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晓谕刘备及各州郡讨伐曹操的檄文,文章采用了条述的方式,对曹操的“苛虐”,即政治及为人上的严厉残暴,一一道来,主要叙述了中平六年(189)董卓乱起至建安四年(199)曹操与公孙瓒暗通被发觉后退守敖仓这十余年间,曹操的所作所为来声讨曹操的。在列举曹操“苛虐”的同时,始终伴随着对袁绍“休明”即美好清明的颂扬。而十余年间,又以建安元年(196)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为界,分两个部分叙述。
建安元年前,曹操从徒手起家到领兖州牧,曹操势力的不断壮大都得力于袁绍的提携与帮助,檄文主要述及了三件大事:其一,曹操乃宦官之后,祖上无德,自身也好乱乐祸,没有美德可言,但是袁绍在汉末扫除宦官之害与董卓之乱时,“收罗英雄,弃瑕取用”,任用曹操,授以奋武将军,希望曹操能为汉室效犬马之劳;其二,曹操愚昧轻佻,缺乏远谋,多次兵败丧师,在此情形之下,袁绍仍上表推荐曹操为东郡太守,后又让曹操领兖州牧,就是希望曹操能像春秋时秦将孟明那样,虽战败但能再立战功;其三,曹操领兖州牧后,飞扬跋扈,残害忠良,如杀九江太守边让,并纳其妻子,致使士林愤痛,民怨沸腾,故其身败徐州,又于濮阳被吕布击败,丧失兖州大部地域,只能游荡东阿,没有安身之处。而袁绍为了加强汉室力量、打击叛党,发兵征讨吕布,使曹操于濮阳败后不至于一蹶不振,并使曹操重领兖州牧。
而建安元年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之后,挟天子以令诸侯,专制朝政。檄文中言袁绍因冀州北面公孙瓒进犯,派从事中郎徐勋让曹操至洛阳修缮宫庙,护卫献帝。而曹操借此放横专行,败法乱纪,专制朝政,赏罚由心。太尉杨彪忠心汉室,却遭毒刑;议郎赵彦忠言直谏,却被诛杀。曹操亲自带兵发掘梁孝王墓,开棺裸尸,毒施人鬼,可谓“历观载籍,无道之守,贪残酷烈,于操为甚”。袁绍因公孙瓒牵累,对曹操无暇整训,只好忍让包容,希望或可补救。而曹操包藏祸心,摧折栋梁,孤弱汉室。私下与公孙瓒来往,外助王师,内欲偷袭。会其阴谋发露,公孙瓒也被剿灭。曹师震慑,昼夜逃遁,屯据敖仓。欲凭黄河之险,抵挡大军。袁绍奉汉威灵,率师百万,战马千匹,并州、青州与荆州勇猛岀击,直捣曹操大本营,其势定可破操。而操军吏士,能力战的出自幽冀二州,其中有的原是袁绍部下,皆思乡心切。其余皆是兖州、豫州之民,或是吕布、张扬的降卒,被迫苟从,人怀怨愤。若大军南下,开启降路,定兵不血刃,使曹军土崩瓦解。可以看出,檄文在叙曹操“苛虐”的同时,始终伴随着述袁绍之“休明”,即对曹操的提携、重用、宽容与忍让。而现在之所以进行讨伐,实因“惧其篡逆之萌”。整篇檄文表现了从董卓之乱到官渡之战这十余年来,曹操的种种劣迹,而文中的袁绍与曹操截然相反,始终表现出以国家为重,申明大义,为汉室肝脑涂地的忠守义士的形象。整篇檄文将曹操的“苛虐”与袁绍的“休明”对比叙述,以引起共愤,达到声讨曹操的目的。
《文心雕龙·檄移》一篇中称:“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聚鉴于己然,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凡此众条,莫之或违者也·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檄文在内容上需要阐明我方优明主忠贤相、天时地利人和,同时揭示出对方的苛虐,君不明守不贤、众叛亲离,天理难容。同时要言辞激烈、气势磅礴、言中肯綮、振奋人心。陈琳之文在这些方面做的可谓典范,内容上.处处将袁绍与曹操对比着写,极力表现袁绍的仁德和勇武,先述及他以天下为己任,面对暴乱汇集天下英雄扫除奸佞,后又不断表现他对曹操的仁义宽容、弃嫌任用:同时对曹操的罪恶反复渲染,出身是“赘阉遗丑六“本无懿忆”,自小“犭票狡锋协”,“好乱乐祸”,作为统领战术上轻进易退,为人残虐无度,杀害忠良、毒戮生灵、无视君主、无视百姓,摆事实讲道理,发出“历观载籍,无道之守,贪残酷烈,于操为甚!”的呼喊。同时言辞通畅、层层推进,多用排偶句、四字句以使得节奏明快、气贯长虹,充分实现了檄文应具有效用,难怪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评其檄文为:“今之隽也。”
在文学的审美追求方面,虽然是一篇应制文,但是陈琳却在应制文的框架下巧妙地传达着自身独特的思想、真挚的情感、个性化的文风。
