹,战镞(zú)¹千年土花碧²
译文:耕田的农夫常常发现遗迹,那是千年前的武器上了苔痕。
注释:¹战镞:指当年长平之战时遗埋土中的武器。镞,箭头。²土花碧:指发掘出土的武器上的绿色锈斑。
即令方朔浇岂散,总有巫咸招不得。
即令方朔¹²岂散,总有巫咸³招不得。
译文:东方朔也驱不散这里的晦气,巫咸也招不完这里的冤魂。
注释:¹方朔:东方朔,汉武帝时为大中大夫,性恢谐机智,善辞令,当时称为“滑稽之雄”。²浇:消除,即“浇愁”之“浇”,与上“愁云”句相应。³巫咸:古代传说中的神巫名,能占卜吉凶。招:招魂。
君不见,新安一夜秦人愁,二十万鬼声啾啾。
君不见,新安¹一夜秦人愁,二十万鬼声啾(jiū)²
译文:新安演出了同样的悲剧,厉鬼一夜叫去了二十万秦军。
注释:¹新安:故城在今河南渑池东。²啾瞅:形容声音轻细凄惨。
郭开卖赵赵高出,秦玺也送东诸侯。
郭开¹卖赵赵高²出,秦玺(xǐ)³也送东诸侯。
译文:就这样郭开出卖赵国赵高出卖秦国,国家总被奸臣连累到献玺投降而灭亡。
注释:¹郭开:战国时赵悼襄王的宠臣。秦国派大将王翦攻赵,赵国名将李牧率兵抵抗。秦国派人用巨金收买郭开,郭开促使赵王迁中了秦的反间计把李牧杀死,赵军大败,赵王被俘,赵国灭亡。²赵高:秦宦官,本赵国人。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赵高诱同李斯伪造遗诏,逼使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独揽大权。后又杀死二世,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所杀。³玺:帝王的印章。《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王子婴投降刘邦时,曾系丝带于颈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于轵道旁。

  诗中诗人将秦军制造的长平之坑与项羽制造的新安之坑这两件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历史事件加以精心的绾合,以涵蓄亭泳、开阖流宕的笔触巧妙地点明秦的暴虐残酷是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揭露了统治阶级之间进行的兼并战争给劳动人民带来骇人听闻的深重灾难。全诗构思佳妙、文笔流丽、反思深刻、感叹沉雄。

  这首诗的第一部分是前十二句,是回忆长平惨案。诗的头两句如石破天惊,突兀而来。“怪”字,在此是令人惊骇之意。“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日汾流紫”两句,则是用夸张的笔法,极力渲染当时的惨状,因而有惊心动魄之效。“锐头竖子”两句,是诗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评价。这两句似乎天外飞来,一反上面惨烈凝重的气氛。诗人似乎从对当时血肉横飞、鬼哭神嚎场面的回想中突然醒悟,以异常轻松的口吻说道:“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显然是正话反说,孔衍《春秋后语》:“平原君对赵王曰:渑池之会,臣察武安君(白起)为人也,小头而锐,敢断行也。”故诗中以“锐头竖子”呼白起。

  以下两句又回到惨烈的气氛中。“乌鸦饱宿鬼车哭”一句是写当时深夜,专啄腐肉的乌鸦食饱尸肉,心满意足地缩头栖息枝头;月明星稀,那传说中专收人魂的九头恶鸟(鬼车)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这是何等阴森恐怖的场景。“至今此地多愁云”一句是写现在。那四十万鬼魂不散,使近两千年后的此地,仍时时笼罩在鬼魂组成的阴云之下。此句承上启下,由历史过渡到现实。接下来的四句,又是一组轻松与凝重的对比。当地农夫们并不以为历史上的大悲剧有值得悲痛之处,而相反,以此为谈资。“即令方朔”两句,照应“此地多愁云”。

  第二部分是十三、四句,写新安惨案。诗人忽然宕开笔墨,记述了另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公元前206年,楚霸王项羽将秦将章邯部下的降卒二十余万人在新安(属今河南省)城南全部诛杀。诗人显然认为,这是长平惨案的再现。两事相隔仅仅半个世纪。

  第三部分是十五、六句,写了赵国与秦国的灭亡的相似。公元前229年,秦国攻伐赵国,秦国私下买通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散布谣言,赵王听信谗言,杀害忠臣,此后仅三个月,秦国大破赵军,赵国灭亡。赵高在秦始皇死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使秦朝迅速灭亡,所以诗人认为,因“赵高出”而使“秦玺”易手。

  整首诗运用对比手法揭露了历史事件的惊人相似之处,发人深省。叙事详略得当,详写长平惨案而略写新安惨案,盖二事略类,不必重笔。“郭开卖赵赵高出”句巧妙运用顶针格,写出赵、秦痛史悲恨相续的意味,亦见意匠经营。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主编.元明清名诗鉴赏: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08:第397-398页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
译文:君子应该防患于未然,不将自己置身在容易引起嫌疑的处境中。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瓜田不纳履(lǚ)¹,李下不正冠。
译文:经过别人家的瓜田不弯腰穿鞋,从李树下经过也不要举手去整理帽子。
注释:¹纳履:穿鞋。
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译文:嫂嫂和小叔子不亲手递交东西,长辈和小辈不并肩行走。
劳谦得其柄,和光甚独难。
劳谦¹得其柄,和光²甚独难。
译文:勤劳谦恭是修德的根本所在,内敛不露锋芒比独处时约束自己还要难。
注释:¹劳谦:勤劳而谦虚。²和光:谓才华内蕴,不露锋芒。
周公下白屋,吐哺不及餐。
周公下白屋,吐哺(bǔ)不及餐。
译文:周公到茅屋中访贫问苦,礼贤下士多次吐出口中的食物来不及吃饭。
一沐三握发,后世称圣贤。
一沐三握发,后世称圣贤。
译文:洗一次头三次握着头发出来见客,所以后世的人们才称他为圣贤。

jūnxíng

cáozhí liǎnghàn 

jūnfángwèirán chǔxiánjiān 
guātián xiàzhèngguān 
sǎoshūqīnshòu zhǎngyòujiān 
láoqiānbǐng guāngshènnán 
zhōugōngxiàbái cān 
sān hòushìchēngshèngxián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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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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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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