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这首诗的诗题很具吸引力——“暴富”。要理解“暴富”二字和这首诗,就必须从另一首诗说起,这就是唐代诗人孟郊的《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
正如孟郊《秋夕贫居述怀》里“卧冷无远梦,听秋酸别情。高枝低枝风,千叶万叶声”描绘的那样,孟郊是中唐时期一位有名的“苦吟”诗人,并且与中唐的另一位诗人卢仝过从甚密。他在其《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里写到:“贫孟忽不贫,请问孟何如。卢仝归洛船,崔嵬但载书。······书船平安归,喜报乡里阊。我愿拾遗柴,巢经于空虚。”将人生的贫富脱离简单的物质标准,而以拥有万卷诗书作为无限的精神财富,所谓“贫孟忽不贫”指的正是这样一种境界。而王禹偁的《暴富送孙何入史馆》的写作灵感正是直接取材于该诗,正是按照这种以书籍所代表的精神财富为衡量标准,王禹偁将即将进入史馆供职的孙何戏称为“暴富”一族。
开首的“孟郊尝贫苦,忽吟不贫句。为喜玉川子,书船归洛浦。”正是直接点明了“暴富”所化用的孟郊《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一诗,玉川子即卢仝。孙何也是个爱书之人,进入史馆供职,虽然只是个闲职,并没有多大的权力,但对于他来说,史馆的职位就意味着可以阅览到皇家珍藏的各类书籍,可以见到许多难得一见的珍本,对于“所乐在稽古”的孙何而言,这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因而称之为“暴富”,除了朋友之间开玩笑之外,也真切地道出了读书人对于精神财富的渴望与珍视。
孙何“淳化三年举进士,开封府、礼部俱首荐,及第,又得甲科。”(见《宋史》)宋代进士及第之后便授予官职,因而他很快便被召入直史馆,并且赐绯衣以示恩宠。但是对于“嗜古”的读书人来说,而进入史馆之后,便能够在皇家图书馆中一睹这些上古典籍的真颜,这才是非常荣耀的事情。能够一夜之间‘饫身入三馆,烂目阅四库”,这才是“暴富”之人的享受。
孙何自幼读书勤勉,天资聪颖,王禹偁和孙何关系甚好,因而彼此之间可以用这种玩笑彼此戏谑,但作为身经官场的前辈,对于刚刚步人仕途的晚辈仍然不忘告诫他“暴富亦须防,文高被人妒”,也在玩笑之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王禹偁的一片爱才之心。
第一首,先以“万里江天”写大景、远景,后以“一村烟树”写小景、近景,大、小、远、近结合,又以“杳霭”“微茫”表现其烟雨迷蒙、云树苍茫的景象。仅用十二字,“米家山水”的气象、神韵已和盘托出。
三、四句倒装,既是表现对此画的观感,又是对此画艺术魅力的赞扬。因为所画者乃“茫湘奇观”,所以细观此画,恍如身在茫湘”;因为画里有水面无船,所以说“我”恍然之间已经身在茫湘,如果纵一叶扁舟“听雨”,该多好!可是呢,别的什么已应有尽有,就“只欠”一只小船。“只欠孤篷听雨”一句当然不是说没画孤篷是个缺点,而是用跳脱的诗句赞颂此画有“移情”魅力;又顺便补出一个“雨” 字,为前面的“香霭”“迷茫”点睛。
第二首一二句“淡淡晓山横雾,茫茫远水平沙”,进一步为“万里江天杳霭,一村烟树微茫”补景。这么一补,江、天、树、村以及晓山、远水、平沙等,都迷蒙于云雾烟雨之间,因云雾烟雨的变化面“变态万层”,顿成奇观”。
诗人面对“茫湘奇观”,萌生了弃官归隐,徜徉于“茫湘奇观”之间的意念,写出了后两句:“安得绿蓑青笠,往来泛宅浮家。”张志和的《渔歌子》,又有“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之句。很明显,尤袤题画诗结尾两句中的“泛宅浮家”和“往来”“绿蓑”“青笠”,都取自张志和的言论和诗句,其借题发挥之意是十分明显的。就是说,他厌倦仕途,想学张志和做烟波钓徒了;然而弃官归隐,又有许多实际困难,两句诗以“安得”领起,表现了难言的苦衷。题画诗,也以“诗中有我”为高格。既展现《茫湘奇观图》的气象神韵,又自抒怀抱,二者妙合无垠,正是这两首题画诗的高明之处。
此篇无首无尾,诗人只是选择男子离家出走,女子拽着男子衣袖,拉紧他的手,苦苦哀求他留下的一个小镜头,以第二人称呼告的语气反复哭诉。全诗只有两章八句,既没有点明男子离家出走的原因,也没有交代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然而诗人描绘的这幅平常而习见的画面,却是活灵活现的。诗中生动地描述了一幅似乎非常具体的生活场景:一对男女在大路上追逐,女的追上男的,在路边拉扯纠缠,还似乎有女子悲怆的哭诉声,她呼唤着男子,不断重复地说着:“不要嫌恶丢弃我!”“多年相爱不能说断就断!”除此,她已经没有别的话要说,仿佛自己的一切辛酸、痛苦、挣扎、希望都凝聚在这两句话中了。她多么渴望在自己的哀求下,他能回心转意,两人重归于好,相亲相爱过日子。这是女主人公唯一祈求。但是,诗至此却戛然而止,不了了之,留下了一大片画面空白,容读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与审美情趣去创造,去丰富,可能有多种不同的设想,绘出不同结果的精彩画面。所以诗中这幅片断性的画面尽管是一目了然的,但却是极具有包孕性的。
此诗语言自然流畅,朴实无华。原诗纯为赋体,二章四句,每句皆押韵。第二章首句“路”,王引之《经义述闻》说:“当作道,与手、魗、好为韵,凡《诗》次章全变首章之韵,则第一句先变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