首先,传达了建功立业的政治理想。文章开头即说“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联系陈琳当时的经历,先于何进帐下作主簿,当时所作的《谏何进召外兵一文》已经可见他对政治颇有见解,何进死后与众人一起随董卓进京,后见董卓残害百姓、难成大器便转而到州追随袁绍,山此可知他自己内心正是希望能投靠明主以成就一番大事成为所谓非常之人。同时他又将袁绍塑造成为一个有勇有谋仁德为民的英雄形象,将曹操塑造成为残暴昏庸、贪赞酷烈的奸守形象,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他理想君主应具有和应摒弃的品质。
其次,展现了真实的情感倾向,虽然檄文中对曹操的贬抑难免有夸张浪染的地方,但展现的是他的真实情感。在何进手下的时候就已经显示出他对宦官专权的痛恨,积极为何进出谋划策以刺除宦官势力,曹操作为宦官之后成为陈琳厌恶他的一个理由。从檄文中对曹操从祖父开始骂起就可看出:投奔袁绍是陈琳的自主选择,他是在认可袁绍的处事方式的前提下才会选择投其军下,这样又必然使其抱有对袁绍的赞许心态,所以文中对袁绍的褒扬是出于肺腑也是可想而知的;再者,曹操在当时的所作所为,如出战不利、滥杀无辜、为人狡诈都是有史可查的,这种行为在位正直文人的眼中是十分不堪的,所以陈琳对其的痛斥也是出于内心的厌恶和痛恨。至于后来陈琳在袁绍死后又归曹实乃情势所迫,并不能说明陈琳对曹操的感情倾向。
再次,充分展现了个性化的文风。曹丕在《又与吴质书》中评价道:“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文心雕龙·檄移》称“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虽奸阉携养,章密太甚,发丘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书衅,皦然露骨矣”,二者均提及此文一个共同特点:文气刚健,有骨鲠之气。这不仅和上文所提及的陈琳在文中反映了真实情感倾向、展现出文人的正直有关,同时与陈琳自觉地在句式上多用整句、辞藻的严谨华关、善于化用典故有关。具体说来,整句读起来朗朗上口,一泻而下,据粗略统计,该文281句,排偶句68句,四字句185句,已经具有明显的骈体文的特征:典故的使用使得说理更具说服力,例如文章中多处引自《史记》:辞藻的严谨而华美,严谨处展现出春秋笔法的特色,大有一字定乾坤之妙,如称袁绍幕府,对曹操直呼其名,又称其为“鹰犬”“爪牙”“寇”等等,华美处能起到极强的渲染烘托作用,如对曹操恶行的贬斥,无一语有重复写袁绍之军威,从“尔乃大军过荡西山”直至“有何不灭者哉”,铺排渲染、气贯长虹:以上这些都是其气势刚健、痛快淋漓的文风的支撑。可以看出,陈琳作文是以气骋才,以才运气,气势刚健却又不流于拙朴,有骨鲠之气而又文采斐然。o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全文可以分为三段。第一段谈竹子的四种美德:建善不拔,中立不倚,应用虚受,砥砺名行,夷险一致;正因为有这些美德,君子们多将之作为“庭实”。第二段写自己与竹相知相处的经过。那是自己借居已故相国府宅东亭时,有感于原先种的竹已“枝叶殄瘁,无声无色”;经询方知其竹现状是与“他人假居”、无人爱惜竹子有关。于是乎,作者“乃芟翳荟,除粪壤,疏其间,封其下”,爱惜并护理竹子将近一整天时间,他旋即感到,竹子以清光朗韵回报自己,付出真情。第三段借竹子前后不同际遇,谈人才的遭遇。竹子“似于贤”得到人之爱惜和培植,对“真贤”的人又怎么得不到爱惜和培植。竹子与草木,就像贤才与一般人;竹子是不能自我张扬优点,而是靠人赏识它;贤才不能自我张扬才干,而是要各级领导使用贤才者,才能发现贤才们的才干,重用之。因此,贤才被各级领导掌握着命运。
文章以竹喻贤人,表达了作者仰慕贤者的高贵品质,决心坚定不移、正直无私、虚心体道、砥砺名行的志向,同时渴望当权者善于发现人才,爱惜人才,使他们得以施展才华,对于人才不被重视的现实流露了隐忧。文章描绘竹之形态,观察入微,抒发感慨,真挚动人;行文流畅,语言朴素,不事雕琢,意境新颖。文章风格与其诗歌一样,通俗平易,有为而作。
这篇文章充分表达了作者仰慕贤者的心情和盼望执政者善待贤才的意愿。通篇率真自然,不事雕琢,文字省净,意境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