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种苗在东皋,苗生满阡陌。”这两句叙事,显得很随意,是说在东皋种苗,长势如何如何。但就在随意的话语中,显出了一种满意的心情,他说这话好像是在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虽有荷锄倦,浊酒聊自适。”陶诗中有“带月荷锄归”,“浊酒”云云是常见的语句。看来他对“荷锄”并不感到是多大的重负,差不多习惯了。“日暮巾柴车,路暗光已夕。”《归去来兮辞》有“或巾柴车”的句子。这两句写得很自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家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自然。“归人望烟火,稚子候檐隙。”《归去来兮辞》有“稚子候门”的话。等着他的就是那么一个温暖的“归宿”,此时他的倦意会在无形中消释了。这四句写暮归,真是生动如画,画面浮动着一层安恬的、醉人的气氛。这就是陶渊明“田居”的一天,这一天过得如此充实、惬意。
“问君亦何为?百年会有役。”这是设问,自问自答,如同陶诗“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的句式。这与陶诗“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意思相似,表示了对劳动的重视。“但愿桑麻成,蚕月得纺绩。”桑麻兴旺,蚕事顺遂,这是他的生活理想,正如陶诗所写:“耕织称其用,过此奚所须?”下面写道:“素心正如此,开径望三益。”“素心”,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心愿。后面这一段通过设问,揭示陶渊明劳动的体验、田居的用心,很是符合陶渊明的实际。
今《文选·江淹拟古三十首》收有这首诗,并被当作《归园田居》的第六首。宋代大文豪苏轼就以此为陶诗,还特举“日暮”以下四句赞扬之,且写了《和陶归园田居六首》。而后世诸家以为此诗非陶渊明所作,当是江淹所作的拟陶诗。
这首词描绘了一幅草原骏马图。抒发一种迷茫人生,归宿何处的感情。词中先写放牧地点,次写迷路神态,再写草原景色,把迷路的骏马放在广阔昏暗的背景中。“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两句,刻划了迷路的骏马那种焦躁、彷徨的神态,着墨无多,却生动逼真;“远放燕支山下”、“边草无穷日暮”两句,显示了草原的寥廓、旷远,笔力浑朴苍茫。此词赋物工致,气象开阔,笔意回环,清新而简练。
词以二言叠语起首。词的前三句写成群的骏马放牧于燕支山下的大草原上,绵延的群山、无边的草原、奔腾的骏马,构成了一幅雄伟壮丽的图景,气势壮观,境界阔大。
第四、第五句具体写马,但不是写成群的骏马,而是选取了其中一匹失群迷途的马加以描写。这匹骏马因为跑失了群,此时正独自不安地用马蹄刨着沙土和残雪,并不时地昂首嘶鸣,东张西望地傍徨着,不知该往哪里去。“跑”读作“刨”,用足刨地之意,这两句词将骏马迷路后的神情姿态刻画得十分传神,短短十二个字便将它的焦灼不安和急切烦燥惟妙惟肖地勾勒了出来。同时,通过对迷路骏马的描绘,还将塞外草原的空旷阒寂景象展现在读者面前。
第六、第七两句又是二言叠语,“迷路”是第五句句末“路迷”二字的倒转,这是《调笑令》的定格,此调又名《转应曲》,即由此而来。在连着两个“迷路”之后,接着是词的结束句:“边草无穷日暮”,既点出了时间,又进一步渲染了空间的旷远,补足了骏马迷路时的环境。夕阳西下,斜晖映照着边草,边草无穷无尽地向四外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尽头。这最后一句语淡意远,堪称点睛之笔,在前面绘就的雄伟壮丽的草原图景上又抹上了一层苍凉迷离的色彩。远山、沙雪、边草、斜阳,其间又回荡着骏马的嘶鸣,苍莽壮阔而又略带悲凉,整首词意境浑厚高远,语言简炼淡雅。
词名义上是写马,并展现了草原风光,但同时也透露了边塞自然环境的严酷和人在这种环境下的迷悯孤独心境。汉代名将李广就是在与匈奴作战时因迷失了道路而获罪自杀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词中描写骏马迷路时焦燥不安的情形也多少反映了征戌边塞的将士在塞外常有的孤寂忧虑的心情。
纵观来看,词的开始“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表现对边塞失防、胡人入侵的惊讶。接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写失群胡马焦躁不安、迷茫困惑、挣扎无果的神情,形神兼备,是不可多得的名句。“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既从马之望中写边塞晚景,又含象征意象于其中。使情、景融合无痕,使这首小词不仅是生动传神的特写,而且有深含的意境。
但深含的意象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曹锡彤认为:“此笑北胡难灭之词。”有人认为:“言胡马东西驰突,终至边草路速,犹世人营扰一生,其归宿究在何处”(俞陛云《唐五代两宋词选释》),如果写在晚年韦应物解职之后,俞说可以讲通;而韦一生积极用世,热爱人民、热爱朝廷和祖国疆土,那么联系开头“远放燕支山下”,笑北胡乘隙入侵。咏大国辽阔边境难犯是可以讲通的。“诗无达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艺术上传神的描写与蕴含的意象构成耐人咀嚼寻味的意境,是深可玩味的。
和韦应物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戴叔伦也有《调笑令》词一首,写的是边塞老兵的愁绝心理,在对边塞风光的描写方面与韦应物此词有某些相似之处,然而戴词明确抒写征人的愁苦心理,意境悲苦低沉,韦词则从一个侧面暗示了边塞的严酷,悲凉中不失雄浑,这在早期涉及边塞的词中是别具一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