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这首诗为先秦时代郑地汉族民歌。全诗二章,每章四句。这是一首男女对歌言情的诗篇。男子由茹藘起兴,表达了自己对心中女子的爱慕之情;女子巧妙地以思家室作答,从而表明自己正期待着男子的爱情。
首章前二句,赋中有兴。点明了实地,展现了女家住所的特定环境。通过这幅明洁而富有生意的画面起兴,烘托出女主人公的端庄大度和丰盈美丽的风采。同时,也含蕴了小伙子凝神相望、思潮起伏的情态;广场空阔,毫无遮掩,一切景象,尽收眼底,从中得到了莫大的慰藉,又生发出无限的惆怅。因之后二句由景人情,展示小伙子烦忧的心境。“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正是咫尺天涯,莫能相近,其中自有无限的难言之痛
有践家室,犹今谚语所称“好好人家”。次章变换场地,由女主人公登场,另是一番景象。前二句写景,一排排屋舍俨然的美好人家就坐落在城东那片高大的栗树丛中。从姑娘心目中的这幅繁茂的、欣欣向荣的图景来看,自是景中有情,它暗示了恋人的英俊与善良,是个理想的对象。其中也蕴含着美好的憧憬热烈的期待。后二句转人言情,正是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姑娘在向意中人倾诉自己的爱慕之情忠贞之志也在埋怨小伙子近来为什么不来到自己身边表明心迹,因而姑娘感到孤独彷徨,她在哭泣,她在忧伤,她在饱尝着爱情遭受挫折时的无限悲苦。
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指出:“就首章而观,日室迩人远者,男求女之词也。就次章而论曰:‘子不我即’者,女望男之心也。一诗中自为赠答而均未谋面。”一方在追求,一方在盼望,两种图景,一样心愿。本来是好端端的美满姻缘,却遭到某种社会原因的阻挠,使得这对恋人深深地陷入烦恼与忧郁之中。男女青年热恋中可望不可及的内容,在《诗经》中是屡见不鲜的,但这首诗却通过两个不同的典型场景,让男女主人公分别登场,在望而不见的特定环境中倾诉衷曲,有境有情,充分表现了双方“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真实情义。
这是一首欢快的劳动对歌。可以想像,这种场面,时至今日,还屡见不鲜。沤麻的水,是有相当强烈的臭味的。长久浸泡的麻,从水中捞出,洗去泡出的浆液,剥离麻皮,是一种相当艰苦的劳动。但是,在这艰苦的劳动中,小伙子能和自己钟爱的姑娘在一起,又说又唱,心情就大不同了。艰苦的劳动变成温馨的相聚,歌声充满欢乐之情。
全诗三章十二句,其实只是一个意思,一章已经把全部意思包容了。二、三章只是复沓。而复沓,相同或相近意义的字语反复吟唱,正是中国民歌传统的语言形式。这种反复吟唱,既表现劳动青年感情的纯朴强烈,又以复沓的手段加强诗歌的主题。这种方式,一直沿用到现代。如果说变化,三章只换三个字,一个沤的对象不只是麻,还有苎麻菅草;一个是晤的形式变了,还有言来语去。这说明随着劳动过程的延续,爱情的温度也在渐渐提升。
诗以浸泡麻起兴,不仅写明情感发生的地点,也暗示了情感在交流中的加深,麻可泡软,正意味情意的深厚,而根本的还在于两人可以相“晤”,有情感的相互对话的基础。
大麻、纻麻经过揉洗梳理之后,得到比较长而耐磨的纤维,成为古时人们衣料的主要原料,织成麻布,裁制衣服。白色麻布制成的衣服,不加彩饰,叫深衣,是诸侯、大夫、士日常所穿;洗漂不白,保留麻色的粗麻布,就是劳动者的衣料。因此,每年种植、浸洗、梳理大麻、芝麻,是春秋前后很长历史时期农村主要劳动内容之一。
温庭筠的七律《过陈琳墓》,是寄慨遥深、文采斐然的名作,他的这首《蔡中郎坟》则不大为人注意。其实,这两首诗虽然内容相近,艺术上却各有千秋,不妨参读并赏。
蔡中郎,即东汉末年著名文人蔡邕,曾官左中郎将,死后葬在毗陵尚宜乡互村(毗陵即今常州)。这首诗就是写诗人过蔡中郎坟时引起的一段感慨。
首句正面写蔡中郎坟。蔡邕卒于公元192年(汉献帝初平三年),到温庭筠写这首诗时,已历六七百年。历史的风雨,人世的变迁,使这座埋葬着一代名士的古坟已经荒凉残破不堪,只有那星星点点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它的周围。野花春的“春”字,形象地显示出逢春而发的野花开得热闹繁盛,一片生机。由于这野花的衬托,更显出古坟的零落荒凉。这里隐隐透出一种今昔沧桑的感慨;这种感慨,又正是下文“今日爱才非昔日”的一条引线。
第二句暗含着一则故实。殷芸《小说》记载:张衡死的那一天,蔡邕的母亲刚好怀孕。张、蔡二人,才貌非常相似,因此人们都说蔡邕是张衡的后身。这原是人们对先后辉映的才人文士传统继承关系的一种迷信传说。诗人却巧妙地利用这个传说进行推想:既然张衡死后有蔡邕作他的后身,那么蔡邕死后想必也会有后身了。这里用“闻说”这种活泛的字眼,正暗示“中郎有后身”乃是出之传闻推测。如果单纯咏古,这一句似乎应当写成“闻说中郎是后身”或者“闻说张衡有后身”。而诗中这样写,既紧扣题内“坟”字,又巧妙地将诗意由吊古引向慨今。在全诗中,这一句是前后承接过渡的枢纽,诗人写来毫不着力,可见其艺术功力。
“今日爱才非昔日,莫抛心力作词人。”这两句紧承“中郎有后身”抒发感慨,是全篇主意。蔡邕生当东汉末年政治黑暗腐朽的时代,曾因上书议论朝政阙失,遭到诬陷,被流放到朔方;遇赦后,又因宦官仇视,亡命江湖;董卓专权,被迫任侍御史,卓被诛后,蔡邕也瘐死狱中。一生遭遇,其实还是相当悲惨的。但他毕竟还参与过校写熹平石经这样的大事,而且董卓迫他为官,也还是因为欣赏他的文才。而作者当时的文士,则连蔡邕当年那样的际遇也得不到,只能老死户牖,与时俱没。因此诗人十分感慨;对不爱惜人才的当局者来说,蔡邕的后身生活在“今日”,即使用尽心力写作,也没有人来欣赏和提拔,根本不要去白白抛掷自己的才力。
这两句好像写得直率而刻露,但这并不妨碍它内涵的丰富与深刻。这是一种由高度的概括、尖锐的揭发和绝望的愤激所形成的耐人思索的艺术境界。熟悉蔡邕所处的时代和他的具体遭遇的人,都不难体味出“今日爱才非昔日”这句诗中所包含的深刻的悲哀。如果连蔡邕的时代都算爱才,那么“今日”之糟践人才便不问可知了。正因为这样,末句不是单纯慨叹地说“枉抛心力作词人”,而是充满愤激地说“莫抛心力作词人”。诗中讲到“中郎有后身”,看来诗人是隐然以此自命的,但又并不明说。这样,末句的含意就显得很活泛,既可理解为告诫自己,也可理解为泛指所有怀才不遇的士人,内涵既广,艺术上亦复耐人寻味。这两句诗是对那个糟践人才的时代所作的概括,也是当时广大文士愤激不平心声的集中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