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芳,宋朝女词人。《西湖志余》记载:”张淑芳,贾似道妾,南宋临安(今杭州市)人,西湖樵家女,姿容美丽,能诗善词”。
清朝文人徐士銮编辑的《宋艳》书中,有引自《西湖志余》的记载:“(张淑芳)木棉之后,自度为尼,结庵九溪,栽花种竹以老,罕有知者。”
另据《续比丘尼传》中记载:“张淑芳,西湖樵家女。理宗选妃日,贾似道匿为已妾,木绵之后,自度为尼,罕有知者。今五云山下,九溪坞内,尚有尼庵。
张淑芳保留下来的作品并不多,《历代词话》、《全宋词》、《词苑萃来编》、《词苑丛谈》以及《本事词》的书中,分别收录了她的三首词。
而这是一首写于秋季的,悲秋思乡之作。
红蜡泪,一作灯下泪。词中”桐叶落,蓼花残”,是化用冯延巳《芳草渡》词中的:“梧桐落,蓼花秋。烟初冷,雨才收。”
作者的笔法熟练,构思巧妙。借助红烛泪、桐叶落、蓼花残、雁声叫、风声寒、流水远这一系列低沉而压抑的气氛,达到了情景交融的效果,烘托出女主人公内心的悲苦哀怨之情。
秋天,本就是一个令人愁浓思重的季节,更何况她孤苦在这寂静的黄昏。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空气中散发着纸上残留着的淡淡墨迹香气。蜡烛像是猜透了她的心思,滴着眼泪也在替她难过。梧桐叶在窗前凌乱地飞舞,白日里篱外的那些鲜艳的红蓼花,此时也一定该凋零了吧?
嘎——嘎,天空传来几声凄恻清越的雁叫,刺破了寂静的夜空,也叫碎了她的心。
真没想到在九溪坞这片世外桃源,到了秋季,居然也是显得如此的冷清。听秋风瑟瑟,闻溪水淙淙。蓬蒿满径之地,无人问津。
通往家乡的路在何方?这多愁寂寞的季节里,又有谁能告诉她有关春的消息?
从体裁上看,这首诗属于古体诗,从题材上看,这首诗属于边塞诗。
诗一开头,便写告急途中,军使跃马扬鞭,飞驰而来,一下子就把读者的注意力紧紧吸引住了。一、二句形容在“一走马”“一扬鞭”的瞬息之间,“十里”“五里”的路程便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以夸张的语言渲染了十万火急的紧张气氛,给人以极其鲜明而飞动的形象感受。这是两个倒装句,按一般的写法是:一走马十里,一扬鞭五里。但是这样写,一个五言的句子上三下二,不符合诗歌语言的正常节奏,读起来拗口。像这样“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不仅上口,也因为将“十里”“五里”提前,加以强调,而突出了马的速度之快。
中间两句,点明了骑者的身份和告急的事由。一个“围”字,可见形势的严重。一个“至”字,则交代了军使经过“走马”“扬鞭”的飞驰疾驱,终于将军书及时送到。最后两句,补充交代了气候对烽火报警的影响。
按理,应当先见烽火,后到军书。然而如今在接到军书之后,举目西望,却只见漫天飞雪,一片迷茫,望断关山,不见烽烟。是因雪大点不着烽火呢,还是点着了也望不见,反正是烽火联系中断了。这就更突出了飞马传书的刻不容缓。写到这里,全诗便戛然而止了,结得干脆利落,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尽管写形势危急,气氛紧张,而诗中表现的情绪却是热烈、镇定和充满自信的。
这首诗,取材的角度很有特色。它反映的是边塞战争,但并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截取军使送书这一片断,通过描绘出一幅迷茫、壮阔的关山飞雪远戍图,侧面渲染边关的紧急状况与紧张气氛,展现出诗篇“意余象外”的深邃与凝重。这种写法,节奏短促,一气呵成,篇幅集中而内蕴丰富,在艺术构思上也显得不落俗套。
六朝诗至南齐永明而一大变,世称“永明体”,代表诗人则是谢朓,他上承晋宋,下开唐风,前人多以他与谢灵运相比。明人钟惺称二谢诗均多排语,“然康乐排得可厌,却不失为古诗。玄晖排得不可厌,业已浸淫近体”(《古诗归》)。明人许学夷也说:“元嘉体虽尽入俳偶,语虽尽入雕刻,其声韵犹古”,至沈、谢则“声渐入律,语渐绮靡,而古声渐亡矣”(《诗源辩体》)。一古一近,判然有别。小谢的“新变”即使从这首短短的送别诗中也可窥其端绪。
