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与韩荆州书》是他初见韩时的一封自荐书。文章开头借用天下谈士的话--“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赞美韩朝宗谦恭下士,识拔人才。接着毛遂自荐,介绍自己的经历、才能和气节。文章表现了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以及他不卑不亢,“平交王侯”的性格。文章写得气势雄壮,广为传诵。
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在创作上颇具个性。他在漫游荆州时,听说荆州长史韩朝宗喜欢推荐有才之士,便写了这封求荐的信。对于古人而言,尽管这样做也是正常的,但也总是有求于别人的事情。文气大体上总是以谦抑为好,就是说自己的优点,也应含蓄一点。然而李白这篇求荐书,却完全将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毫无掩饰地讲述自己的才华。把一篇求荐文章,写得文气纵横恣肆,气概凌云。这同样反映了李白纯真无邪的诗人气质,决不因求人而有半点委琐的私意、屈懦的鄙态。这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足以用世,而其用世之志,则在于忠义奋发、以报君国。故求韩荐己,同样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而想象韩如能荐己,同样是出于这一片公心。两片公心的相识,两位贤士的相与,这中间自然不必要有任何世俗的表现。这样,就将这封信写得极其光明磊落,内心无私,文风自然就能尽情地抒发。为此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原本是世俗交际的文字,却犹如他的诗一样,充分表现出他的个性。这里面所具有的,正是“天生我才必有用”那样的自信。
《与韩荆州书》在写作艺术方面的特点是顿挫跌宕,起伏照应。由古及今,以古人喻韩朝宗达三四次之多。渐次道来,而意在言外,发人深思。一些佳句流传至今,如“龙蟠凤逸”、“颖脱而出”、“扬眉吐气”等。典故使用也恰当得体,起到了激发韩朝宗的作用。
李凭是梨园弟子,因善弹箜篌,名噪一时。“天子一日一回见,王侯将相立马迎”,身价之高,似乎远远超过盛唐时期的著名歌手李龟年。他的精湛技艺,受到诗人们的热情赞赏。李贺此篇想象丰富,设色瑰丽,艺术感染力很强。清人方扶南把它与白居易的《琵琶行》、韩愈的《听颖师弹琴》相提并论,推许为“摹写声音至文”。
此诗运用一连串出人意表的比喻,传神地再现了乐工李凭创造的诗意浓郁的音乐境界,生动地记录下李凭弹奏箜篌的高超技艺,也表现了作者对乐曲有深刻理解,具备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全诗语言峭丽,构思新奇,独辟蹊径,对乐曲本身,仅用两句略加描摹,而将大量笔墨用来渲染乐曲惊天地、泣鬼神的动人效果,大量的联想、想象和神话传说,使作品充满浪漫主义气息。
诗的起句开门见山,“吴丝蜀桐”写箜篌构造精良,借以衬托演奏者技艺的高超,写物亦即写人,收到一箭双雕的功效。“高秋”一语,除了表明时间是九月深秋,还含有“秋高气爽”的意思,与“深秋”、“暮秋”之类相比,更富含蕴。二、三两句写乐声。诗人故意避开无形无色、难以捉摸的主体(箜篌声),从客体(“空山凝云”之类)落笔,以实写虚,亦真亦幻,极富表现力。
优美悦耳的弦歌声一经传出,空旷山野上的浮云便颓然为之凝滞,仿佛在俯首谛听;善于鼓瑟的湘娥与素女,也被这乐声触动了愁怀,潸然泪下。“空山”句移情于物,把云写成具有人的听觉功能和思想感情,似乎比“天若有情天亦老”(《金铜仙人辞汉歌》)更进一层。它和下面的“江娥”句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极力烘托箜篌声神奇美妙,具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魅力。
第四句“李凭中国弹箜篌”,用“赋”笔点出演奏者的名姓,并且交代了演奏的地点。前四句,诗人故意突破按顺序交待人物、时间、地点的一般写法,另作精心安排,先写琴,写声,然后写人,时间和地点一前一后,穿插其中。这样,突出了乐声,有着先声夺人的艺术力量。
五、六两句正面写乐声,而又各具特色。“昆山”句是以声写声,着重表现乐声的起伏多变;“芙蓉”句则是以形写声,刻意渲染乐声的优美动听。“昆山玉碎凤凰叫”,那箜篌,时而众弦齐鸣,嘈嘈杂杂,仿佛玉碎山崩,令人不遑分辨;时而又一弦独响,宛如凤凰鸣叫,声振林木,响遏行云。
“芙蓉泣露香兰笑”,构思奇特。琴声时而像芙蓉在露水中饮泣,时而像香兰开怀欢笑。它们都是美的化身。诗人用“芙蓉泣露”摹写琴声的悲抑,而以“香兰笑”显示琴声的欢快,不仅可以耳闻,而且可以目睹。这种表现方法,真有形神兼备之妙。
从第七句起到篇终,都是写音响效果。先写近处,长安十二道城门前的冷气寒光,全被箜篌声所消融。其实,冷气寒光是无法消融的,因为李凭箜篌弹得特别好,人们陶醉在他那美妙的弦歌声中,以致连深秋时节的风寒露冷也感觉不到了。虽然用语浪漫夸张,表达的却是一种真情实感。“紫皇”是双关语,兼指天帝和当时的皇帝。诗人不用“君王”而用“紫皇”,不单是遣词造句上追求新奇,而且是一种巧妙的过渡手法,承上启下,比较自然地把诗歌的意境由人寰扩大到仙府。
以下六句,诗人凭借想象的翅膀,飞向天庭,飞上神山,把读者带进更为辽阔深广、神奇瑰丽的境界。“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声音高上天际,冲破了天空,让秋雨倾泻。这种想象是何等大胆超奇,出人意料,而又感人肺腑。一个“逗”字,把音乐的强大魅力和上述奇瑰的景象紧紧联系起来了。而且,石破天惊、秋雨霶霈的景象,也可视作音乐形象的示现。
第五联,诗人又从天庭描写到神山。那美妙绝伦的乐声传入神山,教令神妪也为之感动不已;乐声感物至深,致使“老鱼跳波瘦蛟舞”。诗人用“老”和“瘦”这两个似平干枯的字眼修饰鱼龙,却有着完全相反的艺术效果,使音乐形象更加丰满。老鱼和瘦蛟本来羸弱乏力,行动艰难,竟然伴随着音乐的旋律腾跃起舞,这种出奇不意的形象描写,使那无形美妙的箜篌声浮雕般地呈现在读者的眼前了。
以上八句以形写声,摄取的多是运动着的物象,它们联翩而至,新奇瑰丽,令人目不暇接。结末两句改用静物,作进一步烘托:成天伐桂、劳累不堪的吴刚倚着桂树,久久地立在那儿,竟忘了睡眠;玉兔蹲伏一旁,任凭深夜的露水不停地洒落在身上,把毛衣浸湿,也不肯离去。这些饱含思想感情的优美形象,深深印在读者心中,就像皎洁的月亮投影于水,显得幽深渺远,逗人情思,发人联想。
诗的最大特点是想象奇特,形象鲜明,充满浪漫主义色彩。诗人致力于把自己对于箜篌声的抽象感觉、感情与思想借助联想转化成具体的物象,使之可见可感。诗歌没有对李凭的技艺作直接的评判,也没有直接描述诗人的自我感受,有的只是对于乐声及其效果的摹绘。然而纵观全篇,又无处不寄托着诗人的情思,曲折而又明朗地表达了他对乐曲的感受和评价。这就使外在的物象和内在的情思融为一体,构成可以悦目赏心的艺术境界。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