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
首联点明诗题“忆”字。以净土宗的初祖慧远大师借指住一,既暗写其不凡,又表达了仰慕之情。为了合乎格律,诗人将晓钟加以倒装,以“钟晓”出之,此句写诗人听到京城的晓钟后,联想起住一所居山寺的钟声,想起久别的朋友。由于寺院的晓钟对于尘世中凡夫俗子来说,既宣告着宁静安详的结束,又预示着喧嚣熙攘的到来,往往最能打动人心,而感觉敏锐的诗人更能由此激起其内心的深层次体验,回忆起过往的相关人事,因此,本诗的“钟晓”意象也就能加入到对后世读者影响深远的唐诗钟声意象群落之中,成为唐代文学的一部分。尾联从”忆”字着笔,写两人在前一年的冬季,聚首青灯古寺,品茗吟诗,围炉夜话。以“炉烟”之“消尽”、“寒灯”之“晦”的物态变化来写夜色深晚,从时间上久写畅叙未眠之状,表达两人情谊之深。结句为一奇境宕出,写两人彻夜畅叙后清晨所见之雪景——馒天皆白,雪压松枝,好一个银色世界,好一个傲写青松。这景色不仅表现环境清绝高洁,而且还富合着住一不染一尘的高洁出世形象。
此诗构思巧妙,其一表现为以东晋高僧慧远作比,其二表现为景物烘托法运用得恰到好处,全诗除首句“别远公”外,无一语言及住一,然而“炉烟”、“寒松”、“童子”、“雪松”及山寺晓钟声中无不有其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