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赞叹王倚对作者的热忱招待,因诗中表现出发自内心的真情而感人至深。
王倚跟杜甫在此之前并无深交,家境自不富裕,见杜甫来访,颜色很不好,问知是打了三个来月的摆子,身体很瘦弱,十分同情,便打发人去赊购好米,又叫妻子亲自做菜备饭,割鲜沽酒,特产俱呈,竭尽全力,盛情款待,这令深谙“人生冷暖、世态炎凉”的杜甫大为感动,不觉手脚轻旋,沉疴为之顿起。对王倚古道热肠的盛情赞叹,就是对末世薄俗的鄙薄,懂得了这一点,就不觉诗人对一饭之德未免感激过分、对王生未免称许过当了。
全诗诗句平易,可知王倚并不是诗流。
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该诗只有短短的四句,从内容到语言都似乎没有什么深奥、奇警的地方,只不过是把“山高地深,时节绝晚” 、“与平地聚落不同”的景物节候,做了一番纪述和描写。但细读之,就会发现这首平淡自然的小诗,却写得意境深邃,富于情趣。
诗的开首“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两句,是写诗人登山时已届孟夏,正属大地春归,芳菲落尽的时候了。但不期在高山古寺之中,又遇上了意想不到的春景——片始盛的桃花。从紧跟后面的“长恨春归无觅处”一句可以得知,诗人在登临之前,就曾为春光的匆匆不驻而遗憾,而恼怒,而失望。因此当这始所未料的一片春景冲入眼帘时,该是使人感到多么的惊异和欣喜。诗中第一句的“芳菲尽”,与第二句的“始盛开” ,是在对比中遥相呼应的。它们字面上是纪事写景,实际上也是在写感情和思绪上的跳跃——由一种愁绪满怀的叹逝之情,突变到惊异、欣喜,以至心花怒放。而且在首句开头,诗人着意用了“人间” 二字,这意味着这一奇遇、这一胜景,给诗人带来一种特殊的感受,即仿佛从人间的现实世界,突然步入到一个什么仙境,置身于非人间的另一世界。
正是在这一感受的触发下,诗人想象的翅膀飞腾起来了。“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诗人想到,自己曾因为惜春、恋春,以至遗憾春去的无情,但谁知却是错怪了春,原来春并未归去,只不过像小孩子跟人捉迷藏一样,偷偷地躲到这块地方来罢了。
这首诗中,既用桃花代替抽象的春光,把春光写得具体可感,形象美丽;而且还把春光拟人化,把春光写得仿佛真是有脚似的,可以转来躲去。不,岂只是有脚而已,看它简直还具有顽皮惹人的性格呢。在这首短诗中,自然界的春光被描写得是如此的生动具体,天真可爱,活灵活现,如果没有对春的无限留恋、热爱,没有诗人的一片童心,是写不出来的。这首小诗的佳处,正在立意新颖,构思灵巧,而戏语雅趣,又复启人神思,惹人喜爱,可谓唐人绝句小诗中的又一珍品。
诗人写这首小诗时,是在江州司马的任上。唐贞元年间进士出身的白居易,曾授秘书省校书郎,再官至左拾遗,可谓春风得意。谁知几年京官生涯中,因其直谏不讳,冒犯了权贵,受朝廷排斥,被贬为江州司马。身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在琵琶行一诗中,曾面对琵琶女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沧桑感慨。这种沧桑的感慨,也许自然地融入这首小诗的意境,使《大林寺桃花》纪游诗,蒙上了逆旅沧桑的隐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