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捷的这首词是和其《虞美人·听雨》一样,是其对己身世和生平的自叙性文字。这首词在表达了更为婉约些。它用一种闲适、淡漠的表面,以潇洒而轻逸的笔调写出内心的隐痛蒋捷世属宜兴望族。
全词以写景起调。“枫林红透晚烟青”,枫叶深红,是经霜长久,“透”了即要落地。“烟青”在“晚”:这恰如一个饱经折磨身乏神疲,凄恻迟暮的老人。接着抒发愁思:“客思满鸥汀”,“客思”是客居江湖的亡国飘泊之愁:“鸥汀”,表示水乡,愁对闲暇栖息的鸥鸟和平静空阔的沙汀,一“思”便即景见情。
“二十年来,无家种竹,犹借竹为名。”“二十年”,应是亡国后的二十多年。他想“种竹”,因为竹节是被当作保持高节与虚心的象征的。种竹,实为寄托亡国遗民的心事。“种竹”而“无家”,是因国破家亡。如果还不想改变自己的好尚,而只能“借竹为名”。在词人故乡宜兴有竹山,在县东北六十里的太湖之滨,作者曾隐居于此,故号竹山。
转笔写时间之易逝。“春风未了秋风到”,季节迅速地变换,其余是一片空虚。“老去万缘轻”,意同《虞美人·听雨》的“悲欢离合总无情”,词人表示这种淡漠、麻木的感情,是包含了失去少年欢乐和豪情壮志的悲哀。实际上他是用冷漠、麻木来表示对黑暗现实的蔑视的。
“只把平生,闲吟闲咏,谱作棹歌声。”以颓唐、闲散、放浪的形态自污,以山水、渔樵为知音,作逍遥游,“闲吟闲咏”,让舟子、渔人,去作“棹歌”歌唱了。“闲淡”是被迫养成的:“无闷”、“无愁”恰是愁闷大到无可收拾的地步。
蒋捷世属宜兴望族,加上少年即中科第,使他从骨子养成一种名士风流的气概。但朝代的更换,使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词只好在吟花赏月表示出对往昔盛事的眷念之情。
这两首诗与杜牧《赠别》主题相同,即和心爱的姑娘分别时的离别之作,但写法各别。离亭指分别时所在之地,亭即驿站。赋得某某,是古人诗题中的习惯用语,即为某物或某事而作诗之意。诗人在即将分别的驿站之中,写诗来咏叹折柳送别这一由来已久但仍然吸引人的风俗,以表达惜别之情。
第一首起句写双方当时的心绪。彼此相爱,却活生生地拆散了,当然感到无聊,但又势在必别,无可奈何,所以只好暂时凭借杯酒,以驱散离愁别绪。次句写行者对居者的安慰:“既然事已至此,不能挽回,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所希望于你的,就是好好保重身体。你本来已是眉愁腰细的了,哪里还再经得起损伤?”这句先作一反跌,使得情绪放松一下,正是为了下半首把它更紧张起来。第三句是一句惊心动魄的话。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比分别更令人痛苦。这句话是判断,是议论,然而又是沉痛的抒情。第四句紧承第三句,针对第二句。既然如此,即使春风有情,不能因为爱惜长长的柳条,而不让那些满怀着“人世死前惟有别”的痛苦的人们去尽量攀折。这一句的“惜”字,与第二句的“损”字互相呼照。因为愁眉细腰,既是正面形容这位姑娘,又与杨柳双关,以柳叶比美女之眉,柳身比美女之腰,乃是古典诗歌中的传统比喻。莫损也有莫折之意在内。
第二首四句一气直下,又与前首写法不同。前半描写杨柳风姿可爱,无论在烟雾之中,还是在夕阳之下,都是千枝万缕,依依有情。而杨柳既如此多情,它就不会只管送走行人,而不管迎来归客。送行诚可悲,而迎归则可喜。因此,就又回到上一首的“莫损愁眉与细腰”那句双关语。就人来说,去了,还是可能回来的,不必过于伤感以至于损了愁眉与细腰;就柳来说,既然管送人,也就得管迎人,不必将它一齐折掉。折掉一半,送人离去;留下一半,迎人归来,则为更好。
