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服》这首诗描写了少年诗人起兵抗清的壮志和决心。诗题“鱼服”即用典意,以喻明亡之后明王室贵人微服逃难,受人欺侮,处境艰危。
诗的首联写诗人随陈子龙起兵抗清的豪情壮志;颔联描写了抗清的军旅生活;颈联诗人用祖逖之典故来激励自己;尾联诗人以申包胥自况,表明其不复明室不甘休的坚定决心。全诗语言华美,气势昂扬,洋溢着一个少年英雄的爱国思想与文学才气。
首联是说诗人自己投笔从戎,随陈子龙起兵太湖,誓师灭清。东汉班超曾因出使西域有功,汉明帝任他为西域都护,封定远侯。诗人在此借指陈子龙。“月支”诗中喻清朝,此用其事以明登坛拜将,誓扫顽敌之志。
颔联是说宝剑锋利,不怕清朝势力强大甲衣氏便,正宜秋天夜战。“胡霜重”,是承上句“月支”而言,明谓西北霜重,实指清朝势力强大。“汉月”,表明了诗人复明的意念,清朝的势力虽然统治了中国,但照耀大地的依然是那一轮汉家之月。
颈联上句是说诗人自己要效学晋代祖逖,矢志灭清;下句是说清军亡明,明王室流亡,处境艰危,触目惊心,自己未尽同舟共济之义,心中抱愧。“鸡鸣”、“击楫”之事,见《晋书祖逖传》。诗人引用此典,足现复明之志。
尾联,诗人表示要终身在民间从事活动,灭清复明。“湖海”,是与朝廷相对而言的,喻指民间。“茫茫恨”,说明诗人无限的亡国之恨。末句诗人以申包胥自况,表明其不复明室不甘休的报仇之志。
夏完淳的诗歌创作,曾受陈子龙复古的影响,所作有摹拟之句,文字倾于虚华,但十四岁从军以后,诗中就出现了浓烈的战斗生活的气息,表现出悲壮激越的风格。《鱼服》一诗可算代表之作。此诗虽仅四联八句,但用典达六处之多,且典典贴切诗意,年氏诗人灭清复明之志,反复申述,层层得以展示,真可谓“一篇之中三致志也”。同时,从诗中又可看到诗人那过人的才华和深厚的文学修养。王弘撰《夏孝子传》称其“博极群书,为文千言立就,如风发泉涌,谈军国事,凿凿奇中”,当为确论。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这是一首唯美的诗歌,通篇采用白描手法,通过对樵夫打柴以及下山回家情景的生动描写,营造了明净、清幽的意境,成功地刻画了樵夫的形象,寄托了诗人对“樵夫式”的自由生活的向往。诗歌情景交融、诗意浓厚、独具匠心,具有意境美、人物美、生活美的特点,有极高的审美价值。
意境美: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诗歌的意境清、静、美。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远处,早晨的山林,干净清爽,幽深宁静,白雾升腾弥漫,雪白明丽,与苍翠的山林辉映成趣。鸟鸣声声,打破了山林的沉寂,使原本清净的山林,显得更加清幽。近处,樵夫挑着柴禾,挑着翩翩起舞的蝴蝶而归。远景近景,色调分明,布局巧妙;静景动景,搭配和谐,烘托有致,仿若一幅淡雅的水墨山水画。这幅美丽的画卷,情景交融,美化了樵夫劳动生活的场景,使樵夫艰辛的劳动富有诗情画意,令人神往。
人物美:诗人理想的艺术形象
山林茂密,雾霭升腾,樵夫在雾霭中拾柴的身影若隐若现,那一低头、一弯腰、一伸手的动作是那么的舒展,那么的惬意。他哪里是在拾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仙在云中漫步。樵夫是山林受欢迎的常客。他勤劳善良,山林中的鸟雀喜欢他,和他嬉戏,与他唱和;山林中的蝴蝶亲近他,成了他的朋友,愿意和他一起回家。朴实厚道的樵夫,安贫乐道,无欲无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活回报了他美丽“蝴蝶”。巧妙的景物描写与人物刻画,使诗歌的意境美与人物的心灵互相映衬,突出了樵夫形象的深刻内涵。樵夫是一个被美化的艺术形象,是诗人理想人生的寄托。诗歌中的樵夫自由自在,无欲无求,乐观旷达,是诗人现实生活中久违的人,也是诗人苦苦寻觅的人。
生活美:追求随心如愿的自我
诗歌中描绘的樵夫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樵夫早出晚归,一边拾柴,一边欣赏山林中的美景,还有鸟雀、蝴蝶、野花陪伴,不孤独,也不寂寞,饿了饮山泉,吃山果,累了听鸟雀唱歌。打柴回家,换取自己生活之需。生活自由、快活,没有劳心之累,没有欲望之困,也没有尘世的喧嚷。生活中有鲜花,有蝴蝶,有美好的风景,追求的是平淡、真实、随心如愿的自我。这样的生活,在尘世中是无法找到的,当然也是闺阁生活无法比拟的。作者描写樵夫的美好生活,托物言志,点出自己心中理想生活的方式,表达对自由、理想生活的向往。
诗歌含蓄、优美,虽言志,却蕴藉深远,不显山露水,以巧妙的构思、高超的手法、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幅浓淡相宜、幽旷深远的山居图。使人沉醉其间,不由对山林自然之趣产生向往之情,从而令读者获得情感的体悟,审美的享受,生活的启迪。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