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上片写景,下片怀人,而景中有人,人前有景,情景历历,互相交融,重点突出了倦客怀人、思念妻子的主题。
上片描写“晓行”所见所闻所感的情景。头三句说,角声催促清晓,曙光开始到来;因为天未大亮,听那睡鸟还没有被惊醒,邻村邻户的雄鸡先已觉醒起来,啼鸣声声,报告天明的消息。这是凌晨在驿站客舍所听到的情景,点明题中的一个“晓”字。“迤逦”以下三句写的是词人已经上路,看到连续不断的村庄袅袅地飘着晨雾;马在嘶鸣,行人已经起来;透过丛丛树林,还可以看到一弯残月挂在天边。这是晓行的见闻,还是描写晨景,进一步点明时间,晨烟未散,马嘶人起,残月在天,可见是在阴历下旬的清晨。“泪痕”二句说,晨起在客店流过眼泪,擦干了又流淌,上路后被寒霜微微凝结;出门前为御寒而喝了一些酒,但是酒所给人的热力还不够抵抗天气的寒冷。这是写晓行的感触和感受,“泪痕”与“霜”“寒”等用字,使人感觉到天气是寒冷的,词人的心情是悲伤的。“叹倦客”,这是词人的感叹,他此时人到中年,四五十岁了,长期离乡背井,在外作客奔波,已经感到疲倦。他的《洞仙歌》词,写他天涯作客,路远音稀,“叹客里经春又三年”,如果注意到这里的一个“又”字,就可判断他的羁旅生活,至少经历了六年以上。“重染风尘京洛”,说再次去京都,染上污浊的风尘。以上三句,写词人离家别妻,岁寒飘泊,实非出于心愿,故前文有“泪痕”之句。此三句结束上片写晓行之景,过渡到下片抒情,诉说词人对妻子的怀念。
下片以“追念”起头,承上启下,追溯思念之情。首先想到的是,词人同妻子分别后,有千般眷恋,万般相思,种种恩爱缠绵之情,却难找到一只鸿雁传书,来通报音讯。他写的《洞仙歌》还有“负伊多少”这样的话,表示对妻子的歉意。接着想到温馨的家庭生活,并用“争念”作纽带,同“岁寒飘泊”的羁旅生活作了对比。然后,词人又写因同爱妻分别,不得团聚而怨月恨花,且此种烦恼,“不是不曾经著”,可见他为生活而离家别妻,已经是屡次三番的了。最后,他写夫妻别离的“情味”,无论是孤苦思念,抑或是想望心切,原希望渐渐消减、淡化下来,却不料新近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这“新来还恶”的结句,把离家别妻的苦恼延伸发展,把国事(时局)、家事(离别)、个人的事(前程)以及所有不顺心、不惬意的事情都包容在一起了。整个下片从怀人而带出的思潮起伏,的确是作者“心事万重”的具体刻画。写心理活动细致入微,层次分明,感情真挚。
此词上片写晓行景色,下片写怀人,乍看起来似乎连系不紧。但细读全篇,就可知道下片的怀人是由上片晓行引起的,没有晓行的感触,就不致产生下片怀人的思绪。所以上片是因,下片是果,两者结合得非常紧密。这是首写景抒情兼胜的作品,陈振孙说刘一止的这首词“盛传于京师,号‘刘晓行’”。可见当时人对这首词的赞赏。
本诗是杜濬在入清后为浙江四明(今宁波鄞县的别称)一位名叫邱至山的隐逸之士所写的,诗中以古树喻邱氏,称美其遗民志节,同时也寄托了自己对邱氏的向往之情。
这首诗表面上是一首咏物诗,全用比兴见义。首联谓我曾听说有三株树,从古至今,长盛不衰。“三株树”,清人李调元《雨林诗话》有解释云:“鄞(今浙江鄞县)人邱至山居东皋里,家有古柏一株,两松夹之,轮困袅空,盖南宋六百年物也”。峥嵘,一般用以指山的高峻貌,但这里的用法,大约与“头角峥嵘”之类相同,有不同凡响、超常异群之意。“闻道”二字,不独写出了这一柏二松为人传说、享有盛誉,而且避免了诗的主观色彩,使其“峥嵘”之态更能令读者信服,诗的发端亦颇有深义。
三、四句是第二句的进一步申说。“松知秦历短,柏感汉恩深”。这二句是互文见义,谓此一柏二松,都历史悠久,曾见过秦朝的短命,也曾感受过四百年汉朝的雨露深恩。三株树原是南宋之物,诗人言其身历秦、汉,并非出于疏忽,盖明清之际的遗民之作,以“秦”喻残暴的清朝,以“汉”喻汉族创建的明室,乃是常事。此二句写出了松柏的大节,既是对邱至山的褒扬,也体现了诗人深念故国、蔑视新朝之心。
五六句进一步写古树的节操,是诗人的直言赞关。“用尽风霜力,难易草木心”。这里,“风霜力”自是指易代之际清王朝的血腥屠杀,威胁利诱,而“用尽”二字更可深味,见得此风霜乃是人为的风霜,是有人用了无数气力、费了百般心思施放出的手段;如此,在风霜的极力摧残下的“草木心”犹然“难移”,就弥觉珍贵难得了。这二句一扬一抑、古树的凛然节操跃然可见。“草木心”语出唐张九龄《感遇》诗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因此,这三字中也含有对邱至山坚持隐居生活,不求清王朝功名的赞美之意。
