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起笔不凡,要写浮渡山,开头却从长江写起。浩瀚的长江之水会合鄱阳湖水后,过九江向东以下,气势更加宽阔浩渺。江北 淮南一带地方,尽是平原旷野,远望长江、淮河,似乎看不到一处瑰丽奇伟、深幽表邃的奇异景观。笔触简劲,口吻斩截。行文顺递直下,笔锋一转,引出桐城诸山,又特地标举浮渡山的“幽深奥曲”,确实是突起奇峰的一笔。由此扣题,随后以人与山水冥合会通的议论展开。姚鼐认为,天下山水的形貌者表现着大自然的奥妙,山水的情性变化都与人的心情相沟通,只有那些放任心志于形体躯骸之外而与万物相通的人,即那些寄情物外、超尘脱俗的人,才能领略大自然的奥妙。而那些早晚去游历浮渡山的人,他们是否几乎都能得到山水的意趣,看一下形貌就能有所了解,或者使山水的意趣压抑而隐藏在荒芜的草木及泥土石块中,等待与山水情性冥合者去发掘,作者带着这样的问题去请教友人左仲郛,由此点出了写作此文的缘起。左仲郛游浮渡山后,拿出一卷诗给姚鼐,姚鼐观之,“则凡山之奇势异态,水石摩荡,烟云林谷之相变灭,悉见于其诗”,使他提出的问题。“盖仲郛所云得山水之意者非子?”作者的看法是肯定的,表现出他对左诗的高度评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所标榜的治学和行事的传统,也从一个方面强调了文学创作和生活的关系。在我国文学理论史上,屡有文人论及山川风物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所谓“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刘勰《文心雕龙·神思》),强调诗人从沉浸山川风物之中去获得灵感和诗才,宋代文学家王安石在为其舅父吴氏所作的《灵谷诗序》中,也以其地山川风物起笔,而归结到其人之诗。姚鼐的这篇序,也正是这样的章法。
文章的上半以议论展开点出作文的缘起、主旨,写得颇具韵味;下半则是作者加快昔年与仲郛以事同舟出游的情景,写得雄豪慷慨。作者以轻捷的笔调,描绘了昔日出游的情景:“中夜乘流出濡须,下北江,过鸠兹”,云天苍苍,江水泱泱,江上积聚着若有若无的薄雾,飘浮着一片茫茫的白色,天水连成了浩渺的一片;微风击波,发出阵阵水流之声,与岸石相激而腾涌直来,时有大鱼跃出波中,场面极为壮观。描写生动,令人如临其境,如闻基声。良辰美景令人醉,作者面临此情此景,不由概然而言,向往他日能北渡黄河,东上泰山,饱览沧海景观;再沿长城西上,游历恒山、太行山、大岳山、嵩山、华山等名山,登临终南,凭吊汉、唐古迹;然后再登临岷山、峨眉,直到两边极远之地;沿长江而下,出三峡,过洞庭,游览庐山、霍山,再沿东海而归,以实现自己的志愿。文势一气直下,使人如见其心。行文至此,又以客之戏语回复到本题,由天下之奇折回到所居里中,感叹自己连距家不到百的浮渡山也未尝一往。然后再次回复到上文,想像自己“一旦而获揽宇宙之大,快平生之志,以间执言者之口,舍仲郛,吾谁共此哉?”回绾往复,极波澜之致,而结尾亦以一问句煞尾,戛然而止,感叹万知。这一段乍看,似与上段游离,实则有着内在的联系:由诗而及仲郛其人,由仲郛而及作者本人,正是上文主旨的补充和深化。姚鼐并未游过浮渡山,于山景不能措一词,于是从其周围的地于形势,逐步收缩到浮渡山;于此山也只是笼统地带出,而后放笔去写游览名山大川的志愿,末尾才轻轻接触到“浮渡”本题,若即若离,这是巧写;而文笔跳脱灵动,驾驭自如,确是名家大笔。
姚鼐论文,“以谓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敬有得乎阴阳刚柔之精,皆可以为文章之美”(《〈海愚诗钞〉序》)。他把优秀的文章分为偏于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两种,而“文之雄伟而劲直者,必贵于温深而徐婉”。这篇文章正是姚鼐作品中深得阳刚之美的一篇。
修道的人一般讲求修心养性,与世无争。也讲因果循环,众生平等。这首作品里也有这样的观点出现。可能这正是作者隐居前最后对红尘的回顾,里面还有看破尘世的意思。
像许多隐士一样,诗人也曾远足游历,因此寻到了心中理想的隐居地点,这可能是武当山,又可能是华山。武当山是道教名山,华山上也有道观。深山历来为修道者的所爱,因为山中就连四时也不于山外的相同,有安静的环境,又有简朴的生活必需品,如山泉、野蘑菇、山野菜、古刹遗迹也是山林里保存的最好。因此诗里最后也表示诗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山林,隐居起来的。这有他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印记。
说他看破红尘,其实在第一句里“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中就点明了。后面的两句可以说是对这一句的补充说明,最后则是对立志归隐修道的表白。红尘游遍,唯有青山是最向往的,说明对诗人来说俗事已经是如过眼云烟般了,诗人通过十年的磨砺,终究决定归隐修道,这除了消沉,还有一种独特的清醒。这从后面对选择归隐的解释“紫绶纵荣怎及睡,朱门虽富不如贫。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醉人”中可以领会到。说诗人隐居有时代因素,也是因为这两句中还有对世事的一些批评。最后表露出的对自然的欣赏和喜爱似乎说明了他并非不爱热闹,繁华的世间,只不过逃避的是不该有的战乱和人祸罢了。大自然的生机正是诗人向往的,他要远离的是腐败和颓废的环境。所以诗里就有“野花鸣鸟一般春”这样的句子。与其说诗人想弃世,不如说诗人是想洗刷自己的思想,用朴素的生活历练自己,以达到修道的本来目的。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廖燕在1647年初至广州,为时一年。这一年十二月,吴三桂联合耿精忠、尚之信发动叛乱,三藩之乱起。数月之间,连陷辰州、沅州等地,据岭南六省。此时,斗争性质未明,廖燕寄予复明厚望。于是,在广州写了这首诗,时间当在1647年末,或1648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