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诫子书》强调了“修身学习”的重要性,那么本篇《诫外甥书》则阐述了“立志做人”的重要性。
本文一开篇,诸葛亮便开宗明义地指出“夫志当存高远”,即做人应当抱有远大的志向。具有远大的志向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先决条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才能做到“志存高远”呢?围绕着“志向”诸葛亮从正反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首先,“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这几句话说明的是如何“立志”:慕先贤”即要以古圣先贤作为榜样,向他们看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榜样能够让人奋发向上,坏的榜样则能把人拖入深渊。孔子也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会为一个人源源不断的注入正能量。“绝情欲”顾名思义,断绝情欲。情,可以指爱情、友情或亲情种种,考虑到作者写此信的对象——外甥庞涣正值年少方刚,这里的“情”应当指爱情,或男女之欲。因此,“绝情欲”应当理解为不要沉湎于爱欲。弗兰西斯·培根在《论爱情》中说:“古往今来,伟人奇才罕有沉湎于爱情而不能自拔者。”,又说“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这和“绝情欲”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弃凝滞”则是说,人生在世,总会为一些繁杂琐事所困扰,而这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或者烦恼往往可以消磨一个人的意志。因此,做到“志存高远”,站的高一些,看的远一些,人生的境界就会提升,跳出这个狭小的圈子,不为琐事所累,自然就做到了“弃凝滞”。做到以上三点,自然而然,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即使身处逆境,高远的志向也能“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其次,“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
有了上面的立志的方法,那么这里就谈到实现志向(理想)的措施了:要做到“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就是要做到能屈能伸、随遇而安,要抛出心中无关的杂念,要认真听取别人的宝贵意见,虚心学习,吸取别人的经验、要做到心胸开阔,豁达。一个人有了高远的志向,广阔的胸怀,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那么,即使他暂时得不到提拔,才华不被别人所了解认可,也不会妨碍他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最后,作者又从反面进行了论述。
“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就是说如果没有远大的志向,昂扬的斗志,坚强的意志,那么这样的人生最终只能在世俗中随波逐流,被儿女情长所束缚,地位低下,在平庸中耗尽一生!
诸葛亮的这篇文章只有短短八十余字,但却有很深的内涵。做为青年人,不光要有崇高的理想、远大的志向,还必须有实现理想志向的具体可行措施和战胜困难排除干扰的毅力。不然理想就可能会成为一种空想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沦为平庸下流。诸葛亮的这封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如果志存高远、意志坚定,加之缜密地思考,然后付之于行动,就很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得成功。反之,则必然失败。曾国藩在家书中也曾教育弟弟们要“有志、有识、有恒”。有志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这些非同寻常人物的观点都凝聚了他们毕生的人生经验在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题为菊,但通篇不用一个菊字,但句句写菊。
“王孙莫把比蓬蒿”,蓬蒿是一种野生草,个头较高,从外形看,与菊苗太大的差别,养尊处优的公子王孙们,是很容易把菊苗当作蓬蒿的。作者直抒胸臆,直截了当地训斥王孙公子“菊草不分”。其实这是鄙视他们不识人才。下一句就更能看出作者的用意了。
“九日枝枝近鬓毛”,每年阴历九月九日,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重阳节,这一天,我们的先人登高、赏菊、饮酒,佩茱萸囊,把菊花插戴于鬓上。这第二句是说,菊苗到了重阳节,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朵,这与蓬蒿有了本质的区别。你看,一枝又一枝的菊花插在大家的鬓发间。请问:有乱插蓬蒿的吗?哈哈没有。这第二句,作者作为菊花是多么自豪啊,人们终于认识到它的价值。
三、四两句是全诗的着重处,集中地写了菊的高洁气质和高尚品格。
“露湿秋香满池岸”,寥寥七字,写秋天早晨景象:太阳初升,丛丛秀菊,饱含露水,湿润晶莹,明艳可爱;缕缕幽香,飘满池岸,令人心旷神怡,菊花独具的神韵风采,跃然纸上。在这里,“湿”字很有讲究,让人想见那片片花瓣缀满露珠,分外滋润,分外明丽。“满”字形象贴切,表现出那清香是如何沁人心脾,不绝如缕。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菊花特有的形象,也感受到了菊花和那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氛围交织融合所产生的魅力。
诗人在描写了菊的气质以后,很自然地归结到咏菊的主旨: “由来不羡瓦松高”。瓦松,是一种寄生在高大建筑物瓦檐处的植物。初唐崇文馆学士崔融曾作《瓦松赋》,其自序云:“崇文馆瓦松者,产于屋溜之上……俗以其形似松,生必依瓦,故曰瓦松。”瓦松虽能开花吐叶,但“高不及尺,下才如寸”,没有什么用处,所以“桐君(医师)莫赏,梓匠(木工)难甄”。作者以池岸边的菊花与高屋上的瓦松作对比,意在说明菊花虽生长在沼泽低洼之地,却高洁、清幽,毫不吝惜地把它的芳香献给人们;而瓦松虽踞高位,实际上“在人无用,在物无成”。在这里,菊花被人格化了,作者赋予它以不求高位、不慕荣利的思想品质。“由来”与“不羡”相应,更加重了语气,突出了菊花的高尚气节。这结尾一句使诗的主题在此得到了抉示,诗意得到了升华。
咏物诗不能没有物,但亦不能为写物而写物。纯粹写物,即使逼真,也不过是“袭貌遗神”,毫无生气。此诗句句切合一菊字,又句句都寄寓着作者的思想感情。菊,简直就是诗人自己的象征。
上片追叙宋神宗熙宁四年秋,苏轼与苏辙同游陈州(今河南淮阳)柳湖的情景。当时,苏辙在陈州任学官,苏轼由汴京赴杭州通判任,途经陈州,二人相晤甚欢。词中以柳湖为中心描写景物,展开了一幅清新、淡雅的水墨画。柳湖以“柳”取胜,开头“柳花飞处”四字便是着力的一笔。对于湖面,苏轼着重写出它的明净,用刚刚打磨过的镜子(“鉴新磨”)来形容。苏轼笔下的景物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如“花飞”、“麦摇波”、“飞棹”等都富有动感,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自在、轻盈的美的境界,烘托出苏轼、苏辙二人游湖时欢快、悠闲的心情。
下片写当前景物,并抒写了苏轼、苏辙二人离合的情思。开头两句用对仗描写眼前景物,在平坦、广阔的原野上,水天连成一片,波光粼粼,小楼上风和日丽。一切平静,安适,隐含着传告平安的意思。然而一想到远在济南的弟弟苏辙,苏轼心中便波澜突起。最后两句情、景兼到,抒写离愁曲折有致,而又深切动人。“暮云多”,既是楼头远眺所及的实景,因而成了苏轼远望济南的障碍物。篇末提到“归去”,是因为苏轼、苏辙二人早年曾有,早日隐退而为“夜雨对床”之乐的约定(参见苏轼《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苏辙《逍遥堂会宿二首》、《再祭亡兄端明文》),即使日后能如愿以偿,与当前的别离仍有巨大的“时间差”,因而深感痛苦和无奈,可见离愁的深重。
全词,表达了苏轼对苏辙的思念之情。上片、下片之间的虚实变化用了“暗转”的写法。上片是由苏轼的回忆所构成的虚境,下片头两句则转换成眼前的实境,而其间未用任何字面加以提示,前后的联络与变化形成了一种“暗转”。这是写作艺术浓缩的结果。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