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由夜游、昼游及感受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六句。按游览的时间顺序说,是昼游在先,夜游在后,而诗中却将夜游部分置于昼游之前。诗的首二句即从日暮写起,言暮时继续行游,至月夜而泛舟江上。次二句写水面如镜,风波不起。上有月光清朗,下有微波荡漾,水天一色,交相辉映,浸淫在一派闲静轻柔的氛围之中。而“沫”、“涉”二字又透出游者的情态,二字以工整的对仗,表现了主人公在江上纵情嬉戏的欢快情趣。五、六两句写夜行所见的奇异景色以应题。这两句以“竦”字描摹巨石的突起耸立之状,以“倒”字形容飞瀑的倾泻直下之势,仿佛石破天惊,蔚成壮观。以上六句,写出了夜游由陆路到水行,最后抵达目的地的全过程,而所见江水的平静和三山两溪的奇崛又情味迥异,生动地再现了景观的不同风神,可谓摇曳生姿。
“亦既穷登陟”以下六句,以倒叙笔法追忆昼游的所见之景。登山眺览,惟见一片莽莽苍苍的景象。“荒蔼”句为总写,概括了幽僻深杳的总体印象;“窥岩”和“披林”两句则分写山高、林密。重岩叠嶂、树林茂密,以至连天日都仿佛被遮蔽不见了。这里是用夸饰的手法极写环境之艰险,以为下文的张本。接下来“阳乌”两句,为记忆中的白昼游程摄下最后一个镜头:行者披着夕阳的余晖,正在幽深的竹林之中穿越而行。这两句中的“尚倾翰”、“未为邅”,与上两句的“不睹景”、“岂见天”似相牴牾,其实一为记实,一为描写,盖因用笔虚实之不同也。这六句从登山写到返程,最后以“阳乌倾翰”回顾照应到诗的首句,遂以“日垂”为契机,把昼游和夜游、山行和水行连成一气。全诗的写景纪游部分以后一段行程的起点发端,以前一段行程的终点收煞,拦腰说起,首尾承接,不仅使整个纪游部分显得神固气完,而且也使诗的章法布置别开生面,颇有奇观意外之妙。
诗的最后六句抒写感受。诗人由此番登陟的亲身经历,联想到巢居穴处的岩栖之难。巢穴的不蔽风雨固然可忧,然而更可忧的,是没有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这里或指诗人的“方外交”昙隆和法流二法师,这两位友人都是“辞恩爱,弃妻子,轻举入山”而作“高栖之游”的。诗人在《山居赋》中曾说:“苦节之僧,明发怀抱。……虽一日以千载,犹恨相遇之不早。”意谓:朋友相得之欢,一日胜似一千年。志同道合的朋友总是相见恨晚,此日如能同游,应该是十分欢欣雀跃。谢灵运在其吟咏石门的篇什中,每多抒写寂寞之感,如“惜无同怀客,共登青云梯”、“美人竟不来,阳阿徒晞发”等。此诗亦然。诗中的感受既是在登山过程中直接触发的,因而诗人将昼游部分移后,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只有如此才便于使情景相关处连成一体,而避免了将情与景截分两橛的弊病。这种在章法布局上的缜密用意,正是大谢诗惨淡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
《饮中八仙歌》是一首别具一格,富有特色的“肖像诗”。八个酒仙是同时代的人,又都在长安生活过,在嗜酒、豪放、旷达这些方面彼此相似。诗人以洗炼的语言,人物速写的笔法,将他们写进一首诗里,构成一幅栩栩如生的群像图。
八仙中首先出现的是贺知章。他是其中资格最老、年事最高的一个。在长安,他曾“解金龟换酒为乐”(李白《对酒忆贺监序》)。诗中说他喝醉酒后,骑马的姿态就象乘船那样摇来晃去,醉眼朦胧,眼花缭乱,跌进井里竟会在井里熟睡不醒。相传“阮咸尝醉,骑马倾欹”,人曰:“箇老子如乘船游波浪中”(明王嗣?;《杜臆》卷一)。杜甫活用这一典故,用夸张手法描摹贺知章酒后骑马的醉态与醉意,弥漫着一种谐谑滑稽与欢快的情调,惟妙惟肖地表现了他旷达纵逸的性格特征。
其次出现的人物是汝阳王李琎。他是唐玄宗的侄子,宠极一时,所谓“主恩视遇频”,“倍比骨肉亲”(杜甫《赠太子太师汝阳郡王琎》),因此,他敢于饮酒三斗才上朝拜见天子。他的嗜酒心理也与众不同,路上看到麴车(即酒车)竟然流起口水来,恨不得要把自己的封地迁到酒泉(今属甘肃)去。相传那里“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名酒泉”(见《三秦记》)。唐代,皇亲国戚,贵族勋臣有资格袭领封地,因此,八人中只有李琎才会勾起“移封”的念头,其他人是不会这样想入非非的。诗人就抓着李琎出身皇族这一特点,细腻地描摹他的享乐心理与醉态,下笔真实而有分寸。
接着出现的是李适之。他于742年(天宝元年),代牛仙客为左丞相,雅好宾客,夜则燕赏,饮酒日费万钱,豪饮的酒量有如鲸鱼吞吐百川之水,一语点出他的豪华奢侈。然而好景不长,天宝五载适之为李林甫排挤,罢相后,在家与亲友会饮,虽酒兴未减,却不免牢骚满腹,赋诗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旧唐书。李适之传》)“衔杯乐圣称避贤”即化用李适之诗句。“乐圣”即喜喝清酒,“避贤”,即不喝浊酒。结合他罢相的事实看,“避贤”语意双关,有讽刺李林甫的意味。这里抓住权位的得失这一个重要方面刻画人物性格,精心描绘李适之的肖像,含有深刻的政治内容,很耐人寻味。