理解这首诗,一上来就碰到一个颇费斟酌的问题:题面上是“还远馆”,而开头第一句即是“高馆临荒途”,那末两个“馆”字所指是一,抑或是二?若此“高馆”即题中之“远馆”,则所写为悬想之词;若否,则是实写送别之地的景色。揣摩全诗,细绎词意,毋宁作后一解为是。
首联分别从高、远两个方面描写了送别的场景:荒郊野途,高馆孤峙,清流映带,长路迢递。馆,即客舍,安顿宾客的馆舍,可能江水曹暂寓于此,如今他又要到更远的馆舍去,诗人将与他举袂相别。荒凉凄清的景物渲染出一种离愁别绪。此处着一“带”字尤为传神:那潺湲的清流仿佛将眼前的道路带向了遥远的地方,在离人的心上更添一层渺远迷茫的情思。次联则交代去者的怀归之情。“流思”,即思绪飘忽不定,流荡无住之意;“怀旧望归客”则为“流思人”之同位语。“怀旧”,怀念旧邦或亲故之意;“望归客”,渴望归去之人,是为偏正结构,非动宾结构。此联透露出江水曹的游宦生涯,此行所去,只是远馆,而非故乡,故而客中作客,无慰“怀旧望归”之情,只能更增羁旅情怀。但是诗的第三联并未循此而生发开去,而是重又转回写景。诗人为读者展现出一片明丽的景色,那池塘春草、花树相间、红白掩映的风光确乎令人陶醉。面对如此赏心悦目的景色,人不应该离别,而应该流连忘返,尽情享受自然的赐予,但偏偏这正是离人分手的时刻。如果说首联的写景正与离情相契合的话,那么此联的写景则以强烈的反衬突现出离别的情怀。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这是无可如何的现实,尾联重又归结到送别之意。“日暮有重城”,时光的流逝暗示出依依惜别的深情,而高城暮色的景物又加浓了伤别的情绪。天色将晚,已到了不得不分手的时刻,故主客双方只得在“何由尽离席”的感慨中分道扬镳,诗的最后留给人的是无可奈何的感喟。离席将尽而又不欲其尽,结句将惜别之情发挥得非常充分。
离别是古诗中一个陈旧的主题。这样一首主题平平的短诗,究竟透露出一些什么“新变”来呢?最突出的一点是诗人通过景物描写而抒发感情、构造意境的创作方法。汉魏古诗多胸臆语,直抒所感,古朴质实,情语多于景语,景物描写仅仅是抒情的附丽。而到了谢朓,则注意在写景中寓情,让情感蕴含在景物之中,二者不是游离之物,而是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成为富有情韵的意境,避免对感情作直露的、正面的表述。即以此诗而论,诗人以清词丽句描绘出一个凄清悠远而又富于色彩的境界,对别离之情几乎未作铺陈,读者感受到的是一种惜别的氛围,情绪的熏染,情感的表达是含蓄蕴藉的。这就是后人所说的“风调”、“神韵”。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谢的诗成为唐诗的先声。试看王维的《归嵩山作》:“晴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右丞此诗就是正从小谢诗中有所借鉴的。谢灵运也模山范水,但精雕细刻,失之板重,刻意写形,而乏情韵。玄晖则刊落繁缛,以清俊疏朗的笔调将景物构造为富有情韵的意境。于是朴拙质厚的古诗一变而为清新俊逸的近体风格。唐诗那种简笔传神的写景,情韵流动的意境,风神摇曳的格调,正是在小谢这里肇其端的。
其次,在诗歌的格律上也表现出其新变。自沈约倡“声律说”以来,诗人排比声韵,约句准篇,成为一时的风气,标志了五言古诗向近体律诗的过渡,谢朓也是这场声律化运动中的健将。严羽说:“谢朓之诗,已有全篇似唐人者。”(《沧浪诗话》)除风格而外,格律之新也是其一个方面。即以此诗论,除去押入声韵之外,其他各方面均近似一首律诗。首联对偶工切,但平仄不协,第二联不对,而第三联又成工整的对偶。这在律诗中称为“偷春格”,颔联的对仗移至首联,恰如花儿偷得春光,先春而开。
这是一首投赠诗。此诗以其用景色隐含的请求提携之意,和不落窠臼的恭维手段而闻名。前半部分以写景为主,但融情于景;后半部分以抒情为主,但思与景谐。诗人含蓄地赞颂了裴舍人,并委婉地陈述了自己的心事。全诗未有一句是明写作者自己之情,却在景色和感情的描写中点明了自己的想法,富丽精工,又不流于藻饰堆砌,由此颇见作者娴熟的艺术技巧。