尾联中的“苦楝”是诗人家中所栽之树,诗人以此自喻。诗人用颔、颈二联盛赞三株树
后,到尾联一转,指出其‘孤撑”,即孤立地支撑于天地之间,可见如古树之坚贞、如邱氏之风骨者,天地间实在已太少但下面“休抱恨”三字又是一转:诗人对三株树道,君虽然孤撑,但知今不必再为此孤独而抱恨了,因为——“苦楝亦成阴”,楝树高有丈余,叶密如槐;现在,我家的楝树已长大、亭亭如盖、树荫(“阴”通“荫”)亦如松柏一般宽广,足可与君为伴;言下之意,我这个遗民中之后辈,多年来砥砺志节,已可追陪为邱氏之小友,足慰其寂寞了。这二句一波三折,由人及己,过渡得十分巧妙;句中既言诗人之志,又以苦楝陪衬古树,不失邱氏前辈老成身份,出语亦极得体。
此诗全用比兴,字面上不露痕迹,笔法老到浑成,写古树峻洁之志,而措词亦如刀劈剑削,骨节棱棱,是一首内容与形式相辅相成的佳作。
这是一首五言古诗,作于垂拱元年(685)诗人赴梓州(今四川三台县)任司法参军途经巫峡时。诗人此次由太子詹事司直光崇文馆学士调出为梓州司法参军,是受从弟杨神让附徐敬业叛乱的牵连,带有贬谪的性质,因此心境郁悒,沿途写下的几首山水诗都有忧郁不平之气,而本诗是较典型地体现了作者当时的心灵活动的一篇。
全诗十六句,分为两部分,前八句写所见,后八句写所思。首四句总写巫峡的气势,先化用古歌“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盛弘之《荆州记》)之意,叙述巫峡之长,然后通过对悬崖峭壁的描绘衬托巫峡之险:岩峦重叠一望无际,层层壁立的峭崖上摩云霄(苍苍,天色,出《庄子》)。三四两句用平视和仰视的角度展现了巫峡的幽深窅远和两岸峭壁的险峻。郦道元《水经注·江水》曾这样描写三峡:“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月”。杨炯这里显然是受其影响的,但诗人并没停留在这一般的描绘上,从第五句开始,诗人对巫峡的险状进行了具体刻划。“绝壁岩天险”四句应是写一处具体的险要,它岩立江中,上面长满青苔,就是在夜里也看得很清楚。下面流急浪险,哪怕没风也波涛喷激,令人心惊。这是诗人夜中乘舟途经、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看来诗人不知其地名。难以称名指实,但这么一来,就使得它由实变虚,部分地超脱了现实,带上一种象征意义——与诗人的境遇相映衬,成为仕途凶险的象征。
诗人遭到政治上的打击,远贬殊方。此刻面对巫峡风波之险,自然就联想到仕途的凶险莫测,于是一连串的感触油然而生。从第九句开始,诗转入后半部的情绪抒写,与前面的景物描绘构成对称的格局。“忠信”四句承上用比喻表达自己的信念:只要自己光明磊落,恪守着以忠事君、以信处世的准则,象这样泛舟历险又有什么可忧惧?“砥柱”在河南三门峡,俗称三门山,黄河分流包山而过,是水流极险急之处。“吕梁”即吕梁山,在山西省西部,相传大禹治水曾闢吕梁洪通黄河。“可以涉砥柱,可以浮吕梁”两句一言其险,一言其远,泛言可以行于四方,化险为夷。诗人由行舟所历的天险联想到宦途所遭人祸,就信笔借行舟为喻,表达自己坚定的信念。虚实之间,过渡巧妙自然,了无痕迹。至此为止,诗中的情调一直是开朗自信的,前途充满了希望。然而诗人毕竟身处逆境,当走上贬谪之途的此际,怎么可能没有一丝伤感呢,尤其是自己遭贬纯属无故株及,自不免怨愤不平。“美人”两句就表达了这种情绪。古诗中美人常用来比喻理想或君主、友人,这里是比喻君王,而以灵芝自喻,两句意思说自己远离朝廷,空有忠贞和才干不能进用、报效。托词虽婉,心情却颇为激切,诗人对自己忠而见疏、怀才不用的遭际深觉不平,可是又无可奈何。在这种心情下,听到峡中凄厉哀绝的猿啸,他不由得一阵伤感,潸然泪下了。《水经注》载:“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屡引凄异,空岫传响,哀转久绝。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诗人在这里将典故与现实、环境与心情融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情景交融、联想丰富的艺术境界,读来令人对作者的遭遇产生深深的同情。
写山水而寄托自己的情思,是中国古代山水诗的一个特色。在这样的山水诗中,山水景物不再是单纯的观赏对象。而成为与作者的心境相感发相映衬的表现媒介。作者寄意于山水,是为了抒发情感,因此,诗中的景物描绘有时就不那么刻意求工。杨炯这首诗就是如此,它写景雄浑开阔而不求工细,为主体的情感活动构成了恰当的背景。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