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
上片描绘侍妓或歌妓的小脚步态。“审美理想渗透于审美感受之中,主宰着一定民族、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审美趣味、风尚和趋向。。”苏轼写作该词所带的审美倾向也不例外。“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特写侍妓或歌妓轻飘的步姿。莲上“承步”,“罗袜凌波”,如洛水女神飘在水面上。中国古代爱恋民歌就是承袭这种小脚美的审美观来吟咏“莲承步”,“罗袜凌波”的。“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特写轻飘的舞姿。正因为脚小舞起来就显得轻盈多了。飞舞起来如“回风”一般,且不留下脚印。对于这种迅疾轻盈的舞姿,苏轼是带着赞美的态度来评判的。
下片描叙侍妓或歌妓的小脚的痛苦与慰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描写侍妓或歌妓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即是暗暗地想换穿宫廷贵夫人鞋,合适是合适,但不能并立站起来,走路更困难。宋代这种残忍的缠足审美观,使很多妇女痛苦一生,苏轼毫不回避地披露了这种痛苦与困难。“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纤妙是指人们以习惯的审美观为准绳,脚是缠得越小越“纤妙”。“说应难”,意思是用语言难以表达。“须从掌上看”,反映了苏轼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是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与审美上的局限性。
该词是苏轼站在欣赏的角度和批判的立场上,通过写侍妓、歌妓,披露缠足给妇女带来痛苦,对北宋社会这一陋习表示不满。该词有些庸俗,近乎游戏文字,不完全是 “恶谑、恶趣”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