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按传统说法,《诗经》是配乐舞的歌词,即诗乐舞三位一体。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但他撰《周大武乐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即认为《大武》六成有诗六篇。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与《大武》有关的诗为《武》、《酌》,又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数语,提及《大武》中诗有《武》、《赉》、《桓》。这样,六篇就确定了四篇。王国维又根据《周颂》末四篇的排列顺序,认为《般》诗为其中一篇。又据《礼记·祭统》“舞莫重于《武宿夜》”一语,推断还有一篇诗,其中有“宿夜”一词,“宿夜”即“夙夜”,他认为《昊天有成命》即《武宿夜》,当为《大武》之第一篇歌诗,以下依次为《武》、《酌》、《桓》、《赉》、《般》。后经冯沅君、陆侃如,尤其是高亨的详细考辨,断定《大武》第一篇当为《我将》(详见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一文),并重新排列了后四成歌诗的次序。于是,《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
《周颂·我将》诗始言奉献牺牲于天帝,祈求天帝保佑。据《乐记》,《大武》一成象征武王出征,周人出征,必先祭祀天帝,求得天帝的保佑,此诗的首三句说的就是这事。次言继承文王之遗志,以求“日靖四方”,也就是统一并安定天下。文王时代,伐犬戎,伐密须,伐耆,伐邘,伐崇,文王殁后,武王欲完成文王未竟事业,伐纣克商,追思文王创业之功,深觉当遵循文王行之有效的种种法典。末言夙夜“畏天之威”,是说自己日夜不忘天帝和文王之命,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早日安定天下。对武王而言,天命和文王之典是一致的,文王的遗志也就是“天威”(天命之威)。这就是此诗把祭祀文王和祷告上天合而为一的缘故。全诗自始至终,都用第一人称的口气,即周武王出兵之前向父亲的神灵和上天陈述出兵的目的,并祈求保佑。其语言质朴,充满敬畏之情。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
《何彼秾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古代学者多从其说,朱熹《诗集传》也说:“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挟贵以骄其夫家,故见其车者,知其能敬且和以执妇道,于是作诗美之。”近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讥刺王姬出嫁车服奢侈的诗。高亨《诗经今注》却认为是“周王王的孙女出嫁于齐襄公或齐桓公,求召南域内诸侯之女做陪嫁的媵妾,而其父不肯,召南人因作此诗”。袁梅《诗经译注》又持新说,以为是男女求爱的情歌,诗中的“王姬”、“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不过是代称或夸美之词。此诗应是为王王之孙与齐侯之子新婚而作,在赞叹称美之余微露讽刺之意。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极力铺写王姬出嫁时车服的豪华奢侈和结婚场面的气派、排场。首章以唐棣花儿起兴,铺陈出嫁车辆的骄奢,“曷不肃雝”二句俨然是路人旁观、交相赞叹称美的生动写照。次章以桃李为比,点出新郎、新娘,刻画他们的光彩照人。“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二句虽然所指难以确定,但无非是渲染两位新人身份的高贵。末章以钓具为兴,表现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
“通篇俱在诗人观望中着想”(陈继揆《读诗臆补》),全诗在诗人的视野中逐渐推移变化,时而正面描绘,时而侧面衬托,相得益彰。从结构上说,全诗各章首二句都是一设问、一作答,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前后上下,分配成类,是诗家合锦体”(同上)。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此)诗每章首二句,一若以设谜为问,一若以破谜为答,谐讔之类也。此于《采蘩》、《采苹》之外,又创一格。此等问答体,盖为此时此地歌谣惯用之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