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树碑立传的文字,探讨了生死价值这样重大的问题。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作者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一个“义”字。五人是为义而生,为义而争,最后为义而献身。这就使读者联想起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文是对孟子名言的生动诠释。
明代大奸臣、大宦官魏忠贤无恶不作,杀害了许多正直之士。东林党人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苏州市民旗帜鲜明地站在东林党人一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五人是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叙述了五人的动人事迹,歌颂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质。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大义凛然,惊天地,泣鬼神!语言简练生动,铿锵有力。
作者为了突出五人的英雄行为,运用对比的手法加以表现。“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在阉党横行天下,炙手可热之时,多数人采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至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而五人面对阉党的淫威,无所畏惧,视死如归。应该说,一般的老百姓对阉党的倒行逆施可以不管,因为他们不在其位。但五人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境界投入到对阉党的斗争中去,并且慷慨赴死,义无反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而那些身在政位,吃民膏、喝民血的“缙绅”,却在阉党的淫威下屈服了,变节了。作者问道:“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一问,多少缙绅无地自容?“十年浩劫”期间,林彪、“四人帮”专横跋扈,“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张志新,一个普通女干部,坚持真理,宁死不屈,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也有许多人投靠“四人帮”,出卖良心,出卖人格。历史是如此惊人地相似。
张溥认为:“大阉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作者认识到了平民百姓的作用,这是非常可贵的。读此段,读者可能会联想到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所写的句子:“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这样的文章都是用心,不,是用生命写成的。张溥若知三百年后有一鲁迅君执匕首般的笔尖写慷慨之情,不知作何感想?
第五段是本文最精彩的一段。本段夹叙夹议,反复对比,将文章的中心升华到一个理性的高度。作者将“高爵显位”的辱人贱行,与五人的嘉节懿行比照论述,从而提出“轻重固何如哉”的问题让读者思考。接着,作者把五人的英勇就义与假设五人寿终正寝作对比,从而揭示出“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这一富有进步性的观点。读者至此,是否联想到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那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五人之死,重于泰山,与日月同辉,与山河共存。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如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这篇文章采用问答的形式对“元年,春,王正月”进行逐层的剖析,阐释了经文中所蕴含的尊周大一统的思想。文章通过“隐公摄政不即位”的这一历史事实,阐明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宗法制度和正名思想。文章跌宕起伏,全无说教之沉闷。
