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这首诗形式上为乐府民歌,语言自然朴素,寓意也十分浅显明白。以种瓜摘瓜作比喻,讽谏生母武则天切勿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伤残骨肉,伤害亲子。
开始两句描写种瓜黄台下,果实累累。诗人者使用“离离”这一叠词,简括而又形象鲜明地点染出瓜熟时长长悬挂在藤蔓上的一派丰收景象。接着写出“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的植物生长的自然规律。一个“好”一个“稀”,言简意赅,形象鲜明,对比强烈,深刻地揭示出事物生长变化的辩证规律,于轻描淡写中寄托了诗人的深远用意。“三摘犹自可”使用让步修辞手法,以突出“摘绝抱蔓归”的可悲结局。诗人的原意是借以对武后起到讽喻规劝作用,希望她做事留有余地,切勿对亲子一味猜忌、过度杀戮。否则,犹如摘瓜,一摘、再摘,采摘不已,最后必然是无瓜可摘,抱着一束藤蔓回来。
这首诗在格调上比较类似于曹植的那首“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七步诗》)但曹植用豆和豆萁比喻兄弟相煎的情形,而李贤这首诗却是用藤和瓜比喻母子“相煎”。所以,相比于曹诗“相煎何太急”这样激烈的言辞来,李贤的这首《黄台瓜辞》更多的是一种哀惋。他在诗句中也没有办法进行指责,因为“敌人”是自己的母亲。李贤的诗中,并没有太抱怨自己的厄运,而是奉劝母后“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不要对亲生儿女们赶尽杀绝。
全诗虽只六句三十个字,却表现出一个完整的主题思想。语言平易晓畅,体现了乐府民歌的特色。全诗运用比喻,寓意蕴藉深婉,能收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艺术效果。
此文《于园》已被收录于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下课本中,选自《陶庵梦忆》。编委选编此文时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了。
从写作意图看这篇短文重点是介绍于园磊石之奇及其建筑的幽远意境.赞颂了园林假山建造者高超的艺术造诣。无论是写用石块垒成两丈高的石坡,突出它的“以实奇”;还是写“奇峰绝壑”堆砌在后面厅堂旁的大池塘,突出它的“以空奇”;抑或是写形状像螺蛳回旋形贝壳盘旋而下的沟壑,突出它的“以幽阴深邃奇”。作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把重点放在写于园“奇在磊石”的特点。作者又由于园说到了瓜洲众多的园林亭榭,这些园林亭榭跟于园一样,是凭借巧夺天工的假山而闻名的,而假山是依据自然之山石而创作的。它“胎于石”,有了自然之山石为蓝图还不行,还要“磊石者”一双巧手才能使它成为现实。所以说“娠于磊石之手”。“磊石者”手再巧还不行,还要有主人的精心构思,主人精心构思了,假山就诞生了,就像孩子出生或男或女一样。这种假山或雄伟,或秀丽。这样就不仅写出了假山建筑的全过程,还赞颂了能工巧匠的一双手和园林主人的高超的艺术构思。删除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后就无法表达出作者这一写作意图。
从行文连贯看删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一句后,因为前一句是“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显”,所以学生一致认为“至于园可无憾矣”应该这样读:“至/于园/可无憾矣”。理解为到于园就没有什么不满意了。其实,课文这一部分从于园介绍到瓜洲诸园亭,进而说明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闻名。假山“胎于石,娠于磊石人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紧随的 “至于园可无憾矣”是“至()于()”的省略形式。在文中就是“至之于园”。于:作介词,表处所。之:表示指代,具体内容为前面的假山。文句应译为:“把假山安置园林中就不会使人不满意了。而由于编委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掉而打乱了上下文的衔接,致使学生发生误解。
从语言特色本文语言是雅语、俗语兼用,十分传神,极有表现力。如“四围灌木蒙丛”中的“蒙丛”一词,就写出灌木丛生覆盖地面的状态。又如“一壑旋下如螺蛳缠”这一通俗的比喻,很形象地写磊石而成的沟壑盘旋而下的形状。而删除掉的一段文字是介绍假山建筑的过程的.使用极其通俗的市井语言,极形象地写出建筑假山的几个步骤,编者把如此通俗形象的语言删除掉又是为了哪一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