三个显贵人物展现后,跟着出现的是两个潇洒的名士崔宗之和苏晋。崔宗之,是一个倜傥洒脱,少年英俊的风流人物。他豪饮时,高举酒杯,用白眼仰望青天,睥睨一切,旁若无人。喝醉后,宛如玉树迎风摇曳,不能自持。杜甫用“玉树临风”形容宗之的俊美丰姿和潇洒醉态,很有韵味。接着写苏晋。司马迁写《史记》擅长以矛盾冲突的情节来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杜甫也善于抓住矛盾的行为描写人物的性格特征。苏晋一面耽禅,长期斋戒,一面又嗜饮,经常醉酒,处于“斋”与“醉”的矛盾斗争中,但结果往往是“酒”战胜“佛”,所以他就只好“醉中爱逃禅”了。短短两句诗,幽默地表现了苏晋嗜酒而得意忘形,放纵而无所顾忌的性格特点。
以上五个次要人物展现后,中心人物隆重出场了。
诗酒同李白结了不解之缘,李白自己也说过“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襄阳歌》),“兴酣落笔摇五岳”(《江上吟》)。杜甫描写李白的几句诗,浮雕般地突出了李白的嗜好和诗才。李白嗜酒,醉中往往在“长安市上酒家眠”,习以为常,不足为奇。“天子呼来不上船”这一句,顿时使李白的形象变得高大奇伟了。李白醉后,更加豪气纵横,狂放不羁,即使天子召见,也不是那么毕恭毕敬,诚惶诚恐,而是自豪地大声呼喊:“臣是酒中仙!”强烈地表现出李白不畏权贵的性格。“天子呼来不上船”,虽未必是事实,却非常符合李白的思想性格,因而具有高度的艺术真实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杜甫是李白的挚友,他把握李白思想性格的本质方面并加以浪漫主义的夸张,将李白塑造成这样一个桀骜不驯,豪放纵逸,傲视封建王侯的艺术形象。这肖像,神采奕奕,形神兼备,焕发着美的理想光辉,令人难忘。这正是千百年来人民所喜爱的富有浪漫色彩的李白形象。
另一个和李白比肩出现的重要人物是张旭。他“善草书,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杜臆》卷一)。当时人称“草圣”。张旭三杯酒醉后,豪情奔放,绝妙的草书就会从他笔下流出。他无视权贵的威严,在显赫的王公大人面前,脱下帽子,露出头顶,奋笔疾书,自由挥洒,笔走龙蛇,字迹如云烟般舒卷自如。“脱帽露顶王公前”,这是何等的倨傲不恭,不拘礼仪!它酣畅地表现了张旭狂放不羁,傲世独立的性格特征。
歌中殿后的人物是焦遂。袁郊在《甘泽谣》中称焦遂为布衣,可见他是个平民。焦遂喝酒五斗后方有醉意,那时他更显得神情卓异,高谈阔论,滔滔不绝,惊动了席间在座的人。诗里刻画焦遂的性格特征,集中在渲染他的卓越见识和论辩口才,用笔精确、谨严。
《八仙歌》的情调幽默谐谑,色彩明丽,旋律轻快。在音韵上,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是一首严密完整的歌行。在结构上,每个人物自成一章,八个人物主次分明,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彼此衬托映照,有如一座群体圆雕,艺术上确有独创性。正如王嗣奭所说:“此创格,前无所因。”它在古典诗歌中的确是别开生面之作。
仰望山岳抒发感慨是许多诗人都写过,李白也不止一次写过的题材。但是,所望的山岳不同,诗篇所涉及的人物不同,其内容和主旨也不大相同。这首诗写终南山,又是送给一位隐居者的,所以诗的主旨紧紧围绕着脱俗返真来抒情状物。终南山在唐代是隐居者最喜欢的一座名山,它既有佛家名刹,也有道教洞天,还是距关中平原最近的一座林木秀美的宜人山岭,李白就从远望终南山时的感受写起。终南山与陶渊明《饮酒》(结庐在人境)中的“南山”同名,李白也有意效仿陶诗意境。前两句说见到终南山,抬头仰望,感慨和触动很深,三四句就说这触动是因为山中浑然的秀美景色带来的,却无法理清说透这景色的特点和细节,只是看到葱葱茏茏的山林在阳光的照耀下别有一番迷人的光景。作者只写景色和组成景色的要素:阳光、翠岭,而不直接告诉人们他的感受,无形之中,人们被引进了欣赏山色的境界中,用心去体会了。
接着诗人说山中自云随风飘浮卷舒自在,无碍无束,看到这种情景,不由得让人与精神的轻松自由联系起来,于是不但李白“与之然”,读者也在心中与这大好景象合而为一了。诗写到这里,都与陶诗“结庐在人境”意境相仿佛,在于告诉人们山中景色的恬静优美和身在此境之中的心态,但接下来的结尾,则直叙心声,说一定要去拜访居于山中的这位隐者,相伴隐于林下,远离尘世。原来,全诗所写的那种幽静自然的景象是为了赞美那位居于山中的隐者朋友,是说他的精神恰恰与这山林融为一体,是此境中人。那么,“心中与之然”就不仅是与山色同一了,而且也有李白与他的朋友心心相印的意思在其中!全诗景中有情,以景语代替情语,不露痕迹而心境却表现得十分明白。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