“二月黄鹂飞上林,春城紫禁晓阴阴。”首联是说,二月天黄莺鸟飞到上林苑,春天早上紫禁城郁郁葱葱。
“长乐钟声花外尽,龙晓柳色雨中深。”颔联是说,长乐宫钟声消逝在花丛外,龙晓杨柳沐春雨翠色更深。
开头四句,诗人像并不在意求援似的,描画了一幅秾丽的宫苑春景图:早晨二月,在上林苑里,黄鹂成群的飞鸣追逐,好一派活跃的春的气氛!紫禁城中更是充满春意,拂晓的时候,在树木葱茏之中,洒下一片淡淡的春阴。长乐宫的钟敲响了,钟声飞过宫墙,飘到空中,又缓缓散落在花树之外。那曾经是玄宗皇帝发祥地的龙晓,千万株春意盎然的杨柳,在细雨之中越发显得苍翠欲滴了。这四句诗写的都是皇宫苑囿殿阁的景色。
那么,钱起赠诗给裴舍人,为什么要牵扯上这些宫殿苑囿呢?这就要看看舍人的日常活动情况了。在唐代,皇帝身边的职官,有通事舍人、起居舍人、中书舍人。这些“侍从之臣”每天都要随侍皇帝左右,过问机密大事,其实际权力范围很大。
不难理解,此诗的开头四句,并不是为写景而写景,他的目的,是在“景语”中烘托出裴舍人的特殊身份地位。由于裴舍人追随御辇,侍从宸居,就能看到一般官员看不到的宫苑景色。当皇帝行幸到上林苑时,裴舍人看到上林苑的早莺;皇帝在紫禁城临朝时,裴舍人又看见皇城的春阴晓色;裴舍人草诏时,更听到长乐宫舒缓的钟声;而龙晓的柳色变化及其在雨中的浓翠,自然也是裴舍人平日所熟知的。四种景物都若隐若现地使人看到裴舍人的影子。
可见,虽然没有一个字正面提到裴舍人,但实际上句句都在恭维裴舍人。恭维十足,却又不露痕迹,可见手法高妙。
“阳和不散穷途恨,霄汉长怀捧日心。”颈联是说,和煦春日也难消穷途遗恨,耿耿胸中咏怀着捧日忠心。
随后诗人笔头一转,就写到请求援引的题旨上:“阳和”句是说,虽有和暖的太阳,毕竟无法使自己的穷途落魄之恨消散。“霄汉”句说,但我仰望天空,我还是时时刻刻赞颂着太阳(指当朝皇帝),意思是自己有一颗为朝廷干事的热心。
“献赋十年犹未遇,羞将白发对华簪。”尾联是说,献赋十年至今仍未得到恩遇,如今白发丛生羞对裴舍人。
末两句意思是说,十年来,我不断向朝廷献上文赋(指参加科举考试),可惜没有得到知音者的赏识,如今连头发都变白了,看见插着华簪的贵官,我不能不感到惭愧。话说到这份上,意思自然是再清楚不过的,但仍然含蓄,尚保持了一定的身份。
这首诗,通篇表示了一种恭维、求援之意,却又显得十分隐约曲折,尤其是前四句,虽然是在恭维,由于运用了“景语”,便不觉其庸俗了。由此颇见钱起娴熟的艺术技巧。全诗富丽精工,又不流于藻饰堆砌,十分难得。
黄山有“三十六大峰,三十六小峰”,石柱峰、吴蓉峰、莲花峰,均高耸峭拔。直刺青天,形如蓬荷。王琦在解释前两句诗时说:“诗意则谓黄山三十二峰曲口莲花,丹崖夹峙中,植立若柱然,其顶之圆平者如菡萏之未舒,其项之开放者,如关蓉之己秀。未尝专指三峰而言也”
诗人自叙曾游黄山,描写其高峻神秀,有神仙遗踪。 黄山的朱砂泉,自朱砂峰流来,酌饮甘芳可口,浴洗令人心境清廓。气爽体舒。自己来到黄山时,有仙乐呜奏,温处士整理仙车相迎。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踏着彩虹化成的石桥,拜访温处士。
诗人以丰宫的想像、生动的笔触描绘出黄山壮丽多姿的景象;点出众降、练玉处、丹沙井,使人获得非常亲切的美感。
诗人凭借他“伊昔升绝顶”,游览黄山所得到的印象,根据所送的朋友的“处士”身份及其归居之地,驰骋想象和联想,运用有关的神话传说,创作出了这篇具右浪漫主义特色的作品。前八句正面写黄山,描写它高峡、秀丽,是神仙修炼之地,为写送温处士归山养真修造作为铺垫。 以下十四句从“送”字着笔,是全诗的主旨,中分数层;先写与温处士相遇;次写温处士是游五岳归来,归休黄山白鹅旧居,并希望他在归休之地得道成仙,以引渡自己;再次,“去去”四勺,是写同温处士分手时道剔的话,想象他在途中的经历和将要见到的景象;最后两句写他日相访,表达了诗人对温处士的感情。诗中表现出一种飘然欲仙的浪漫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