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公是个成功的政治家,文治武功都很有一套,在纷争多变的国际争斗中,郑庄公通谋略,精权变,善外交,将郑国经营的显赫一时。追求强势人生,郑庄公的一生无疑是强势的,因此他成了春秋霸主。同时他又是知礼的,因此他重用高渠弥,最终导致了郑国国势由盛转衰,令人唏嘘。不管如何,强势人生的观念值得推崇,活一天就要进取一天。
春秋时期,与郑国毗邻的地区有个中原之中的小国,叫做许国。许国是被周朝分封的姜姓诸侯国之一,属于五等诸侯男爵。相传许国与齐国共一个祖先,都是上古尧舜时期的四岳伯夷之后,许国的始祖为许文叔。
平王东迁,许国也是坚定的拥立者之一,因而东周初年,甫侯申伯为王贤相,齐、许列为诸侯,霸于中国。然而,好景不长。自东周迁都以来,王室势颓,恃强凌弱,巧取豪夺成了国与国之间的家常便饭,诸侯连周王室都不放在眼里,更遑论其座下的犬马小国。
由于许国地处中原要冲,四周虎狼环伺,豪强林立,作为一个弱小国家,只好依附列强,夹缝求生,比如齐强时附齐,楚盛时附楚,晋来时归晋。但是即便如此,北方的郑国仍然对许国虎视眈眈。
郑国的国君名叫寤生,寤生又号郑庄公,郑庄公乃是著名的春秋一小霸。同时郑庄公也可谓春秋时期最老谋深算的野心家。东周初年,他便借周平王东迁之机,一度相继灭掉对他有恩的虢国和桧国,接下来郑国把自己的战略打击目标定为许国,弱小的许国,很快就沦落成为郑国欲与吞食的一块肥肉。
这篇古文记载的正是郑庄公攻克许都之后,对留守许地的臣子所作的两次训戒,这篇训戒在历史上非常有名。由这段戒饬之词实在是不难看出,郑庄公其人之精明能干,以及他为政的深谋远虑。
历史上历来对郑庄公的评价莫衷一是,不过后来的许多正人君子们读到这一段历史,无不认为:“郑庄公在这件事情上是有礼数的。而遵行礼制,不仅有利于治理国家,巩固社稷,更有利于子孙后代。许国不守法度就讨伐它,伏罪之后就饶恕它,度量自己的德行去处理问题,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为人处事,尽可能的不连累后人,可以说是知礼了。”
文中第一段具言说书定例,须提前十日下定,常不得空,为下文进步突出柳氏“行情”预作铺垫;第二段详叙作者耳闻目见柳氏说书之情景,是画龙点睛之笔,作者只拣“其说景阳冈武松打虎白文”一例集中刻画;第三段乃概述柳氏一般的行艺风度,即讲态,绝非做买卖似地只图了事,而是以一种严肃自重的态度对待说书,注意听说双方的思想情感的交流及艺术效果。文章记人记事传神感人,比喻生动形象,语言活泼简洁。
此文有三善。第一是剪裁得当,计一当十。全篇不到三百字,却有声有色,不觉其短。作者将概略勾勒与具体描画相结合,虚实相间,遂臻墨妙。一段具言说书定例,须提前十日下定,常不得空,为下文进步突出柳氏“行情”(身价)预作铺垫,必不可少。二段详叙作者耳闻目见柳氏说书之情景,是画龙点睛之笔。作者在千头万绪中,只拣“其说景阳冈武松打虎白文”一例集中刻画。有简括交代,言其“与本传(指《水浒》)大异”,可见有艺术加工与再创造,“微入毫发”与“找截干净”似是难以得兼的,柳氏却能使之并存双美,可见其得心应口。有具体描绘,说到柳氏善于渲染故事情节,能引人入胜,便举其说武松到店沽酒,见店中无人,大声一吼,竟使空缸空罐瓮瓮作响,这的确是从细枝求节上将书中角色讲活了。这里不仅使人觉说书人“细微至此”,而且觉得作者文笔亦“细微至此”。这一笔遂使全篇生辉。三段乃概述柳氏一般的行艺风度,即讲态,绝非做买卖似地只图了事,而是以一种严肃自重的态度对待说书,注意听说双方的思想情感的交流及艺术效果。或“辄不言”,或“款款言之”,均有理有节,这就突出了一个艺术家(非说书匠)的品格。由于叙写的详略、轻重、虚实处理得当,增加了文字的分量与效果。
