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因为三国时是东吴的江防边塞,故历代诗人多有题咏,刘禹锡《西塞山怀古》,即是千古盛传的名作。韦庄行至西塞山下,前望江水,仰观阙塞,历史往事和前贤佳句勾起丰富的联想。诗作首联侧重写俯视所见近景;颔联转写仰望所见远景;颈联描写西塞山的特产,为其自然美景增添浓郁的生活情趣;尾联表达出于此结茅归隐的心愿。此诗用语自然巧妙,细微精炼。
首联两句,一写水,一写山。“水似蓝”,表明其地水深莫测,江右西塞山势的峻峭,以及山间葱茏草色的映衬,使得江水的颜色蔚蓝。此句虽写水,而山亦映带其中。次句写山势险峻,用“乱云如絮”描绘,云层如轻漂的花絮,在山间起伏缠绕,非山势高峻难得有此景象。这起伏的乱云弥漫江上,缠绕山间,使山势与水面通过乱云的衔接,而产生一种奇妙的效果。故此句虽落笔在山,而水亦映带其中。试想,置身于蔚蓝平静的江面与陡峭如削的山势比照之下,加以缈茫起伏的云絮飘飘,这个环境给诗人的感受,一定是对比强烈又结合奇妙的一种艺术境界。
颔联一瞻前程,湓城北的庐山依稀可见,渐见影像;一顾来路,云梦之南的天际,片月斜挂,渐远渐斜。“渐映”恰当地呈现出当时舟行的渐见过程,“斜生”也巧妙地点出时间的推移、位差的变化。
颈联由前幅的实景勾勒转入虚笔飞动,与前面身临奇妙环境的感受作呼应,为末尾所发归焉之志作铺垫。蕨本多年生植物,嫩时茎叶可食,其色紫,故名紫蕨,采食的时间在仲春时节。柑成熟时色黄,采摘期在秋冬之际。仲春所烹食的紫蕨与秋冬之际摘柑不可同日而语;烹蕨的晓烟和带露的黄柑亦与诗人黄昏舟行的时间相背。在此诗人通过适当的联想,把此地异时生长成熟的植物作艺术的归纳,把西塞山一带的优美图画描绘得更富有艺术魅力和生活情趣。刘禹锡《西塞山怀古》以“故垒萧萧芦荻秋”终结,尽管充满对“四海为家日”的欣慰和六朝衰亡的感喟,读来总有几分凄凉萧瑟。韦庄对西塞山的一景一物,却洋溢出深切的爱恋,他无意于为芦荻秋风伤叹,而把芦花视为宁静恬适生活的伴侣,期望着有朝一日独棹扁舟而来,依傍芦荻结庵而居,领略西塞山的优美山水景物,观“他年”“终傍”之辞,其志可知。
就全诗看,尽管前两联以暗示行迹的方式对西塞山的奇特地势环境作了描写,但若无第三联以羡慕的心情对此地烹紫蕨、摘黄柑的虚笔赞美,不仅诗的尾联难以引出,并且全诗亦显得平泛平淡,难以因巧见意。第三联的安排,不仅为全诗的画面增添了生气与活力,而且由实入虚而归为遣志发情,更显得自然巧妙。至于作者在遣词造语上的细微精炼,在达意的准确和追求七律诗成熟的技巧上,造诣深厚。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