此诗三章,首章感情浓烈,开篇两句写诗人为巫女优美奔放的舞姿而陶醉,情随舞起,两个“兮”字,看似寻常,实深具叹美之意,流露出诗人不能自禁的爱恋之情。而巫女径直欢舞,似乎没有察觉那位观赏者心中涌动的情愫,这使诗人惆怅地发出了“洵有情兮,而无望兮”的慨叹,同是两个“兮”字。又可品味出他单相思难成好事而徒唤奈何的幽怨之意。第二、三章全用白描手法,无一句情语,但所描绘的巫舞场景,仍处处可感受到诗人情之所系。在欢腾热闹的鼓声、缶声中,巫女不断地旋舞着,从宛丘山上坡顶舞到山下道口,从寒冬舞到炎夏;空间改变了,时间改变了,她的舞蹈却没有什么改变,仍是那么神采飞扬,仍是那么热烈奔放,仍是那么深具难以抑制的野性之美;而同时——尽管诗中未明言但读者仍能充分想像到——诗人也一直在用满含深情的目光看着她欢舞,一直在心中默默地念叨:我多么爱你,你却不知道!他在对自己的爱情不可能成功有清醒认识的同时,仍然对她恋恋不舍,那份刻骨铭心的情感实在令人慨叹。
此诗在技法风格上颇有特色。全诗一开始就以“汤”字凸现出的舞之欢快,与“无望”二字凸现出的爱之悲怆,互相映射,互相震激,令人回肠荡气,销魂凝魂。第一章将主要内容概括已尽,是为“头”,是为“断”,而其语势有似弦乐奏出的慢板,是为“曼声”,是为“曲”;第二、三章以“宛丘”二字与上绾连,再加渲染、铺张,是为“脚”,是为“注”,而其语势有似铜管乐奏出的快板,是为“切响”,是为“直”。而人们读此诗时,虽然对诗人所流露的一腔痴情会有深切的感受,但更吸引他们注意力的,恐怕还是那无休无止、洋溢着生命的飞扬跃动感的欢舞。舞者那股不加矫饰、热烈奔放的激情,令处于现代社会高度物质化的机械生活中的读者体会到一种真正的活力。故此诗特定的文化氛围使它有别于一般的《诗经》篇章而具有特殊的兴发感动力量。
这是一首寓言诗。唐柳宗元曾作过一篇《憎王孙文》,对别名王孙的猴子大加挞伐,说它们“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此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此恒蒿然”。王安石这首诗,很可能是受了柳宗元的启发。
诗写得明白如话,说自己在海上看见一座光秃秃的此,一打听,原来此上住着一大群猴子,只知摧残,不知爱惜,更不知收藏播种,却越生越多,以致此上草木都被吃光弄死,生活没有了着落。是寓言诗,自然有它的寓意。王安石没有像白居易写新乐府那样,直接说明自己作诗意图、所讽刺的对象,后世便自己去寻求解释。金性尧先生《宋诗三百首》解释说:“这是一首寓言诗,从首句吏役说开,讽谕大小官吏不顾公家的积累,巧取豪夺,终于使国库一毛不留,成为秃此。”这是从传统的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论上展开,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读这首诗,至少还可以从中悟出两点启发与教训:其一,人们必须爱护自然资源,注意培育与发展,不能任意摧残,如同诗里的猴子一样,攀援穷幽,日益侵牟,最终弄得此上一毛不长,受害的还是自己;其二,人们必须控制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有限,而“生生未云已”、“子众孙还稠”,终将坐吃此空,到后来噬脐莫及。
从艺术上来说,这首诗在王安石的作品中算不上好诗;从思想上来说,它能引起人们在多方面儆戒,是很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