其次是下字考究,铸语洗练。仿此文中的话说,则又口角波俏,行文流利。要写有个性的人,须有个性化的文字,方为上乘。作者深知个中三昧。此文写说书高手,语言也力求话泼生动,绘声绘色。文中多用短句,尤其口字结构的短句,又适当注意短长相间,读来上口悦耳,于无形中为其人传神写照,作用不小。如第二段全部文字,与第三段的“每至丙夜,拭桌剪灯,素瓷静递,款款言之,其疾徐轻重,吞吐抑扬,入情入理,入筋入骨,摘世上说书之耳,而使之谛听,不怕其齰舌死也”数句,既整饬又流走,也可说是“疾徐轻重,吞吐抑扬,入情入理,人筋人骨”,饶有音乐美。此外,文中的“微入毫发”、“找截干净”、“闲中著色”、“口角波俏”等语,同时均为夫子自道,现身说法。
第三即闲中着色,陪衬绝妙。其文主旨本在赞美柳敬亭的艺术风采与魅力,却不讳言其‘貌奇丑”,而且从头到尾,对此大加渲染,直呼“柳麻子”,形容他“黧黑,满面疤癗,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与此同时,却又拉上个风流妍美的歌妓王月生与之并提,说“南京一时有两行情人,王月生、柳麻子是也”,又说“其口角波俏,眼目流利,衣服恬静,直与王月生同其婉娈,故其行情正等”。这样写不仅相映成趣,而且有衬托妙用。那歌妓色艺双全,被人捧红,不足奇;而柳麻子虽丑,却以其技艺生色,同样受人爱重,才可称奇。人们不呼其名,而呼“柳麻子”,反觉亲切,居然昵称。这一陪衬,使得此文更为摇曳多姿。
众所周知,法国文豪雨果的巨著《巴黎圣母院》,将奇丑与内美(善)集于钟楼看守人卡西莫多一身,且与单纯美丽的吉卜赛姑娘艾丝美拉达相映村,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文学史上引为美谈。这种手法,与张岱的这篇小品文有不谋而合之处,而后者在时间上则又遥遥领先了。
这首诗,叙离别而全无依依不舍的离愁别怨,写得慷慨激昂,议论滔滔,形象丰满,别具一格。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下笔挺拔刚健,调子高昂,一扫送别诗的老套,生动地勾勒出主人公性格的坚强刚毅,真有一种“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的气势,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彩笔浓墨描画出大丈夫的壮伟形象。威武潇洒,胸怀开阔,风度不凡,气宇轩昂,仿佛是壮士奔赴战场前的杖剑壮别,充满着豪情。
颈联运用成语,描述大丈夫的人生观。“蝮蛇螫手,壮士解腕”,本意是说,毒蛇咬手后,为了不让蛇毒攻心而致死,壮士不惜把自己的手腕斩断,以去患除毒,保全生命。作者在这里形象地体现出壮士为了事业的胜利和理想的实现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颈联如此拓开,有力地烘托出尾联揭示的中心思想。“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尾联两句,总束前文,点明壮士怀抱强烈的建功立业的志向,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解腕”。那么,眼前的离别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算一回事了,根本不值得叹息。
此诗以议论为诗,由于诗中的议论充满感情色彩,“带情韵以行”,所以写得生动、鲜明、激昂、雄奇,给人以壮美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