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对张籍创作经验,也是诗人自己经验的总结。就诗歌创作而言,看上去平淡无奇,无华丽辞藻,无艰字僻典,无斧凿痕。但这是平淡,而不是平庸。这是淡而有味,是诗人着力追求的一种艺术境界。然而这种境界并不容易达到。金代诗人元好问评陶渊明诗的语言风格时说:“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一说:“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绮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宋梅尧臣《读邵不疑学士诗卷杜庭之忽来因出示之且伏至辄书一时之语以奉呈》说:“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这种平淡无奇的诗,可细味之下便觉奇崛无比。这种诗看似很容易,而写的过程却煞费苦心,惨淡经营。从“豪华”到“真淳”,从“绮丽”到“平淡”,可能是一条漫长的路,不走完这条路很难写出激动人心的作品来的。
其实,“看似寻常却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不仅适用于诗歌创作,也适合于其它事物。对于看似“寻常”的东西,不要轻视,不可忽视,有的“奇崛”就隐藏在看似平常的外表中。只有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做出貌似寻常而实为奇崛的事来。
美好的生活一旦逝去,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往往会显得更加美好。此诗首句便表达了诗人蓦然回想起初举进士时内心的感触。以前人们常将考取进士譬作“登龙门”,诗人在这里则进一步将此譬作身入蓬莱仙境,而自己及同时及第者都成了平步登天的神仙。次句由“群仙”归结到此诗所要寄赠的朱九龄身上。诗人另一首《送朱九龄》诗说“之子有俊才,弱冠巾正鸽”,可见当时朱九龄年方二十岁左右,是与诗人同年的两百位进士中最年轻的。
当时曾有这样的习俗:人们认为能获得一片新进士换下的襕衫或皇帝赐予的花是一件吉利的事,尤其当物主是一个少年及第的人物时。朱九龄很年轻,诗人时年三十,也还年轻,他们的稠衫就成了争夺的目标。颔联出句所指即此。一个“抛”字充分描绘出他们脱下白纻襕衫任人争夺时那种得意的神态。在封建社会,“风最”又被视为才子们所专有的韵事。而所谓“风最”,则是指出入于花街柳巷。此习起于唐代,《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最薮泽’。”名纸如同现代的名片,以红笺所写的名纸专用于见倡优女子。此联描写他们少年及第的光彩和风最。
颈联紧承上联对句而迸一步具体描述他们当日游宴于歌楼舞馆,驰马于花街柳巷的那种欢乐生活:歌楼上银烛高照,觥筹交错的宴会通宵达旦;骑着骏马风雨无阻地驰骋于花柳巷中,不惜让泥水溅污了马鞍下的锦垫。“停”字在这里作放置解,和唐代诗人朱庆余《闺意献张水部》中“洞房昨夜停红烛”之“停”同义,“停银烛”,即摆着燃烧的银烛。蜡烛与锦鞯一样,在当时也是一种奢侈品,诗人以这种不吝千金的豪举来衬托他们的狂喜心情。
尾联急转直下,由当日的狂欢归结到后来的凄凉。诗人以陶渊明“拆腰”的典故喻其为微薄的俸禄俯首事人的苦恼,此情此景与春风得意相比,不啻天上地下:昔日的蓬莱神仙,已经成了匍匐于尘土之中逢迎上司的小吏。这种况味,只能用“凄然”二字来表述了。此联出句以“尘土”与首句“蓬岛”相对照(佛教称人世间为‘红尘”),以“追想”与首句“忽思”相呼应。对句“共君”二字牢牢扣住题目,以“凄然”二字结束前面的今昔对比以见寄赠之意。