按惯例,《春秋》记述鲁君即位,都有在其即位的首年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九字,但记隐公即位,却只有“元年,春,王正月”六字。本篇旨在解释这种书法体例及其原因。前半部分讲体例时,先释“元年”,次释“春”,最后释“王正月”,重点在揭示“王正月”三字所含的尊周大一统的意义后半部分解释不书“公即位”的原因:
一是为了成全隐公的本意,因隐公摄政,并无当国君之意,只是想借此把鲁国治理好,当桓公长大后便把政权交还予他。
二是隐公之所以接受诸大夫的拥戴,自有其良苦用心:桓幼而贵,自己虽长而卑,这种情况国人是不太清楚的,一旦自己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如果立桓公,则又恐诸大夫不能拥戴幼君,所以他之立,实为桓而立。既是为桓而立,当然不宜书“公即位”了。
三是说明为什么隐长而贤却不宜立,原来按宗法制的规定,立嫡子只以长而不以贤,立庶子则凭借其母亲地位的贵贱而定。桓公当立是因其母贵,而隐不宜立则是因其母贱,所谓“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以上两部分所作的解释实际上反映了儒家尊周大一统的思想以及亲亲贵贵的封建观念。
文章在写法上是先引《春秋》经文,然后逐句作问答式的解释,一问接着一问,流淌着一股穷追不舍的气势,直至把所要发掘的所谓微言大义揭示出来为止。其设问的形式也灵活多变,有“者何”“孰谓”“曷为”“何言乎”“何以”等各式疑问词的组合。但由于过分追求所谓的微言大义,就难免生出牵强附会、词繁意复等瑕疵。如解释为什么不书“公即位”三字,《左传》只用了“不书即位,摄也”,以一“摄”字来说明,文简而意明,也符合《春秋》作者原意;而此篇则衍生出了许多文字,且未必皆是《春秋》作者之意,这也是读者应注意的一点。
送别,历来是文人骚客们吟咏良多,在不断求真、求情、求意的过程中常作常新的题材,就送别诗的整体情感内蕴而言,既有洒脱旷达之作,亦不乏深情绵邈之歌,但多针对一时一地所生之情慨然言之。韩琮此诗别具一格之处正在于其独具匠心,断然避开古已有之且渐成模式的豪情、悲情二途,从所有离愁别恨中提炼出送别时的共有情态。
“绿暗红稀出凤城”,“绿暗”“红稀”紧扣诗题“暮春”二字。鹅黄明丽、远有近无的嫩绿,只属于东风轻拂中万木复苏的早春,晚春风光,便是诗人在红绿色调鲜明对比中拈出的“暗”和“稀”。两词一方面如实描画了诗人眼中的景物:时序推移,草木的绿意在渐浓的春气里变深变暗,繁花满枝的景象也因之而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即使不曾“雨疏风骤”,“绿肥红瘦”亦注定要在晚春时节一幕幕上演。另一方面,“暗”“稀”二字也借景抒情,以色彩的暗淡和数量的孤单,来映衬送别之际主客同有的惆怅之情。
“暮云楼阁古今情”,送别,本就暗生愁绪,更何况是在最易触痛感伤的黄昏。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此时此刻,在这繁华至极的帝都,无数高楼画阁沐浴在落霞暮云之中,眼前景不经意间勾起了诗人无穷无尽的心中情。于是,契阔别离之情、壮志未酬之情、感怀伤时之情……跳跃着,翻滚着,一齐涌上心头,再融入生命体验中不可排遣的沧桑感,一时间,诗人恍然置身于历史的长河中,让古往今来的相似情感重逢、共鸣,似乎从中获得了一种可以超越时光的永恒。这大概就是韩琮所言的“古今情”了。
末尾两句,则由次句“古今情”牵引而来。面对不可回返的流水,人们总是抱以时光流逝中所有美好事物一去不再的无奈与遗憾。“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如此,“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李煜《乌夜啼》)又何尝不是如此?诗人苦心告诫,让人“莫听”,却不曾言明其中缘由,是同于古人?异于古人?他将一个貌似平凡的悬念之花,选择在诗尾绽放。“流尽年光是此声”,原来“莫听”只是诗人情有所感之后对朋友发自内心的善意劝告。往日或许无妨,别人或许无妨,然行人不可听,别时不可听。只因送别的忧情,本就无法承受这潺潺水声惹起的无边之愁。
《删补唐诗选脉笺释会通评林·晚七绝上》云:“何仲德:为熔意体。敖英曰:日暮途穷之客,闻此诗不无怆然。”此“意”,即为送别之情,感怀之意。则“古今情”三字实为全诗灵魂所在。此诗首句隐笔蓄势,次句妙笔轻点,第三句转笔再蓄,末句合笔浓染。诗人于情、景之间自由出入,巧妙运用“绿暗”“红稀”“宫前水”等契合送别氛围的黯然意象,曲笔道尽衷肠,实现了一步一步情景交融的和谐美感。《唐诗解》卷三〇曰:“水声无改岁月难留,望宫阙而感慨者几人矣。人生过客,别离岂足多怅?”此说固然洒脱,但面对别离,心生愁意终是人之常情,故而前人有“别方不定,别理千名,有别必怨,有怨必盈,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江淹《别赋》)之说。而这首内涵深广、情韵悠扬的作品,正是得益于其别具新意的艺术魅力,才在浩如烟海的送别诗中传为绝唱。