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灵帝刘宏末年,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十分厉害。中平六年(189年)八月,灵帝新死不久,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等人密谋杀宦官夺权,不料何进反为宦官张让、段珪等所杀,虎贲中郎将、袁绍的弟弟袁术带兵烧东、西宫。张让、段珪等人在混乱中挟持17岁的小皇帝少帝和7岁的陈留王(即后来的汉献帝)先逃往北宫德阳殿,在袁绍等人的进攻下,又逃往小平津(在今巩县西北)的北邙山。尚书卢植、前将军董卓等人得知后,先后率领人马赶到北邙山前迎驾。张、段等人有的被杀,有的投水而死,两个小皇帝则狼狈夜逃,先躲到一架农民的车上,天亮时被发现接入宫中。没几天,只当了五个月皇帝的刘辩就被董卓废为弘农王,而让刘协当了皇帝,实际上董卓操纵了军政大权。
这首童谣就是这样一次宫廷政变的反映。它以简短的词句,描写了当时小皇帝的狼狈情景以及君臣上下混乱不堪的局面。在这里,至高无上的皇帝,不过是权臣们追逐的一种猎物而已,他们出动千乘万骑,不过是为了把这个猎物抓到手,以实现自己的野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值得注意的一首童谣。
本文是清朝末年革命烈士林觉民写给妻子陈意映的一封绝笔信。在这封绝笔信中,作者委婉曲折地表达了自己对妻子的深情和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祖国深沉的爱。他把家庭幸福、夫妻恩爱和国家前途、人民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对妻子亲人的爱和对国家人民的爱连为一体,阐述一个深刻的道理:没有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就不会有个人的真正幸福。全文感情真切,笔调委婉动人,读后令人荡气回肠,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自“意映卿卿如晤”一开头,整封信围绕着一个有血有肉的“情”字倾诉心曲。“卿卿”一呼,落笔动情。“吾至爱汝”,“吾爱汝至”,“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这些饱含感情的倾诉,使读者心魂为之摇荡。正由于作者对妻子爱得深挚,因此在挥毫作书之际,夫妻之间那令人无限眷恋而又无法重温的往事,一时奔涌笔底。
第一件事是“四五年前某夕”与妻子的一席对话。作者对妻子说:“与使吾先死也,吾宁汝先吾而死。”读者乍听起来,这话真有些不近人情,谁都希望自己至爱的人健康长寿,也难怪他的妻子“初闻言而怒”。按时间推算,这番话应是林觉民婚后赴日本留学假期返故里时所说。他在日本比在国内更加接近反清革命中心,献身革命、为国捐躯的宏愿已经确立,只是担心一旦牺牲了,妻子忍受不了失去爱侣的悲痛。“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这份“道是无情却有情”的爱,是至爱。
第二件事是婚后蜜月生活的情景:“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花月掩映,两情依依,良辰美景人同在,诗情画意,温馨甜蜜。美丽的青春,无边的幸福,无法让他忘怀,这浓情蜜意,是至爱。
第三件事是“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复归也。”这时新婚不久,作者写信给父亲说要远赴南洋,急得老父去厦门找他,但他却早已回家。这次外出,显然有特殊任务,但不便直接告诉妻子。所以意映要他“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希望远走天涯长相随,是至爱。
第四件事是“前十余日回家”。这次作者从日本归来,身负革命重任,本拟将实情告诉妻子,又考虑到妻子有孕在身,恐不胜其悲,“故惟日日买酒呼醉”,试图减轻压抑心底的难言之苦,永诀之痛。诚如古人所叹:“举杯消愁愁更愁”,这醉中之苦仍是对妻子的至爱所致。
除了这四个生活片断,作者对妻子的至爱,还表现在对死后的想象。一个平日不信有鬼的革命者,竟希望真有鬼,好与妻子以灵相依,以哭相和;黄泉尘世,互慰相思与寂寥。而信末因感“巾短情长”难以尽意的巨大痛苦,反以“一恸”作结,可谓以一当十,言有尽而情无限。
尤为可贵的是,作为一个矢志拯救国家民族的革命者,作者在尽情倾诉夫妻之间至爱的同时,畅叙了儿女情必须服从革命事业的至理,将一己之爱扩展到普天下人之爱,表达了牺牲个人幸福,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崇高情怀,情理浑然交融,深情大义与英雄壮怀同辉,给这封信带来了政论的色彩和战斗的品格,堪为志士增色,为弱者壮胆,义无反顾地为祖国献身。
