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不同于其他凭吊屈原的诗文,它并未从屈原的人品才能和政治上的不幸遭遇着笔,通篇自始至终紧紧围绕住屈原的“迷魂”来写:首联写迷魂逐波而去,含恨无穷;颔联写迷魂长夜无依,凄凉无限;颈联叹迷魂之不易招;末联赞迷魂终有慰藉。这样围绕迷魂来构思,内容集中,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反复书写,从而使诗具有回环唱叹之致。
诗的前四句是以景写情。屈原忠而见疑,沉湘殉国,此诗亦即从眼前所见之湘江落笔。“湘波如泪色漻漻,楚厉迷魂逐恨遥”。对着湘江,想起屈原的不幸遭遇,诗人悼念不已。在诗人的眼中,清深的湘波,全都是泪水汇成。这“泪”有屈原的忧国忧民之泪,有后人悼念屈原之泪,也有诗人此时的伤心之泪。湘江流淌着不尽的泪水,也在哀悼屈原。而在这如泪的湘波之中,诗人仿佛看到了屈原的迷魂。“逐恨遥”写迷魂含着满腔悲愤,随波远去,湘江流水无穷尽之时,屈原迷魂亦终古追逐不已,其恨亦千秋万代永无绝期。“恨”字和“泪”字,融入诗人的强烈感情,既是对屈原的悲痛哀悼,也是对造成屈原悲剧的楚国统治者的强烈谴责。
颔联又从湘江岸上的景物再加烘托。这联化用《楚辞·招魂》、屈原《九歌·山鬼》语句。“枫树夜猿”,是说经霜的枫树和哀鸣的愁猿,构成一幅凄楚的秋夜图。“愁”既是猿愁,也是迷魂之愁,而猿愁又更加重迷魂之愁。下句的“女萝山鬼”即以女萝为带的山鬼。“语相邀”既指山鬼间互相呼唤,同时也指山鬼们呼唤屈原的迷魂,境界阴森。长夜漫漫,枫影阴森,迷魂无依,唯夜猿山鬼为伴。此联景象凄迷,悲情如海,读之使人哀怨欲绝。
下面四句似议似叹,亦议亦叹,抒发诗人内心的慨叹。五、六两句是说:即使屈原死后埋在地下,其尸也会归于腐败,魂也难以招回;何况是沉江而死,葬身于腥臊的鱼虾龟鳖之中,他的迷魂就更难招回了。以上三联,都是感伤悲叹,末联情调一变,由凄楚婉转变为激越高昂,以热情歌颂屈原的忠魂作结。这一联糅合了《史记·项羽本纪》“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典故和《续齐谐记》楚人祭祀屈原的传说。意思是说:只要楚人不灭绝,他们就一定会用彩丝棕箬包扎食物来祭祀屈原,人民永远怀念这位伟大诗人。
这首诗化用《楚辞》和屈原作品中的词语和意境入诗,而不着痕迹,读来语如己出,别具风采;全诗以景托情,以感叹为议论,使全诗始终充满了浓郁的抒情气氛;内容上反复咏叹使此诗“微婉顿挫,使人荡气回肠”(清翁方纲《石洲诗话》评李商隐诗语),感人至深。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
诗人重游小时居住地,恍然多少往事涌上心头。诗人感慨万千,浮想联翩,千头万绪,欲言还止,而诗人只撷取河边杨柳意象来传情达意。
这是一首咏物诗,所咏之物是“汾上柳”,所抒之情是重返旧地的欢快喜。柳树本是一种没有感情的植物,而诗中以拟人化的手法赋予柳树以动人的情感。诗的语言很平常,如说白话,可是一个“归”字写出了诗人对旧居的怀恋,故地重访,就像当年回家一样,自然而然,信步走来,写出对环境的熟悉和亲切感。旧地的一切,都像自家人一样朴实真切,亲在骨子里。就连汾河边的柳树,微风拂来,依依流连,像是对作者打招呼,亲昵可爱。
诗的后两句比拟手法新颖、别致。特别是“也依依”三个字,不仅写出了柳树的娇娜可爱,而且把柳树对作者的不舍之情、留恋之意,生动地表达出来。而这种动人的话态,是作者重到“此地”,即题中“平阳郡”的心境的具体写照,是“宛似归”的形象描绘。这种物与情、情与境交织在一起的描写。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使所咏之物栩栩如生,使所抒之情历历可睹。而且不正面说自己见到河边柳树生起依依之情,却说柳对人依依,对面下笔,赋予柳以人格和情感,便使诗中平添一种感情交流的温馨之情,艺术效果高超。
诗人撷取河边杨柳意象来传情达意。自古即有折杨柳送别的风俗,古诗中亦屡见不鲜,诗人能化陈出新,意巧语奇。诗中即浓缩了诗人哽咽难述的追怀,记载着诗人当初与旧邻长亭送别、依依不舍的动人画面,也凝聚着诗人对故地的深厚感情。言短而意长,语浅而情深,杨柳依依之貌形象生动,俏如丽人,直有画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