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小雅·菀柳》是一首揭露王者暴虐无常,诸侯皆不敢朝见的诗。全诗共分三章,每章六句。
第一章开头以“无菀者柳,不尚息焉”这个略显突兀的比拟句传达诗人强烈的愤懑之情,同时也让读者产生追究缘由的欲望:为什么茂密繁盛的柳树下,诗人却劝戒人们不要去憩息呢?诗人言在此而意在彼,接下来的两句述说缘由:“上帝甚蹈,无自昵焉。”意思是:大王虽然如同大树,可以乘凉,可是他暴虐无常,不可亲近,否则自招祸殃。“俾予靖之,后予极焉。”意思是:当初大王请我一起谋国事,如今莫名其妙受责罚。这是诗人现身说法,把与暴君共事的种种险恶表述无遗。整章诗或比拟,或劝戒,或直白,但都以“焉”字结句,呼告语气中传递着诗人的无限感慨和怨恨。
第二章诗意与第一章相似,在反覆咏叹中进一步强化了诗人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诗人不可遏制的怨怒之气喷薄而出,却又不是尽情宣泄而后快,比拟中无双关,呼告中无托讽,虽是直言却用曲笔,以弦外之音感动读者,使议论中多了一点诗味。
第三章在前两章感情积蓄的基础上,由劝戒性的诉说转向声泪俱下的控诉,整章一气呵成,“无鸟高飞,亦傅于天”,意谓:再高飞的鸟也以天为依附。“彼人之心,于何其臻?”意谓:为什么难以预测彼人之心可能到达的极限呢?“曷予靖之,居以凶矜?”意谓:为什么当初用我谋国事,现在又让我遭凶恶?诗中鸟儿高飞是平和的比拟,逆向的起兴。从平淡中切入,渐入情境,最后以反诘句“曷予靖之,居以凶矜”作结,单刀直入,让人眼前凸现出一位正在质问“甚蹈”的“上帝”的受难诗人形象,诗人怀才不遇的悲愤、疾恶如仇的性情和命途多舛的遭遇都化作这句“诗眼”,给读者以震撼心魄的力量。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诗一开篇以杜鹃啼血的典故,实写久不量移的悲苦。“子规”就是杜鹃,又称之为“杜魄”,相传为古蜀帝杜宇所变,日夜悲啼,叫声似“不得归去”,直叫得眼睛出血,是历来诗文中悲苦的象征。武元衡《送柳侍御裴起居》诗说:“望乡台上秦人去,学射山中杜魄哀。”诗人取白居易“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的诗意开篇,一个“倦”字点明悲苦之久,“不意”的喜悦可想而知。诗人闻“乡禽”黄鹂的叫声而思念故乡,展开想象的翅膀飞越时空关隘,以优美的语言、眷恋的情怀,向读者描绘了一幅鲜活有趣、令人向往的故园乡土风情画。故园长安既是诗人的出生、成长之地,也是诗人建功立业、实现平生抱负的希望所在。在迭经变故、风雨如晦的日子里,诗人无时无刻不在渴望朝廷恩赦,祈盼擢用,于是,家乡变成了作者魂牵梦绕的精神寄托。由此,诗人不惜浓墨重彩,礼赞了日思夜想的家乡,如痴者之喃,梦者之呓,亦真亦幻,如歌如画。春天的故园,春意盎然、生机勃勃。故乡土地平阔,产出丰富,人情醇厚,生活恬愉,连鸟儿在曾经显出卓著功绩的昆明湖、细柳营上空自由自在地飞翔。现实是严酷无情的,复出的机会日益渺茫,使作者心灰意冷,徒生伤悲。诗句着力刻画故乡风物,字里行间既蕴涵着往日“翻日迥度昆明飞,凌风斜看细柳翥”的惬意和欢愉,又弥漫着“我今误落千万山,身同伧人不思还”的悲苦和忧伤。结尾以拟人的手法,借问黄鹂“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心生忆桑梓”,嘱咐黄鹂速归,将作者戚苦、郁闷、无助、不平而又不甘放弃的情绪宣泄得淋漓尽致。
此诗创作于诗人离开永州的前一年。作品显示,作者对现实既失意迷惘,同时对复出抱有强烈的追求和幻想,一颗赤子之心始终在逆境中顽强地跳动。所以语言未失活泼,风格依然俊朗,在意境上有喜有悲,大起大落。全诗以黄鹂一脉贯通,寓意高远,气韵流畅,开合自如,大气泱泱,读后令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扼腕生情,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