这封信是作者在革命的紧要关头写的,生与死,妻与儿,国家、民族与人民,无不牵动着他的心魄,其万千思绪,如春潮荡漾于心海,散文的形式正适宜他尽情地表达这丰富、复杂的感情。追忆往事,不需依时间先后为序,一件往事似信笔拈出,每一笔都流注着作者炽热的血液,饱含着作者对革命、人生的崇高信念。这封信不是一般所谓的情理兼见,而是以情作为贯穿的主线,理贯于情,情中见理。
在这封感人至深的信中,也可见作者挥洒自如地驾驭语言的功力。写景叙事处,精妙洗练,情景宛然在目。如对婚后生活的回忆,冬日月夜,一对爱侣临窗低语,携手庭中,在月光与疏梅交相掩映中互诉心怀。和平、宁静、温柔、幽谧的夜色,烘托着、渲染着人间醉人的幸福。这种境界,无须慷慨陈词。作者基本上采用了四言、七言句式,参差错落,娓娓动听,明净如洗的语言,极富诗的韵致。这段文字,既有一种逼真传神的形象美,又有一种清新醉人的情趣美。夫妻之间的柔情蜜意:“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只在虚实之间,既明朗又微妙,给人以不尽的遐想。信中为了表达对妻子的至爱至情,时时出现叠字,如“低低”、“切切”、“真真”、“的的”、“日日”、“依依”等,把作者对妻子无限爱恋,对人生无限眷恋的浓烈感情传达了出来。
信中在抒发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和痛斥旧中国血腥统治等方面,大气磅礴,精光四射。大抵长短句式交替运用,句意或层层递进,或回旋曲折,铿锵之声如金石掷地,又于参差错落中显示出语句大致相仿的特点,增添了文章悲壮恢宏的气度与政论雄辩的色彩,使感情的进发与理性的思辨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作者虽于抒情处再三畅言壮志,并不给人以芜杂、累赘的感觉;相反,它给人以亲切的感染、有益的陶冶。由于作者具有比较深厚的古典文学修养,能够自如地融诗文辞赋的语言节奏于笔下,又能适当地从日常口语中提炼出富有表现力的叠字,铸炼出具有个性色彩的散文语言,完满地体现出这封信的立意:为天下人谋永福。
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
此诗首二句言祭祀之穿戴。穿的是丝衣,戴的是爵弁。丝衣一般称作纯衣,《仪礼·士冠礼》:“爵弁,服纁裳、纯衣、缁带、韎韐。”郑玄注:“纯衣,丝衣也。”弁即爵弁,“其色赤而微黑”(《仪礼·士冠礼》郑玄注),与白色的丝衣配合,成为祭祀的专用服饰。《礼记·檀弓上》曰:“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缁衣。”《毛诗序》可能就是根据这两句诗而断定此篇与祭祀有关。“俅俅”毛传训为“恭顺貌”,而《说文解字》曰:“俅,冠饰貌。”《尔雅》亦曰:“俅俅,服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云:“上文紑为衣貌,则俅俅宜从《尔雅》、《说文》训为冠服貌矣。”马瑞辰的意思是首句的“紑”既为丝衣的修饰语,则二句的“俅俅”与之相应当为弁的修饰语,故训为冠饰貌,而不训恭顺貌。
三、四句言祭祀之准备。“自堂徂基”点明祭祀场所。“基”通“畿”,指庙门内。这个地方又称作“祊”(崩)。《礼记·礼器》:“设祭于堂,为祊乎外。”郑玄注:“祊祭,明日之绎祭也。谓之祊者,于庙门之旁,因名焉。”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这是正祭与绎祭区别之所在。《毛诗序》或许就是据此推断此篇是“绎”。羊、牛是用作祭祀的牺牲。
五、六句言祭祀之器具。鼎是古代的炊具,又是祭祀时盛熟牲的器具。此处无疑用作后者。鼐和鼒其实也是鼎,只是大小不同。鼐最大,用以盛牛,《说文解字》:“鼐,鼎之绝大者。”段玉裁注:“绝大谓函牛之鼎也。”鼎次之,用以盛羊,鼒最小,用以盛豕。陈奂《诗毛氏传疏》曰:“上句‘堂’‘基’‘羊’‘牛’以内外小大作俪耦,至本句变文。”也就是说,由上句的从小及大,变为此句的从大及小。“兕觥”又称爵,《诗毛氏传疏》:“兕觥为献酬宾客之爵,绎祭行旅酬(祭礼完毕后众人聚在一起宴饮称为‘旅酬’),故设兕觥焉。”
最后三句言祭后宴饮,也就是“旅酬”。这里突出的是宴饮时的气氛,不吵不闹,合乎礼仪。《小雅·桑扈》最后一章:“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通‘匪’)交(儌)匪敖,万福来求(聚)。”与这三句正可互相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