此诗以首句“忽思”展开,次句紧承首句点题,颔、颈二联都与上联的对句紧密街接,环环相扣,显得一气呵成,至尾联却以神龙摆尾之势突然一折,既与前三联在气氛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又与首句遥相呼应,使全诗曲折有致而又浑然一气,颇见结撰之妙。此诗是诗人较年轻时的作品,其意境情调与后来之作颇有差别,但全诗明白晓畅,情真意切,已经显示出与五代以来浮靡纤丽之作有很大不同。
这首词是韦庄在公元九世纪(唐僖宗中和年间)避乱洛阳时的作品。韦庄客居洛阳,正是国家多事之秋,战乱频仍,民不聊生;自己则浪迹他乡一事无成。所以词一开头,就以排比偶句写景抒慨。上句写景,洛阳多花,春光确实很好;下句抒慨,洛阳多才子,但他们却因为生不逢时而垂老他乡。洛阳的大好春光未能使之陶醉,反而触发了他的隐忧,可见这位“洛阳才子”此时感慨颇深。这里,“春光好”是淡写,“他乡老”却是重笔,情景两两对举,比照十分鲜明,以情景的反差表现了心理的反差,突出了“春光”却在“他乡”、虽“好”可惜已“老”的矛盾心境。明代戏剧家汤显祖读到这里说“可怜可怜,使我心恻”(汤显祖评本《花间集》卷一),可见“他乡老”一语,既是韦庄一类晚唐士人的慨叹,也是历代失意士人胸中共有的块垒。三四句承上,一句写景,一句写心。魏王堤即魏王池,因“贞观中,以赐魏王泰”而得名,它是东都洛阳的游赏胜景。但安史乱后,东都已失去昔日的魅力,更何况此时游赏,就更有一番今不如昔之感了。句中着一“暗”字,虽是烟笼柳堤的实景描绘,但也确是作者的虚笔映衬,从中透露出一种历史与人生的迷蒙感,所以下句就直接托出“此时心他迷”的心态。眼前所见的是春光缭乱、烟柳迷茫之景,胸中翻腾的是怀才不遇、心志凄迷之情。眼迷心迷,景迷情迷,使他又一次陷入迷惘忧伤之中。这也正是他在《中渡晚眺》一诗中所写的“魏王堤畔柳如烟,有客伤时独扣舷”的情与景,不过这里情景更为密合,意旨更为蕴藉。
过片与首句呼应,具体描绘春光之好:桃花红艳,春水清澈,鸳鸯双双,嬉戏水上,一片明丽的春色,一派盎然的春意。写到这里,作者似乎已从上片心迷之情中解脱出来,陶醉于融洽的春光之中了。其实并不,后面两句说明他又一次以情景的反差来表现自己心理的反差,又一次表达自己的心迷:“凝恨对残晖,忆君君不知”。这里,词人面对残晖,一方面是恨意郁结,家国之痛,身世之悲,都化成恨在心头凝结。下一“凝”字,极共沉重。另方面是深切忆念,故国之忆,亲友之忆,都化成怨在心底激荡。下一 “忆”字,格外深挚。“君不知”三字,以怨对方的不知、无情、无动于衷,曲折表达自己的忆念之深、之切、之诚、之纯,真是“无限低徊,可谓语重心长矣”(丁寿田等《唐五代四大名家词》乙篇)。吴蘅照在《莲子居词话》中说:“韦相清空善他”。这首词,以恨他忆,以景迷他心迷,以情景反差他心理反差,就此一端,也可看出吴蘅照说他“善他”是不错的。
洛阳是词人的第二故乡,因而他对洛阳有着深厚的感情。此词开头,即叠用“洛阳”二字,而且突出地把它放在句首,就是这种感情的具现。“洛阳才子”是词人自指,因为他的成名之作《秦妇吟》就是在洛阳写的,并获得了“秦妇吟秀才”的美誉。洛阳的春光好在:一是魏王堤上阴翳的垂柳,上蔽天日,下荫游人;二是桃花水暖,鸳鸯双浴于澄波碧水之中。杨柳依依,更添离别之情;鸳鸯喁喁,益增寂寞之感。这些都是词人在洛阳所习见的景物,因而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心底的呼唤。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姓南郭的人听说齐宣王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